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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缩历立差加,平差减。

在文檔中 卷二十五 志第一 (頁 190-196)

           

明史      ·397· 

 

  置第一段下凡平较,内减其下凡立较,余五十零秒九一七  九七五,为平立较。以平立较,加本段凡平差,得一十五分一  十四秒六十一微,为定差。置平立较,内减凡立较之半,三秒  七四二六七五,余四十七秒一七五三,以段日十一日五十刻而  一,得四秒一十零微二十二纤,为平差。置凡立较之半,以段  日除二次,得二微八十三纤,为立差。 

   

土星缩历立差加,平差减。 

 

  积日                积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一度二四一九七四二六八七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二度四一三七三五六九    第三段 

             

明史      ·398· 

   

  三十四日五十刻     

  三度四八五零七九六八六二五    第四段 

   

  四十六日     

   

  四度四二五八零一六八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五度二零五六九七零九三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五度七九四五六一三五    第七段 

   

  八十零日五十刻     

  六度一六二四一一零零四七五    第八段 

   

             

明史      ·399· 

 

  九十二日     

   

  六度二七八三七八零八    凡平差 

           

  凡平较     

       

  凡立较第一段一十分七九九七七六二五三十零秒五二七三  二五八秒七五四九五第二段一十分四九四五零三 

  三十九秒二八二二七五八秒七五四九五第三段一十分一零  一六八零二五四十八秒零三七二二五八秒七五四九五第四段九  分六二一三零八五十六秒七九二一七五八秒七五四九五第五段  九分零五三三八六二五 

  六十五秒五四七一二五八秒七五四九五第六段八分三九七  九一五 

  七十四秒三零三零七五八秒七五四九五第七段七分六五四  八九四二五 

  八十三秒零五七零七五第八段六分八二四三二四 

  置一段凡平较,内减其下凡立较,余二十一秒七七二三七  五,为平立较。以平立较加入本段凡平差,得一十一分零一秒  七十五微,为定差。置平立较,内减凡立较之半,四秒三七七  四七五,余一十七秒三九四九,以段日一十一日五十刻为法除 

             

明史      ·400· 

 

之,得一秒五十一微二十六纤,为平差。置凡立较之半,以段  日为法除二次,得三微三十一纤为立差。 

  已上为土星平定三差之原。 

  金星立差加,平差减。 

  积日                积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空度四零二一三四零九八七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空度七九一三九三六六    第三段 

   

  三十四日五十刻     

  一度一五四九一二零八一二五    第四段 

   

             

明史      ·401· 

 

  四十六日     

   

  一度七四九八二二七六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一度七五三二五九零九三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一度九六二三五四四八    第七段 

   

  八十零日五十刻     

  二度零九四二四二三一六二五    第八段 

   

  九十二日     

   

  二度一三六零五六    凡平差 

             

明史      ·402· 

             

  凡平较     

       

  凡立较第一段 

  三分四九六八一八二五五秒五九七六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第二段 

  三分四四零八四二零零九秒三二七零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第三段三分三四七五七一二五一十三秒零  六五五二五三秒七二九四五第四段 

  三分二一七零零六 

  一十六秒七八五九七五三秒七二九四五第五段 

  三分零四九一四六二五二十零秒五一五四二五三秒七二九  四五第六段 

  二分八四三九九二 

  二十四秒二四四八七五三秒七二九四五第七段二分六零一  五四三二五二十七秒九七四三二五第八段 

  二分三二一八 

  置一段下凡平较,与其凡立较相减,余一秒八六一七五为  平立较,以加凡平差,得三分五十一秒五十五微,为定差。置  平立较,与凡立较之半,一秒八六四七二五相减,余三十四纤, 

以段日一十一日五十刻为法除之,得三纤,为平差。置凡立较  之半,以段日为为法除二次,得一微四十一纤,为立差。 

  已上为金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明史      ·403· 

   

在文檔中 卷二十五 志第一 (頁 19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