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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118、129、139)

81. 索马里的性别不平等体现在基本权利、对资源的获取和控制、就业、管理层和 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差异上。《临时宪法》规定了重大的平权行动措施,确保索马里 的性别公平和平等。联邦政府致力于倡导在宪法的最终草案中列入更多措施,提高 妇女在索马里社会和政府中的地位。

82. 《宪法》禁止以任何理由歧视任何人,如第 11(3)条所申明。关于妇女的劳动

B. 儿童和青年(建议 3、14、54、59、61、83–93、95、107、112、139)

87. 尽管面对政治动荡、不安全、进出受限和资源匮乏,联邦政府自上次审议以来 在索马里妇女和儿童问题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作为历史性的里程碑,2015 年 1 月,总统在议会批准后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这个重大的突破为进一步 的制度建设和政府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并为保护儿童的权利,包括立法和政策的 升级搭建了必要的框架。

88. 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联邦政府为保护儿童,承诺签署从武装团伙那里接收和移 交儿童的《标准作业程序》。此外,政府与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了 “儿童,不是 士兵”的全球运动,2012 年签订了《行动计划》,一项计划旨在结束招募和使用儿 童,另一项计划旨在制止杀戮和伤害儿童。检察官办公室对索马里各地报告的严重 侵犯儿童权利事件进行了调查。此外,该办公室还将嫌疑人带往摩加迪沙受审,并 与有关部合作,空运受害者进行治疗。政府正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监测和制定措施,

防止对儿童的这些严重侵犯。

89. 政府继续努力,推动武装部队和团伙招募的儿童的获释和重新融入社会。为此 在 Serendi 建立了康复中心,接纳武装团体的复员士兵。该中心的目的是帮助曾隶 属武装团体的成人和儿童在重新融入社会之前进行康复。重新融入社会的干预措施 包括提供机会,促成前战斗人员重返社会,接受正规教育、职业和生活技能培训、

心理辅导,同时,帮助他们寻找亲人和实现家庭团聚,或将他们安置到寄养家庭。

自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上次到访以来,Serendi 的管理部门 审查并显著改进了该中心的程序和政策,使之更加透明并开放供独立监督。64 名复 员的儿童兵已经转入可更好地满足儿童特定需要的适当设施中。

90. 关于儿童的健康权,卫生部与儿童基金会和世卫组织合作,以确保遏制脊髓灰 质炎的传播,并纪念了没有新的脊灰病例报告一周年。该部支持儿童基金会扩大已 造福 420 万人的一揽子医疗服务基本方案。该一揽子方案旨在加强孕产妇、新生儿 和儿童健康,包括关于生殖、传染病、监测和控制、水和卫生宣传、急救和危重病 和伤情护理、常见病和艾滋病治疗,性传播感染和肺结核的各项方案。该部还执行 了营养方案,主要目的是在设施和社区层面扩大现有服务的可及性和范围。对于政 策层面的干预措施,该部在不同国际机构的支持下,努力制定了若干与健康和营养 相关的政策。

91. 自上次审议以来,联邦政府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在增加索马里儿童诉诸司法的 机会,获取社会服务和制定最低限度的一揽子措施,以建立行之有效的儿童保护制 度方面,取得了全面进展。此外,政府正在与联合国一道,通过联合国法律方案联 合规则,着手法律修订工作。关于可靠的出生登记,2014 年在索马里的索马里兰地 区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 这是 22 年来在索马里开展的第一个政府民事登记活动。

政府准备在索马里所有地区建立出生登记。

92. 教育部支持儿童基金会确保儿童和青年团体参与儿童保护活动,为此建立了 500 所儿童权利俱乐部,促进在索马里各地学校的安全和保护性学习环境。以社区 为基础的儿童保护机制,随着在 28 个地区实施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有效预 防和应对了对儿童福祉的威胁。该方案的目的是在采取行动,防止问题重复发生的 同时,帮助社区承担起保护儿童权利,打击侵权行为的责任,并为儿童提供支持。

这一方针包括儿童保护委员会、宣传员、国内流离失所者协调中心和社区“安全网”。

C. 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建议 140-142)

93. 内政部和联邦事务部不断制定政策、方案和计划,提高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 的生活水平,以实现其生活质量和所提供服务的持续改善。该部还承担研究和调查 工作,重点放在弱势群体(如妇女)上,同时,它还与利益攸关者合作进行战略磋商。

该部与其他职能部一道,牵头制定旨在解决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状况的政策,并协助 他们自愿回返。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就移民管理制度制定一项方针,解决有特 殊需要的流离失所者和回返者的问题。

94. 2014 年,非洲联盟驻索马里特派团(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国民军发动两次军事 攻势,以将武装叛乱分子逐出索马里中南部的主要城市。正在进行的军事行动,导 致流离失所者数目增加。在政府制定关于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国家法律框架的 同时,地方行政机构也在采取联合工作安排。鉴于也门最近发生的事件造成难民涌 入索马里北部,该部与联邦各州合作,协调对逃离也门冲突的这些难民的援助。

95. 联邦政府会同肯尼亚政府和联合国难民署签署了三方协定,旨在本着不驱回原 则,引导关于在肯尼亚的索马里难民的自愿遣返问题的对话。联邦政府和肯尼亚都 参加了高级专员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的索马里难民全球倡议会议。之后,索马里总 理访问了肯尼亚的达达布难民营。内政部目前指导了在这个问题上正在进行的区域 对话。

96. 尽管索马里的安全局势很脆弱,难民已经开始自愿返回。面对索马里日趋稳定 的迹象,2014 年底和 2015 年 8 月初,近 3000 名索马里难民已返回索马里南部各区。

此外,还为南部和中部地区多个地区规划了综合开发工作。这些工作旨在加强就业,

以及获得卫生、教育和其他公共服务的机会,以巩固在索马里的回返。三方正在设 计一系列人道主义和发展项目,以奠定坚实基础,进而加强难民的抗御能力,帮助 难民寻求持久解决办法,并在索马里创造条件,促成难民切实和可持续地重新融入 社会。

D. 保护少数群体(建议 59、62)

97. 《临时宪法》规定了保护和加强少数群体个人和集体权利的若干途径。少数群 体社区的问题是在弱势和边缘化群体问题的范围内加以解决。

98. 确保列入少数群体在政府和议会中的代表性的一个重要措施是 5.0 政治权力共 享制度,该制度向不同群体,包括少数群体分配一定数额的议会席位和政府职位。

《临时宪法》第 27(5)条规定国家有义务支持那些长期遭受歧视的少数群体实现其 社会经济权利。为此目的,联邦政府一直在就平权行动方案制定政策,以减轻弱势 群体因以往歧视而遭受的痛苦。

99. 宪法事务部正在着手将加强少数群体地位的条款列入宪法。妇女和人权部在目 前的联邦州组建进程中深入索马里不同地区,倡导将少数群体代表纳入这一进程。

通过该部的努力,所有的联邦州组建委员会现在都有一或多名成员,代表该地区的 少数群体。此外,联邦政府也正在制定政策,责成国家在政府各级体现“边缘群体”

的充分代表性,代表这些群体实施行动,并推广使用少数群体语言,自由表达传统 文化。

八. 良好做法

100. 制定《国家人权路线图》和附带的行动计划,目的是确保落实《临时宪法》

和索马里批准的人权条权保障的各项基本人权和自由。这将使国家能够以协调一致 的有效方式,开展保护和增进人权的活动。

101. 索马里脆弱的冲突后局势,对联邦政府是一个挑战,如果处理不当,将妨碍 该路线图和相关行动计划的实施。联邦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风险。无论如何,

政府决心仍将作为当务之急,怀着必要的紧迫感,实现所有索马里人对人权的享有,

并落实对人权的保护。

九. 在索马里增进和保护人权面临的挑战

102. 索马里在这方面所面临的一些挑战包括贫困、资源匮乏和缺乏机构能力。动 荡的冲突后环境加剧了索马里的复杂形势,阻碍制定在索马里所有地区增进和保护 人权的可持续战略和方案。

103. 在政府机构迟慢的发展中,可举出许多不可或缺的因素,如公务员能力建设 和联邦州的组建进程。此外,新生的联邦州将需要一段时间来调整其在新的索马里 联邦的作用和任务。联邦政府正在极力避免的风险是,在目前推行大量发展举措的 同时,忽略了保护和增进人权。

十. 对技术援助的要求

104. 索马里呼吁和平进程中的国际伙伴坚持既定方针,支持政府实施《国家人权 路线图》及其行动计划。为此,联邦政府请求国际社会按照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关于 进行能力建设,以在索马里所有地区并在索马里主导下持续地保护和增进人权的各 项决议,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援助。

105. 如前所述,联邦政府坚定地致力于执行《路线图》的《行动计划》。迄今为 止,技术能力和资源的缺乏是拖延执行进程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加快和保证有效 地执行该《行动计划》,政府需要继续给予支持,以确保将该《行动计划》纳入索 马里现有支持框架,如《和平和国家建设目标》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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