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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地區國家級演藝中心/劇院之組織營運概述

在文檔中 第一節 表演藝術 (頁 40-50)

一、世界各國表演中心簡介

世界各國對於國際級表演藝術中心之重視程度可由近幾年各國演藝 廳院之急遽成長量看出,亦可顯現表演藝術在世界各國之重要程度。而本 研究期望藉由舉列出具有相同法人性質或自主性極高之各國國際級演藝 中心,並介紹其組織簡介與營運情況,並與我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共同作 一比較,以了解各國演藝中心之差異情形。

(一)日本新國立劇場﹙New National Theater,Tokyo﹚

日本政府將傳統藝術表演節目歸屬於舊有之「國立劇院」進行演出,

而為提倡傳統藝術以外之表演藝術,也於 1972 年正式通過法令以建造日 本「新國立劇場」,為新型態的藝術表演提供另一適當的演出空間,建築 設施含括大劇場、中劇場及小劇場,演出內容包括歌劇、戲劇、芭蕾等 西方表演藝術為主。

1、組織簡介

新國立劇場之經營型態為政府之獨立行政法人模式,藉由「獨立

而理事會同時也受政府文化廳之監督。其中理事會成員 20~30 人為主 要決策者,另有評議委員 30~35 人。理事長由理事互選,任期三年;

而藝術總監共三位,負責演出之節目內容,至於其餘工作人員共 143 人,皆為非公務人員。

2、營運管理

劇場經費全年 80 億日圓(約新台幣 22.56 億元),其中政府經費 補助 57%,其餘來自入場卷、贊助及場租部分。全年節目 600 場,共演 出 30 個節目,每個節目平均 20 場,而其中自製節目佔 80%、外租節目 20%。至於票價部分,由於受政府補助與可自行募款,則遠比其他劇場 之票價來得低,每場票價約在 900~6500 新台幣之間不等,另外劇場 並設有會員制度,目前共有會員 12,000 人。

(二)澳洲雪梨歌劇院(Sydney Opera House)

雪梨歌劇院以特殊薄殼之幾何造型建築設計吸引世界各國焦點,而 其內部則以音樂廳及歌劇院等場地製作音樂、戲劇、歌劇及芭蕾等藝術 表演。其中音樂廳可容納 2,679 人次,而歌劇院可容納 1,547 人次,另 外戲劇院可容納 544 人次,除室內演出場地之外,尚有戶外廣場提供演 出機會。

1、組織簡介

雪梨歌劇院為公務文化行政機構,政府設有信託基金,並設立董 事會來對基金進行營運管理,董事共 10 位並由政府指派,主要針對劇 院進行經營管理之策略擬定,另外關於業務之推動則由行政總監負責。

2、營運管理

雪梨歌劇院每年營運經費約 5500 萬澳幣(約新台幣 13.2 億元), 其中政府資助 50%,亦為主要收入來源,而其中包含 2,000 萬澳幣(約 新台幣 4.8 億元)的硬體維修費用,其中劇院固定員工 260 人,兼職 人員有 300 至 400 人。其中自製節目僅 25%,其餘 75%節目則為出租

部分。另外以公務機關型態運作之雪梨歌劇院為求朝專業性發展,近 年來亦積極爭取更多董事會獨立決策之權利。

(三)法國巴士底歌劇院(L'Opera de la Bastille)

巴士底歌劇院成立於 1989 年,為法國第二座大歌劇院,至今僅有十 多年之歷史,為一所具通俗性之新型歌劇院,其表演廳可容納 2,760 人 數。

1、組織簡介

大部分的法國文化藝術機構皆屬政府組織,巴士底歌劇院亦不例 外的由法國文化部直接管理,而除少數財務會計工作由公務人員處理 之外,其餘專業性工作聘請非公務人員之專業人士。

劇院設有董事 11 人,其中 7 人由文化部直接指派,另 4 人為員工代表,

董事會職責在於通過預算案;另外有藝術總監由總統直接任命,任期 六年,並以藝術為最高指導原則,至於其他行政事項則以配合藝術總 監為主,而藝術總監職責為確定所有節目安排,行政總監則向主管機 關負責。

現有員工 1570 人,採聘用制,其中藝術人員 550 人、舞台技術人 員 650 人以及維修人員、消防人員、行政人員共 370 人,另歌劇院本 身設有芭蕾舞團、樂團及合唱團等附屬團體。

2、營運管理

法國巴士底歌劇院每年營運預算約 1.4 億歐元(約新台幣 53.2 億 元),其中 2/3 由政府補助,1/3 由票房、紀念品及節目單販售收入贊 助支付。其中對於企業贊助有相當條件規範,贊助單位不得干涉節目 內容,並限制要求以其贊助對包廂或房間命名。同樣的,也由於法國 政府對文化相當之重視,使文化預算每年都達政府總預算 1%,因此讓 歌劇院在政府強力的補助之下,則使票價都可以維持在 10 歐元(新台 幣 400 元)至 105 歐元(新台幣 4,000 元)的低價位上,使藝術達到

全民共享情況。

(四)英國皇家歌劇院(Royal Opera House)

英國皇家歌劇院歷史悠久,遠從 1845 年開始經營,至今有 157 年歷 史。其經費主要是政府彩券盈餘、民眾捐助及出租商店等收入,其歌劇 院之表演廳座位共 2,270 席位,亦有英國皇家芭蕾舞團進駐。

1、組織簡介

英國皇家歌劇院屬非政府單位之法人組織,但仍在政府監督之下 提供公共服務,以董事會方式管理劇院組織,其中董事共 16 位,由英 國文化媒體體育部指派,由董事會再聘請行政總監、歌劇音樂總監及 皇家芭蕾藝術總監人選,員工總計 750 人,皆非公務人員。

2、營運管理

英國皇家歌劇院每年營運預算約 6,500 萬英鎊(約新台幣 36.5 億 元),其中 2,000 萬英鎊由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補助,另 3,000 萬英鎊 則來自於票房收入,500 萬英鎊來自餐飲、周邊場地出租之收入,1,000 萬英鎊則來自於募款。全年的演出共計 290 場,歌劇與芭蕾各佔一半,

全年總計 22 場歌劇及芭蕾,其中節目多屬自製部分。至於票價則由 5 英鎊(新台幣 300 元)至 150 英鎊(新台幣 9000 元),全年的售票率 幾乎達 100%,但觀眾仍以特定族群人士為主。

(五)國立中正文化中心(National Theater & Concert Hall)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業於民國 93 年 3 月 1 日正式由原來的公務體系 行政機關組織管理型態,改制為行政法人,而改制後其組織仍維持原來 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之名稱。

1、組織簡介

在改制後行政法人組織型態下,其監督機關為教育部,因此教育 部仍舊擁有監督之權責,在組織下則設置董事長一人,由行政院院長 就董事人選聘任之,綜理董事會業務。另設有董事十四人、監察人三

人,由監督機關(教育部)報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2、營運管理

依據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第四條之規定,其中心之經費來 源有營運之收入、政府之補助、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國內外 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以作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主要收入 來源。依據民國 94 年全年之演出共 965 場,其中自製節目比例達 33

%,而外租節目比例高達 67%,其中又以演奏廳與音樂廳之場次為最 多、其次為戲劇廳與實驗劇場。至於票價則由 200 元新台幣至 6000 元 新台幣不等。

表 2-4-1 各國國家級劇院經營模式一覽表

資料來源:http://www.nntt.jac.go.jp/index.html 日本新國立劇院;http://www.sydneyoperahouse.com/澳洲雪梨歌劇院網站;http://www.ntch.edu.tw/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http://www.operadeparis.fr/法國巴士底劇院;http://www.royalopera.org/英國皇家歌劇院;《朱宗慶,行政法人對文化機構 營運管理之影響》,2005;本研究整理

﹙New National Theater,Tokyo﹚

1997 獨立行政

(Sydney Opera House) Bastille)

1989 公務機構 表演廳 2,760 53.2 2/3 1/3

(Royal Opera House)

(National Theater

Concert Hall) 1987 行政法人

二、日本獨立行政法人新國立劇院組織概況

(一)新國立劇院沿革

日本新國立劇院於昭和 41 年(1966),衆議院文教委員會通過第二 國立劇院法案之成立,其中並附帶說明是為了振興傳統技藝以外的技藝 的實施以及其他應該採取的必要措施。至平成 7 年(1995),第二國立劇 場(暫稱)被正式決定為「新國立劇場」,英文名稱定為「NEW NATIONAL HEATRE,TOKYO」,而財團法人第二國立劇場營運財團的名稱,則變更為財 團法人新國立劇場營運財團,而一直到平成 9 年 5 月 26 日,新國立劇場

續表 2-4-2 日本新國立劇院演變歷程表 文名稱定為「NEW NATIONAL THEATRE,TOKYO」, 財 團法人第二國立劇場營運財團的名稱變更為財團

booth)、視聽劇場(video theater))開放。

平成 9年

資料來源:http://www.nntt.jac.go.jp/index.html 日本新國立劇院;本研究整理

(二)新國立劇院設施概述

為提倡傳統藝術以外之表演藝術,也於 1972 年正式通過法令以建造 日本「新國立劇場」,為新型態的藝術表演提供另一適當的演出空間,建 築設施含括大劇場、中劇場及小劇場,演出內容包括歌劇、戲劇、芭蕾 等西方表演藝術為主。

而新國立劇場,作為公演歌劇,芭蕾舞,現代舞蹈,戲劇等的現代 舞台藝術的劇場,在平成 9 年 2 月東京·澀谷區本町建立。這個劇場有三 個劇場,分別是歌劇劇場,中劇場,小劇場,有豐富多彩的舞台變換以及 最新技術的設備,並且有各種各樣頗花心思的機械裝置來呈現演出。

同時,新國立劇場的設施包括資訊中心,資訊角落(1 樓),圖書閱覽 室(5 樓),視聽間(5 樓)讓一般大眾來利用。另外千葉縣銚子市尚有舞台 美術中心,用來保管,展示公演裡使用的舞台裝置和衣裳。

(三)新國立劇院獨立行政法人組織特質 1、使命宣言

根據日本新國立劇院成立法則之「財團法人新國立劇場營運財團 的贊助行為」,第三條明示:「這個法人團體,主要是接受獨立行政法 人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的委託在新國立劇場的設施中,進行現代舞台 藝術的公演等工作,以及管理營運這些設施。創造、振興以及普及我 國現代舞台藝術為此團體的目的」,而新國立劇場營運財團主要之目的 是接受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的委託,在新國立劇場的設施中進行歌 劇、舞蹈和戲劇等的公演。

2、行政組織架構

新國立劇場之經營型態為政府之獨立行政法人模式,藉由「獨立 行政法人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之理事會來進行劇場營運管理之權 責,而理事會同時也受政府文化廳之監督。其中在理事長之下設有三

新國立劇場之經營型態為政府之獨立行政法人模式,藉由「獨立 行政法人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之理事會來進行劇場營運管理之權 責,而理事會同時也受政府文化廳之監督。其中在理事長之下設有三

在文檔中 第一節 表演藝術 (頁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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