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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我國地方財政欠缺自主性

一、地方財政收入普遍欠缺自主性

由地方財政收入面觀之,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對地方財政收入事 項皆有明文規定(地方制度法第 19 條、 36 條、 64 條、 66 條、 67 條;修正後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2 條、 19 條、 20 條 1 項、 20 條 2 項、 23 條 3 項、 24 條、 25 條…),且制定時由中央主導地方無爭稅空間。各項收入不可隨意開徵,

且地方財政收入大宗之稅課收入大都為財產稅(如地價稅、房屋稅),成長空間有 限,無法因應景氣榮枯,若欲增加賦稅外收入(如地方稅、臨時稅課、特別稅課 等)大都需民意機關同意或決議。然在目前討好選民的政治生態下,要增稅之運 作空間實不樂觀。所以在課稅法源由中央制定,賦稅外收入又需民意機關同意或 決議之情況下,向中央爭稅或地方性增稅殊屬不易,地方財政自主性空間不大。

此外,由於中央集錢權於一身,不時推動各種減稅措施,造成地方稅源枯竭;中 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不均,造成地方與地方爭議不斷;中央補助款常指定用途,

造成地方資源錯置浪費無法落實地方自治的精神;財政失衡以致地方欲舉債時亦 須受公共債務法之規範。綜上所述,所謂地方財政收入自主性實屬空談。

二、地方財政支出普遍欠缺自主性

另由歲出面觀之,在目前政治生態及各類競選政見下,常見中央一個政策下 達,地方政府便支出擴張,即所謂「中央請客,地方買單」之現象層出不窮(如 老人年金、全民健保、小班小校制、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費補助 等);而地方財政支出又多由中央法規明定(地方制度法第 19 條、 70 條 2 項;

修正後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6 條、 37 條、 37 條之 1 第 1 項、 37 條之 1 第 2 項、

38 條…),地方無議價空間,基本財政支出只增不減。此外,隨著經濟發達、人口 增加、知識教育普及、生活的水準提高及民主化的結果,使得公民意識高漲,對 政府施政要求日益增多且品質也要求愈來愈高,各類地方建設(如教育文化、社 會福利、道路橋樑、公共設施、生活藝術、水利工程、社會安全、環保衛生等)

支出大幅擴增;再加上惡質之競選文化,候選人競相作出各項競選諾言以討好選 民,更使得地方財政支出無限擴張。又政府計劃型補助款之指定用途亦使財政支 出自主性受限。綜上所述,就地方財政支出方面而言,亦缺乏自主性。

三、地方長期仰賴中央補助(協助)收入

除了賦稅收入因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同而造成稅源集中於都市外,同時上級政 府對下級政府的補助,一方面形成財政的集權現象,另一方面亦造成地方政府財 政的依賴性,無論精省前的省對各縣市,以及精省後的中央對各縣市,都有此種 現象發生,如表4-2-1 及表 4-2-2 的分析。

從表 4-2-1 的自主財源比率分析,自有財源比率最高者為台中市 68.78%;基 隆市 64.45%次之,台北縣 60.6%位居第三;而最差者為澎湖縣的 8.75%。造成此 種結果的因素,乃因都市人口的集中,工商業發達,相對稅源較豐,如所得稅、

營業稅收入就是明顯的證明。對於自有財源低的縣市,就必須仰賴非自有財源收 入,才能平衡財政收支;然非自有財源包括兩項,一為補助款,另一為統籌分配 稅。以八十八年度各縣(市)政府的決算書分析為例(如表4-2-2),非自有財源比 例最高者為澎湖縣的 91.93﹪,其次為台東縣的 82.05﹪,第三名為南投縣的 81.76

﹪;相反的非自有財源最低者為台北縣 33.09﹪,次低為基隆市 35.30﹪,台中市 的35.69﹪位居第三名。由表 4-2-1 及表 4-2-2 可知,自有財源高的縣(市),非自 有財源自然低;自有財源低的縣(市),非自有財源自然高。其實,自有財源較高 的縣(市),可說是「自有財源較高的依賴財政單位」;而自有財源較低的縣(市)

則是「自有財源較低的依賴財政單位」,兩者之依賴程度並沒有不同(蔡吉源,

2001:20)。

表4-2-1 台灣省各縣市政府 84-88 年自有財源比率

單位:%

年度別

縣市別 八十四 八十五 八十六 八十七 八十八 五年平均比率 總計 45.27 37.52 36.46 39.48 36.49 39.04 台北縣 69.83 56.76 57.67 60.26 59.48 60.60 宜蘭縣 25.14 24.22 27.18 24.16 22.93 24.72 桃園縣 65.59 49.15 47.91 52.32 49.76 52.94 新竹縣 49.39 27.45 26.49 33.88 25.15 32.47 苗栗縣 24.45 22.31 35.11 19.80 19.97 24.33 台中縣 43.67 38.08 34.01 40.35 36.87 38.59 彰化縣 36.10 24.97 23.78 29.72 25.47 28.01 南投縣 24.03 17.99 15.34 18.03 15.37 18.15 雲林縣 25.50 18.05 17.37 20.84 20.08 20.37 嘉義縣 18.07 20.05 15.84 18.17 14.20 17.26 台南縣 35.92 29.74 27.65 28.90 28.42 30.13 高雄縣 35.81 33.04 28.54 34.42 31.83 32.73 屏東縣 27.58 17.52 16.59 20.15 16.46 19.66 台東縣 13.37 12.41 10.55 10.36 15.15 12.37 花蓮縣 20.88 18.05 17.23 16.98 15.41 17.71 澎湖縣 10.69 8.06 8.27 9.59 7.17 8.75 基隆市 68.00 62.92 68.79 64.01 58.50 64.45 新竹市 62.00 61.90 59.46 63.45 53.28 60.02 台中市 78.79 70.02 71.57 59.21 64.31 68.78 嘉義市 50.50 49.72 43.52 49.84 41.83 47.08 台南市 64.43 61.93 60.58 64.28 58.81 62.00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84 至 88 年度決算書。

表4-2-2 台灣省各縣市 88 年度非自有財源占歲入總額比率

以在短期內實現。根據媒體報導,多數縣(市)長對地方徵(加)稅多採敬謝不 敏的態度。觀其說法,景氣不佳是其口頭原因,但最大的理由恐怕還是在於地方 政府與地方財團之間的關係緊密異常,拿石頭砸自己的腳誠屬萬難。此外,地方 稅法通過後,中央政府仍是稅收的最大掌握者,近兩年來中央再三減稅,又哪有 理由要求地方政府反其道而加稅?更何況,中央正卯起來全力拼經濟,地方政府 亦各擬招商專案與之配合,地方不瘦已是萬幸,又遑論充實稅源?

綜上所述,我國縣市政府無論在財政收入與財政支出之自主性皆不高。所以,

欲提昇地方財政自主性,於財政收入、財政支出方面皆有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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