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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 詳附件○

3.03.11.06 未 填具督察紀錄

表(品管要點 -7) 或未落實 紀載。

一、發生原因

1.專任工程人員個人疏失。

2.督察紀錄表未隨時更新。

3.專任人員未專職於該營造廠。

4.專任工程人員紀錄表由他人 代填。

5.專任工程人員督察時未拍照 佐證。

6.未追蹤缺失改善結果。

二、矯正措施

1.依工程會規定表格指定項目 落實自主檢查工作。

2.採用最新督察紀錄表。

3.紀錄與簽名筆跡須相同。

4.督察時拍照佐證。

5.缺失追綜需有確認紀錄。

三、預防對策

1.主辦機關督導重點。

2.督察紀錄不確實與予扣點。

3.合約規定要求廠商須登載 專任工程人員督察頻率。

4.主辦機關隨時抽查督察紀 錄表。

5.廠商加強內部稽核作業。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18-2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3.03.11.0 專任 工程人員填具 之督察紀錄表 不符實際。

一、發生原因

1.專任工程人員個人疏失。

2.督察紀錄表未隨時更新。

3.專任人員未專職於該營造廠。

4.專任工程人員紀錄表由他人 代填。

5.專任工程人員督察時未拍照 佐證。

6.未追蹤缺失改善結果。

二、矯正措施

1.依工程會規定以最新督察紀 錄表按指定項目落實紀錄。

2 專任工程人員須在檢驗停留 點至現場督察並拍照佐證。

3.紀錄與簽名筆跡須相同。

4.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當天須在 施工日報表簽章欄位簽名。

5.缺失追綜須有專任工程人員 的確認紀錄。

三、預防對策

1.主辦機關督導重點。

2.督察紀錄不確實與予扣點。

3.合約規定要求廠商須登載專 任工程人員督察頻率。

4.主辦機關隨時抽查督察紀錄 表。

5.廠商加強內部稽核作業。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19-1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5.14.08 圍籬、

外部防護網等 設施不足。

一、發生原因

1.承攬廠商工地工程人員疏失。

2.施工計畫中圍籬、外部防護未 依工地現場情況撰寫。

3.未檢核圍籬、外部防護網等設 施情況。

二、矯正措施

1.加強員工勞工安全衛生意識。

2.施工計畫撰寫須符合工地現 況。

3.加強工地對圍籬、外部防護網 強之巡檢查核。

4.建立工地防災機制。

三、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人員教育訓練。

2.加強承攬廠商內部稽核作業。

3.勞安員應加強圍籬、外部防 護網稽核機制。

4.建立圍籬、外部防護網拆卸 通報機制。

5.受損部位維修機制。

6.建立圍籬、外部防護網未 經工地主任允許,隨意拆卸 處法機制。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19-2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5.14.08 工區之 圍籬、外部防 護網等設施不 足。

一、發生原因

1.承攬廠商工地工程人員疏失。

2.施工計畫中圍籬、外部防護未 依工地現場情況撰寫。

3.未檢核圍籬、外部防護網等設 施情況。

二、矯正措施

1.圍籬頂端於每 3 ±公尺設置警 示燈,圍籬外部除設置紐澤 西、掛警示帶外加強防護。

2.加強工地對圍籬、外部防護網 網巡檢維護。

三、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人員教育訓練。

2.加強承攬廠商內部稽核作業。

3.勞安員應加強圍籬、外部防護 網稽核機制。

4.建立圍籬、外部防護網拆卸通 報機制。

5.受損部位維修機制。

6.建立圍籬、外部防護網未經工 地主任允許,隨意拆卸處法機 制。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20-1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5.15.01 無交通 維持及安全管 制措施基本內 容,或未落 實。

一、發生原因

1.承攬廠商工地工程人員疏失。

2.施工計畫書中無交通維持及 安全管制計畫或與工地現況 不符。

3.施工人員未落實執行交通及 安全管制計畫。

二、矯正措施

1.加強員工勞工安全衛生意識。

2.加強交通維持及安全管制計 畫書內容並符合工地現況。

3.依計畫書執行工地交通及安 全管制計畫。

三、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人員教育訓練。

2.加強承攬廠商內部稽核作業。

3.設計單位編列交通維持費數 量須量化或百分比。

4.施工計畫須依合約需求與工 地現況繪製書圖。

5.限期提報交維計畫。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20-2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5.15.01 交通維 持及安全管制 計畫無量化之 平面配置圖。

一、發生原因

1.承攬廠商工地工程人員疏失。

2.施工計畫書中無交通維持及 安全管制計畫或與工地現況 不符。

3.施工人員未落實執行交通及 安全管制計畫。

二、矯正措施

1.重新提報交通維持平面圖。

2.依交通維持平面圖需求修正 交通維持自主檢查表內量化 檢查標準。

3.於交頻繁範圍或尖峰時段加 強安全警告標誌設置與派專 人交通指揮。

三、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人員教育訓練。

2.加強承攬廠商內部稽核作業。

3.設計單位編列交通維持費數 量須量化或百分比。

4.施工計畫須依合約需求與工 地現況繪製書圖。

5.限期提報交維計畫。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21-1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5.01.03 混凝土 完成面垂直及 水平度不合規 範。

一、發生原因

1.承攬廠商工地工程人員疏失。

2.放樣不準確或施工不良,造成 上下樓層錯位。

3.模板材料過於老舊。

4.模板緊結器強度不足以承受 混凝土側壓。

二、矯正措施

1.加強施工人員教育訓練。

2.加強承攬廠商內部稽核作業。

3.更新老舊模板。

4.加強模板緊結器強度。

5.由專業人員模板工程應力計 算。

三、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人員自主檢核與品 質意識。

2.訂定更新模板準則。

3.慎選模板緊結器。

4.進行模板結構安全評估。

5.教育升層模板的續接工法,

禁止緊結器、或鐵線由模板接 縫延伸。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工程施工查核改善對策及結果表

標案名稱:○○○新建工程 承攬廠商-21-2 查核日期:○○年○○月○○日 第 1 頁共 ○ 頁

缺失項目

(含建議)

改善對策及結果 (附改善前中後照片請註明)

完成 日期

備註

(未完成者請說明)

5.01.03 模板部 分老舊,致使 混凝土完成面 平整度差。

一、發生原因

1.承攬廠商工地工程人員疏失。

2.放樣不準確或施工不良,造成 上下樓層錯位。

3.模板材料過於老舊。

4.模板緊結器強度不足以承受 混凝土側壓。

二、矯正措施

1.更換老舊模板。

2.專任工程人員指導升層模板 的施工法。

3.升層模板接縫須緊密。

4.緊結器強度須經應力計算,依 計算間距設置。

三、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人員自主檢核與品 質意識。

2.訂定更新模板準則。

3.慎選模板緊結器。

4.進行模板結構安全評估。

5.教育升層模板的續接工法,

禁止緊結器、或鐵線由模板接 縫延伸。

00.00.00 詳附件○

詳註 3

承包商 監造單位 主辦機關

(工地負責人核章) (工地負責人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註:1.若本工程符合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需置工地主任之工程,則承包商 之欄位需由該法規定之工地主任核章。

2.各相關人員核章前,請先確認缺失已改善完成。

3.如為主辦機關缺失應由承辦單位確認、監造單位缺失由主辦機關確 認、承攬廠商缺失由監造單位確認。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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