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際關係基本概念
國際關係學是研究國際社會間各個成員間互動、影響彼此發展關係的 課題。往常認定為政治學的一個分支,主要領域是研究戰爭與和平演變過 程、因共同利益的聯盟、一體化、國際組織等各種體系間的政治現象。國 際關係既是學術的領域,同屬公共政策的範疇。因被認為政治學之分支,
國際關係遂與哲學、經濟學、歷史學、法學、地理學、社會學、人類學、
心理學等相關學說密不可分。其所論之民族主義、人權議題、核能危機、
恐怖主義、領土紛爭到全球化,都屬國際關係學研究的範疇。國際關係的 演化,緣於古典政治哲學家的思想,然專門研討國際政治間的問題少之又 少。概從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國同盟關係的結合,當可視為國際政治的 起緣,而 1919 年阿博思衛大學設立國際政治學科,則被認同為學說正式的 創建。因循發展多年以來,歷經摩擦碰撞,蛻變為共所認同的三大主流:
現實主義、自由主義、建構主義。其所共同的研究對象涵蓋主權國家和國 際組織等。
國際關係學雖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但並不代表前人從未思考 過國際間政治關係的問題,儼如理察·勒博(R.N.Lebow)所指:「國際政治 思想與世界上最早出現的獨立政治共同體一樣古老」[1]。然而,相關國際 政治的理論實未使普羅群眾所熟諳,主要囿於其相關研究相較少數:當我 們查找政治相關理論的著述時,即可發覺專論國際政治問題的著作簡直可 用屈指可數來形容;關於國際政治的傳統思維歸納整理。英國學派馬丁·懷 特(Martin wight)曾經提出了三分法,並廣為學界所認同:現實主義、
8
理性主義、革命主義[2],說明如下:
現實主義傳統:馬基雅維利在《君主論》中提出現實主義一詞更被視 為傳統,其中休斯蒂德、讓·博丹、霍布斯、大衛·休謨、黑格爾等均為其 代表人物。在其人觀之,國際關係應類於一種無政府狀態,眾多主權獨立 的國家,都不認同有他國比本國的政治地位更高的存在,以致始終無法和 平解決國際紛爭,最後走向戰爭[3] ;共所認知的現實主義傳統先驅是《伯 羅奔尼撒戰爭史》的作者休斯蒂德。而其傳統核心人物霍布斯(Thomas Hobbes),首倡自然狀態思想,將國際社會描述為無政府狀態之毛坯;認為 在自然狀態思想的社會成員容易陷入「個人對個人的戰爭」,於是某種形式 的社會契約應運而生以維和平持續,群眾將某部分權力過渡予主政者。但 他認為此類型的社會契約在國家組織之間是不可能達成的。「每一個共和國 都擁有絕對的自由,對主政者認同有益於國家之事務,他們就可為所欲為」
[4]。
理性主義:也稱之為格勞修斯傳統,有約翰·羅克、貝森、愛德蒙·勃 克、約翰·斯土爾特·密爾及伍德羅·威爾遜等代表人物。他們共同提出,國 際關係應屬於一種國際交易,主權國家間之政治,被一種制度的、持續的、
有組織的外交和貿易關係所主導和制約[5]。以格勞修斯和約翰·羅克為代 表的理性主義堅持,自然狀態並不是霍布斯所想的那樣,定然引發戰爭 [6]。格老修斯在《戰爭與和平法》中指出,人的本性中有群居的需要,這 種需要要求人們與他們的同類共同過和平而符合理性的生活,而戰爭實際 上是一種非理性的表現 [7]。而在約翰·羅克看來「自然狀態儘管是一種自 由狀態,但絕對不是一種放任狀態」[8]。
9
革命主義傳統:又稱康德傳統;這種傳統的代表人物是盧梭、康德、
馬克思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儘管他們意識形態起點不同,但他們共有 一個信念:國際關係首先處於一個「國際大家庭」之中。儘管不存在超越 國家的權威。但所有的國家組成一個道德與文化的整體;並指定基於某種 道德文化的規則和法律義務[9]。革命主義傳統時常運用規範性質的語言研 析國際政治,並期望「大同世界」的實現[10]。如康德在《論永久和平》
中便認為「在理性的推動下,各種政治實體的無法相容的個性反而會推動 他們走出戰爭狀態,並進入一個「國際聯盟的時代」 [11]。馬克思則就歷 史主義觀點觀察國際政治,在馬克思思想中的國際政治,只是世界共同體 歷史進程中,一個需要辯證的時期,對於未來的歷史運動和階級鬥爭中,
國家將不復存在,無產階級所代表了全人類,將建立一個消滅資產階級社 會,並統稱為「無階級性的全球社會」[12]。
由上所述明顯發現無論何種國際關係理論,可以清楚明白我們所處的 環境係存在著安危與共的生存關係,首重中之重的是國家,再者是國際組 織(包含政府間與非政府間,諸如聯合國、歐盟、世貿等組織)。加諸科技 進變衍生近代資訊革命,使得這些唇齒相依的組織彼此交互影響的程度,
不僅無法避免、更形日益加深,對高中生而言、國際關係非為主要課程方 向,更非進階考試主軸,就現有課程中從觀察國際關係相關議題中,培養 國際觀,取得一般性國際知識以開拓視野,得能足以面對全球化趨勢潮流 下挑戰的教育方式,因囿於追求高升學率的狀態下,顯著的不足重視,更 顯我國國際教育一環的窘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