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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JMF (Java Media Framework)

3.2.2 JMF 支援的媒體格式

表 3-3 JMF 支援之視訊格式(Video) Track 中資料

的建構格式 資料型態 品質 CPU 需求 頻寬需求

Cinepak AVI Quick Time

Medium Low High

MPEG-1 MPEG High High High

H.261 AVI RTP

Low Medium Medium

H.263 Quick Time AVI

RTP

Medium Medium Low

JPEG Quick Time

AVI RTP

High High High

Indeo Quick Time AVI

Medium Medium Medium

表3-4 JMF 支援之聲音格式(Audio) Track 中資料的

建構格式 資料型態 品質 CPU 需求 頻寬需求

PCM AVI Quick Time

High Low High

Mu-Law AVI Quick Time WAV

Quick Time WAV RTP

Medium Medium Medium

MPEG-1 MPEG High High High

MPEG Layer3

MPEG High High Medium

GSM WAV RTP

Low Low Low G. 723.1 WAV

RTP

Medium Medium Low

某些格式乃針對特殊的應用以及為了在中、高品質、高頻寬下使用,一般朝向以 CD-ROM 或是本端儲存應用的需求下而設計出來的。H2.61 及 H2.63 的版本,一般使 用於 Video 會議(Conferencing),有效的應用於沒有太多動作的 Video。G.723 典型的 使用於低速率的(Low Bit-rate Speech)電話製造應用上。

3.3 ODRL 開放式數位版權語言 [60]

目前,管理、交易、保護這些資產的方法,通常不是沒有效率,就是別人的專利,

否則,就是必須將資料(Information)遵循特定方式或結合(嵌入)於制式的格式中。若能在 Internet 中,進行大量地增加並重覆將數位媒體(Digital Material)權利的使用能夠像實體 媒體(Physical Material)增加的效率一樣好,如此一來,DRM 的發展將是一個重要的關鍵。

能夠透過在 Internet 中普遍地利用從生產者(Publisher)到客戶端(End User)這種單一 的方式,改變數位媒體的原始描述狀態,讓其能有更多的互通循環,創造出重覆使用性、

結合性及延展性以及更多無限的可能。以上這些所有的階段,都必須針對使用權進行管 理及信託服務的授權。

目前,數位權利管理的技術,包含針對追蹤該資產(Asset)其使用權的各種關係及情 況的描述語言,其執行、控制的環境或將資產寫入密碼(Encode)及針對所有版權管理者 建構封閉架構的環境。而ODRL,主要提供 DRM 描述方式的語意,讓其在開放性及信 託授權的環境下,透過機器的操作,建構一個安全的架構。以下將針對ODRL 進行說明:

3.3.1 ODRL 概論(Open Digital Rights Language)

ODRL是一種運用於DRM機制中權利管理的標準語言。主要針對數位權利間 的相衡以及支援在Web環境下,資產(Asset)執行數位服務時,能提供更具彈性及延 伸性服務的需求。除此之外,ODRL同樣也能夠被使用在以機器為基礎的

(Machine-based)實體環境中,進行權利管理過程。

ODRL語法結構以XML為基礎,主要以標準化的語言及字彙,進行數位資產 的描述及狀態的表示。整個語法結構中,透過語意核心集(core set of semantics)的

並針對特定資產的型式或資產的範圍進行規範。

綜觀上述內容,另分析ODRL的特性及限制如下:

1.ODRL語言的焦點,著重在描述權利語言的語意及在Data Dictionary中所定義的 元素(Elements)上。

2.ODRL能於Trust及Untrust系統上,行使數位及實體資產上的各項權利。

3.ODRL並不能利用其本身語言的描述式,對於信託服務(Truset Service)行使決定 及要求的能力,例如:內容的保護、數位/實體的傳遞或付款方式的協商等。

4.ODRL可以清楚地在資產的利益交易中,針對單一及個別的交易權利進行記錄及 管理。在實體(physical)的世界中,ODRL表示法在進行實體資產的傳播時,必須 有一個伴隨系統才能執行。

5.ODRL對於DRM機制並沒有主張或命令任何政策,僅提供此政策的描述式讓機 器可使用,因此,社群或組織得以ODRL為基礎建立其政策規範,讓政策可應用 於某些特定的商業模式或公開的存取需求。

6.ODRL根據資產(Assets)或參與者(Parties)的唯一憑證行使各項服務。但是,要使 共通的憑證,在DRM執行的每一個階段維持其一致性是非常困難的議題,所以 授權憑證及政策的訂定,被排除於ODRL規範的範圍之外。

7.ODRL模組架構的基礎,是針對DRM運作的過程中,對於每一個特定階段 ( sector –specific )的需求進行分析及審視規劃而成。就其本身而言,將致力於與

更廣大的社群相容為主要部份。

8.ODRL嘗試集合許多階段的普遍需求,並同時與下列組織的運作、規格及模組的 發展所影響:

(1)The <indecs>Project [INDECS] (<indecs>計畫)

(2)Electronic book Exchange Working Group [EBX] (電子書交換工作小組) (3)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IFLA]

(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

(4)DOI Foundation [DOI] (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 數位物件識別) (5)ONIX International [ONIX] (針對圖書電子交換的標準)

(6)Moving Pictures Expert Group [MPEG]

(7)IMS Golbal Learning Consortium [IMS]

(8)Doublin Core Metadata Initiative [DCMI] (都柏林核心集創制) (9)Propagate Project [PROPAGATE] (Propagate 計畫)

(10)OpenEBook Forum [OEBF] (公開電子書討論會)

(11)Publisher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y Standard Metadata [PRISM]

(12)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 [AAP] (美國出版協會) (13)Digital Imaging [DIG35]

9. ODRL主要定義與上述組織進行相容的語意集為目的,並且致力於發展在不同系 統互通的跨平台特性,及不依賴於任何媒體型態的特色。

10.ODRL的使用秉持著公開原始碼的精神,所以沒有版權問題。

3.3.2 ODRL 描述語言(ODRL Expression Language)的整體結構

本小節將針對DRM機制運作時的不同需求及組合,其所應用到的元素及權利描 述方式,首先由ODRL Funcation Model(ODRL基礎模組)開始介紹,接著再針對本研 究運用到之幾種基本模組特性進行說明:

(※ODRL 所有模組之介紹詳列於本文之附錄以提供參見)

1.ODRL Permission Model 2.ODRL Constraint Model 3.ODRL Context Model 4.ODRL Offer Model 5.ODRL Agreement Model

組成以上各模組之成員的三種基本型態如下:

1. EX:Expression Language Entities (描述語言實體),在模組中以長方型的Entity最 左邊的陰影區塊呈現"EX"。

2. DD:Data Dictionary Elements (資料元素),為EX實體下的子元素,通常表示EX 範圍下的各種權限範圍的描述。在模組中以長方型的Entity最左邊的陰影區 塊呈現"DD"。

3. DS:Digital Signatures (數位簽章),在模組中以長方型的Entity最左邊的陰影區塊 呈現"DS"。

以上三種基本型態,將會依據特定的需求,出現在ODRL模組的圖示中,以說

明各成員間的從屬關係。

3.3.3 ODRL 語法的結構分析

首先,針對ODRL Foundation Model (ODRL基本架構模組)進行說明。ODRL是 一個以Rights Expression (權利描述)為主的語言,下圖即為組成ODRL的核心成員以 及各成員之間關係為基礎模組架構,此架構同時具有可延展及擴充的特性。

圖 3-8 ODRL 基礎架構模組 [61]

在此基礎架構模組中,主要核心成員為1. Assets;2. Rights;3. Parties:

1.Assets:乃泛指任何物體或數位內容。Assets 必須為能夠被獨立識別,且能夠由 許多子集合所組成或是能夠為許多不一樣格式所呈現者。Assets也能夠為 無形的事物或有形的實體,也可經由加密安全傳遞其內容。

2.Rights:包含允許的權利( Permission),其可以是包含約束(Constraints)、需求 (Requirements)及狀態(Conditions)。

(1)權利( Permission):乃指在允許於Assets實際上的使用或活動,例如:播 放Video Asset。

(2)約束(Constraints):乃限制這些Permission的行動,例如:播放Video最多 5分鐘。

(3)需求(Requirements):乃指基於契約或合約的規範,執行Permission的運 作。例如:每播放一次影片,需付費$5。

(4)狀態(Conditions):乃詳細說明例外狀況,如果例外狀況成真,則終止 Permission 允許的權利,並且必須重新審查使用資 格。例如:如果使用者之付款信用卡終止或無效,則 立即取消其各項權利。

3.Parties:指使用者(End User)及權利擁有者(Rights Holder)。Parties 可以是人、組織 及經過定義的角色,其中,End User 通常指 Asset 的消費者,Rights Holder 通常為具有Asset 創作者、生產者或傳播者的角色,可擁有 Asset 的版權,

也可收取版稅。

在具備以上三個核心實體(Core Entity)的基礎架構下,另可透過 Offers(提供)及 Agreements(同意)二種機制,規範 Asset 的版權描述方式:

1. Offers:乃指權利擁有者,針對其資產給予特定的權利。

2. Agreements:乃當 Parties(Right Holder 及 End User)行使契約或關於特定 Offer 的規範。

在 ODRL 中,Offers 及 Agreements 的描述機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核心觀念,

此二種描述方式,能夠很清楚的知道哪些權利是能夠被執行的。許多不同的Offers

可以被集合或組合,創造出更多各式各樣的商業模型;Offers 亦可以被連結(Link),

創造出讓使用者(End User)可選擇的等級制度。Agreements 乃將 Offers 提供的規範 進行轉換,成為Parties 對於 Asset 的行使權限之授權憑證,在語法呈現的先後順序 問題,Offers 並不需要在 Agreements 被描述之前被表示出來;Agreements 的應用,

可在DRM 執行後,能夠透過 Agreements 的描述方式,呈現出被公認的使用期限及 狀態表示法,例如:還可執行多久,目前是否仍為有效使用者等。

在 ODRL 的基本架構模組中,大多數的 Entities 都能夠支援 Context 的描述方 式。所謂Context,主要功能是用來描述 Entities 的資訊,描述方式可以針對 Entity 本身資訊進行描述或是與Entities 間相互關係的描述。舉例來說:Context 運用於 Agreements 時,可詳細說明交易的日期等資訊;運用於 Party 時,可詳細說明其扮 演的角色及任務等。除此之外,Context 同時也扮演著識別 Entity 的重要角色,例 如:透過標準的Unique Code 或 Number 進行識別。此識別功能,可利用於 ODRL 語法中Entity 與 Entity 間連結(Link)參照時之辨識,例如:Agreement 與 Offer 間,

可透過Id Number(id)及 Id reference(idref.)互相參照。

ODRL 的規範中,沒有將 Party 及 Asset 的描述方式納入模組介紹的範圍中,

主要乃因為此二個Entities 的識別,已交由公開的標準識別值給予範圍得指定說 明,例如:Asset 可透過 ISBN 或 DOI 的識別、Party 及 Asset 另可透過 URI(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的參照等進行說明,再結合 Context 的表示方式進行 Party 及 Asset 範圍的描述,以給予Party 及 Asset 在 ODRL 中的識別方式(請見下例)。所謂 URI,

簡單的說,是一個用於Internet 的標準,泛指以字串標示出的網路資源。在 ODRL 語法的用途上,常用的二種URI 網路資源定位方法如下:

1. URL(Uniform Resource Locator):中文常譯為「統一資源定位碼」,也就是目前常

2. URN(Uniform Resource Name):中文常譯為「統一資源命名碼」,泛指存在較久,

並有機構負責維護的資源,例如:某公司內部的文件資料 urn:ebook.world/99999/ebook/rossi-000001。

另外,目前,針對數位物件而定義的DOI,屬於 URN 的一種,簡述如下:

DOI (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數位物件識別碼,1997 年由美國出版協會(APA)推 出,作為數位資料的識別碼,目前全世界已註冊DOI 之資料已高達上千萬筆,除

<uid>http://example.com/1793871932.mov</uid>

<name>Silence<name>

</context>

<uid>http://publishers.net/registry/WAL</uid>

</context>

以上,為ODRL基本概念的介紹。接下來,讓我們延續上述的概念,開始針對有關 於在DRM機制下,Asset與Party間可能行使到的權利及限制(Rights),進一步的透過下列 各模組的介紹,說明如何用ODRL的描述方式呈現:

1. ODRL Permission Model

ODRL Permission 模組,乃說明對於資產(Asset)所許可的權利行為。依據 ODRL 語法的規範,本模組可依DRM 機制的需求,透過 Offers 及 Agreements 的描述方式 進行變化。下圖為ODRL Permission Model 架構

圖3-9 ODRL Permission Model 架構 [62]

由圖3-9 可得知,Permission Entity 在 ODRL 的語法規範下,將 DRM 機制中,

被許可(Permission)的權限行為可分成以下四個類別(圖上由雲朵表示之):

„ Usage(使用):指 Asset 能被使用的方式,例如:瀏覽觀看、列印、播 放、執行等。

„ Reuse(再利用):指 Asset 能被操作或分配的方式,例如:修改、摘錄、

註解、整合等。

„ Transfer(交易):指 Asset 能被交易的方式,例如:販售、貸出、贈送、

租賃等。

„ Asset Magagement(資產管理):指數位資產的操作管理方式,例如:移

動、複製、刪除、查核、備份、復原、儲存、

安裝、解除安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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