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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旨在建立跨館之館際視聽資料共享平台,運用目前電子商務廣泛使用之DRM 機制,透過影音串流檔案(Stream)進行傳輸,解決影片透過機器播放使用之耗損、因借 還資料遺失損壞之風險以及傳遞安全等問題。著手論文研究同時,就研究範圍及限制分 析如下:

1. 數位內容法律層面問題:

目前各圖書館典藏之視聽資料來源多以單位自製、外來贈送、經費採購為主,除 自製影片之版權較易取得外,其他二者皆涉及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之使用授權限制,

故本研究假設所有數位內容皆已具備足夠之使用權為前提。

2. 館際間合作機制之成本考量:

館際間合作機制之建立,乃屬另一專業領域範疇,故本研究假設各合作館針對資 源共享分配模式,已建立平等互惠共識之基礎。

1.4 論文架構

本論文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研究問題的動機與目的以及研究範疇,

第二章透過定義及現況分析,說明視聽資料館際合作之必要性,探討本研究使用之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機制之相關技術及服務模式,藉此引出本研究之價值;第三 章為本研究應用到之相關技術介紹,包括串流影音(Streaming Media)、Java Media Framework (JMF)、 開放式數位版權語言 (Open Digital Rights Language, ODRL);第四 章為系統實作之說明;第五章則針對本研究結果進行結論及貢獻說明;第六章總結本論

二、 相關研究工作

本章共分四個小節,介紹視聽資料共享機制之相關研究工作。第一節首先針對視聽 資料之定義及重要性說明,其次分析現有圖書館館際間合作之模式,進一步說明視聽資 料之現況引導出館際合作之必要性。第二節針對DRM 之管理機制、相關技術以及現有 系統架構及服務模式進行說明。圖2-1 是近年來與本論文主題相關之研究文獻,從理論 概念與技術應用角度並依據發表年份整理如下:

圖1-1 相關研究工作 2.1 視聽資料與館際合作

2.1.1 視聽資料

1. 視聽資料的定義:

視聽資料一詞,譯自英文”Audiovisual Materials”,廣義而言,泛指所有以 視覺、聽覺或同時以視覺與聽覺來傳遞資訊的資料形式。在一般的用法上,視 聽資料係指以影像(圖像)或聲音或二者之組合來承載與傳遞訊息的各種資料形

式,就此而言,投影片(透明片)、照片、圖畫、幻燈片、圖表、掛圖、地圖等以 圖像來傳遞訊息的資料均屬視聽資料,而唱片、錄音帶等承載記錄聲音訊息的 資料,以及電影片、錄影帶、(數位)影音光碟等同時以影像與聲音傳遞訊息的資 料,自然也是視聽資料。然而近年來多著重於數位化形式的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多樣化的資料型態,隨著科技的進步,配合著使用設備軟硬體的 發展,資料格式也隨之改變,不外乎皆為承載著某種形式的資訊,以聲音影像 為基礎原理,為傳播資訊的一種媒介,因此,也常常被稱為「視聽媒體」,由於 媒體在實質上包含「軟體」(Software)與「硬體」(Hardware),其意義較視聽資 料來得廣泛。本研究中所指的視聽資料或視聽媒體,將著重在數位化後的影像 與聲音資料為傳送內容。

2. 視聽資料的重要性

隨著科技的進步,知識的紀錄與傳遞不再受限於書本與印刷形式,記載的 方法也不再受限於書寫文字,視聽媒體提供了多元化的資訊儲存與傳遞管道,

視聽媒體的本身更成為文化創作的媒介,藉由其的影音特性,讓許多商業影片、

紀錄片,甚至電視劇與其他電視節目,均有相當的保存價值,可說是文化資產 的一部份。又因資訊及通訊的發展,許多課程的教學,亦經由視聽媒體的製作 及傳播,打破教學空間限制的藩籬。

目前,國內對於視聽資料的發行,仍未與圖書出版一樣,有向國家圖書館 呈繳的制度,許多有價值的資料,若未經適當的重視與保存,將面臨流失與損 壞,實屬可惜,未來,是否應比照辦理,或應由哪一個單位負責與推動,均值 得各界深思。[2]

2.1.2 館際合作

1. 館際合作意涵

所謂館際合作,為二個以上的圖書館訂定協議,建立各種管道,使彼此的 館藏資料,在合作的基礎上,平等互惠、互通有無,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我 國圖書館法對於館際合作亦有明確的規範,分別在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提出說 明,第十二條:為加強圖書資訊之蒐集、管理及利用,促進館際合作,各類圖 書館得成立圖書館合作組織,並建立資訊網路系統。第十三條:圖書館為謀資 源共享,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由此可知,館際合作的模式,得 以疏緩圖書館典藏與讀者需求的平衡,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3]

形成館際合作的原因至少有下例十種原因:[4]

(1) 知識媒體多元化下,出版量的擴增

(2) 館藏政策下,收集力有限:灰色文獻及自產文獻 (3) 經費分配的上限:核心館藏與非核心館藏

(4) 讀者需求的偶發性與擴大性 (5) 圖書館分級行政管理因素 (6) 圖書館專科化管理的社會分工

(7) 網路環境的群聚效應

(8) 智財消費市場與價格制的行動 (9) 圖書館法確定與鼓勵

(10)圖書館服務精神的發輝與延伸

2. 館際合作發展背景[5]

圖書館館際合作萌芽於二十世紀中葉,是圖書館週邊環境與相關環境發展中 的一種必然。二十世紀中葉後的圖書館事業發展,促成了圖書館館際合作的事 項,以西方而言,「合作採訪」如美國的法明敦計畫;「資料交換」如美國半官方

的圖書館圖書交換計劃為主要的合作目標等,減少了當時參加該計畫的圖書館對 於館藏不足的問題。當時,聯合目錄的做法,也是推動館際合作的一項主要的措 施,如美國國會圖書館主導的LC-NUC 目錄,NUC(National Union Catalogue)即 是美國國家聯合目錄。

爾後,在圖書館運用了機讀編目格式(MARC)推行自動化作業後,館際之見 的合作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由一九六七年OCLC 發展的編目系統;到一九八○

年初的CAT(圖書館編目計劃),皆為當時館際合作另一波高潮;隨著年代的不斷 演進,科際技術的創新,在一九九○年代初期,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的發 展,帶領了館際合作,邁入了新的世代,透過網際網路的連結,讓全球數以萬計 的圖書館,經過網網串連之後,儼然成為一個超大型的圖書館。在嶄新的紀元中,

館際間合作的方式,有了更多元的合作方案,不僅只是館與館之間的合作,對於 知識的創造與整合,更是不遺餘力,在這樣的世代中,同時也開啟了許多圖書館 館際間合作模式的先趨。

2.1.3 館際合作模式

目前,在國內現有的館際合作種類大致分類如下:[6]

1. 以合作的區域而言:

全域合作: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等

區域合作:北部、中部地區大學校院圖書館館際合作,北區、南區 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等。

地區合作:台北市北區八芝連,台北縣公共圖書館館際合作,北高雄地區圖 書館館際合作等。

社群合作:文山區大學圖書館聯盟,台大政大師大三校巡迴車館際合作等。

2. 以合作的分工而言:

層級合作:台北市立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的館際合作 學科合作:神學圖書館館際合作、醫學圖書館館際合作

群聚合作: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資源整合共享(簡稱台聯大):由陽明、中央、

清大、交大四校聯合。

3. 以合作的業務而言:

互借合作:館際圖書互借、代借代還 互覽合作:共同閱覽證

互印合作:期刊複印及文獻遞送

參考合作:建立共享平台,合作參考服務 採訪合作:電子書聯盟、電子期刊聯盟

典藏合作:各館館藏特色之合作,如理、工、人文、管理及醫學的合作典藏,

建制集中式、分散式聯合目錄等。

訓練合作:人員交換、在職訓練

2.1.4 視聽資料及館藏情形

近幾年來,國內各圖書館為了均衡地提供專業與休閒並重的視聽內容給予讀 者更多元化的服務,視聽資料在圖書館的典藏內容中漸漸佔有一席之地。為了適 合於各類型圖書館的館藏及讀者需求,視聽媒體內的發行商,不斷的提升內容品 質,加上視聽資料播放的軟硬體設備的不斷地進步,無論在視聽資料的保存及使 用上,都已變得更加便利。科技的進步,除了帶來了更便利的服務外,對於資料 的侵權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

本論文在研究動機曾提及,由於圖書館的服務方式,於團體放映的部份屬於 著作權法中所規範之「公開放映」範疇,館方在採購視聽資料時,須遵循版權所

有者的規定,購置「公播版」資料,這些資料價格不斐,動則上千元是稀鬆平常 之事。而綜觀目前各圖書館分配於視聽資料採購的經費,若要購足視聽資料的需 求,對於圖書館實為一項負擔。下列表格,為93 年度,針對大專院校圖書館經費 比例分配的說明:

表 2-1 93 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圖書館圖書資料費用統計分析 [7]

由上表得知,93 年度各圖書館資料費用中,各類型資料採購比例按照分配比重大 小,分別依序為:

1. 紙本圖書約 37%

2. 紙本期刊約 35%

3. 電子化館藏約 22%

4. 視聽資料約 5%

5. 其他約 1%

前三項總和比重佔所有圖書資料費用的 94%,其餘視聽資料、微縮資料等其 他館藏僅佔全部圖書資料費用的6%。

在視聽資料館藏量部份,以下表 93 年度各大專校院圖書資料館藏資源統計分 析看來,雖然視聽資料館藏平均數為16,740 件,不過,以最大值 291,408 件及最 小值526 件看來,可明顯看出規模大的圖書館,與規模小的圖書館,能夠提供給 讀者的視聽資源,有很大的差異。另外,就圖書館在視聽資料的採購年度增加的

表2-2 93 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圖書館館藏資源統計分析 [8]

表2-2 93 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圖書館館藏資源統計分析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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