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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的內涵

在文檔中 第四章 黃宗羲的富民論 (頁 37-42)

管仲有言: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 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 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 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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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符亦認為,「為國者,以富民為本」,「民富乃可教」,「民貧則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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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傳統觀念裡,「富民」乃是治國的方法,使民可富,是為了追求社會秩序的 安定,以便於統治階層的管理,唐甄因此認為,「為治者不以富民為功,而欲 幸致太平,適燕而馬首南指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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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民是君主的職責與義務,攸關百姓的生存問題,而富民則是被視為統 治的方式,貧困未必不得溫飽,但是百姓為求長久之計,勢必全心全意投入 工作,無暇學習禮法規範,甚至鋌而走險,危害地方,所以為了維護秩序的 安定,富民乃是管理天下必要的措施。

但是要如何使民富呢?管仲認為,「上不利農,則粟少,粟少則人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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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誼主張,「毆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轉而 緣南畮,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可以為富安天下」;晁錯亦認為「貧生於不 足,不足生於不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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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良文學則主張:

草萊不闢,田疇不治,雖擅山海之財,通百末之利,猶不能贍也。是 以古者尚力務本而種樹繁,躬耕趣時而衣食足,雖累凶年而人不病也。

故衣食者民之本,稼穡者民之務也。二者修,則國富而民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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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以來的觀點,認為農業不僅是養民的根本、富民的方法,亦是統治 的手段,至於明清之際,這種認知沒有受到太大的動搖,顧炎武直言,「天下 之大富有二,上曰耕,次曰牧」,「臣天下之人者莫耕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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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則認為

「民之生也,莫重於粟,故勸相其民以務本而遂其生者,莫重於農」,同樣視

186 李勉註譯,〈治國‧第四十八〉,《管子今註今譯》下冊,767。

187 王符著,彭丙成注譯,〈務本‧第二〉,《新譯潛夫論》,頁 13。

188 唐甄,〈考功〉,《潛書》下篇:上,頁 321。

189 李勉註譯,〈治國‧第四十八〉,《管子今註今譯》下冊,768。

190 班固,〈食貨志‧第四上〉,《漢書》卷 24 上,收入於楊家駱主編,《新校本漢書并附編 二種》第二冊,頁 1130-1131。

191 桓寬撰,王利器校注,〈力耕〉,《鹽鐵論校注》,頁 25。

192 顧炎武,〈田功論〉,《亭林文集》卷 6,收入於《顧亭林詩文集》,頁 125。

之為治民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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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古人而言,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在於求得飽暖,「腹飢不 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衣食不足,

人民無以為繼,「飢寒至身,不顧廉恥」,必生姦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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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生存,滿足人民 基本的生理需求,以農養民為必要的手段,另外,衣食充裕,人心才能安定 易使,正所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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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衣食的來源不虞 匱乏,百姓無後顧之憂,才會願意接受教化,所以他們認為明主應當鼓勵百 姓致力農桑,甚至得以用強制的手段驅民於農,唯有增加生產,物資才會充 裕,換言之,所謂的「富」,指的就是豐衣足食。

當農耕技術落後,作物的種類與產量有限,交通又不方便,不易進行交 換,想取得充足的物資來生養群眾,並不容易,衣食的擁有與多寡,關係到 個人甚至國家的生存,主張重農力耕,亦是環境使然。除了增加生產外,另 外亦強調節用,避免物資快速用完,面臨斷炊的局面,所以孟子主張:「易其 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時,用之以禮,財不可勝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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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於物資匱乏的不安,重視生產與用度多寡,同樣成為傳統被知識分子傳承下 來,朱熹(1130-1200)亦言,「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 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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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到了明清階段,農耕技術已有長足進 步,作物種類增加,產量大增,未必需要大量的農業人口,部分地區也從傳 統的糧食作物轉向經濟作物的耕種,將傳統農業導向商品經濟的一環,擔憂 物資缺乏的觀念仍舊深植士人心中,主張農業人口應當超過一半以上,除了 供應天下人之所需,亦能「儲積以備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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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被視為養民與富民的方式,也是中國歷代王朝的立國根本,農產的 豐歉不僅影響民生,也攸關國家財政的盈虧與政治的興衰安危。另外,民眾 一心務農則性格純樸,安鄉重家,易於教化,遵守政令禮義,所以重農不僅 是一項重要的經濟政策,往往也被視為重要的化民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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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工商之徒 機靈巧詐,難以易使,不耕而食,歷代統治者當然不樂見其人數過多,為了

193 王夫之,〈孝武帝‧四〉,《讀通鑑論》上冊:卷 14,頁 441。

194 班固,〈食貨志‧第四上〉,《漢書》卷 24 上,收入於楊家駱主編,《新校本漢書并附編 二種》第二冊,頁 1130-1131。

195 司馬遷,〈貨殖列傳‧第六十九〉,《史記》卷 129,收入於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史記三 家注并附編二種》第四冊,頁 3255。

196 〈盡心上‧二十三〉,《孟子》,收入於謝冰瑩等編譯,《新譯四書讀本》,頁 626。

197 朱熹,〈釋治國平天下〉《大學章句》:傳 10,收入於謝冰瑩等編譯,《新譯四書讀本》,

頁 16。

198 靳輔,〈生財裕餉第一疏‧開水田〉,《靳文襄公奏疏》卷 7,收入於海南出版社編,《故 宮珍本叢刊》第五十九冊,頁 396。

199 劉澤華主編,《中國傳統政治哲學與社會整合》,頁 221。

建立重農的普世價值,自然將工商視為末業,一再打壓輕視,限制其蓬勃發 展。

只是,早期被視為財富象徵的衣食,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分工的發展,

逐漸被貨幣取代,對於生財之道,雖然仍繼續主張「生之,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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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對於「財」的認知,卻開始有所轉變,堅持農本立場的士人,仍然主張衣食 粟帛才是真正的「財」,農為財之所出,然而,過去自給自足的生活型態不可 復見,為了互通有無,貨幣的重要性自然增加,朝廷的公務支出也不可能全 然用米糧布帛,重農之人也必須改變說詞來重申立場。陳龍正(1585-1645)

遂認為:

布粟器械,日增於天下,而民用贏矣。民用贏則物價賤,物價賤,朝 廷之金,不待增而自多,所費者少,則所存者多也。足下以足上,足 食兼以足金,是之謂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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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陳龍正的觀點來看,生產增加,可以降低物價,不僅可以廣蓄積,亦 可節省貨幣的支出,所以言「足食兼以足金」,收到雙重的功效,因此農耕還 是財之根本,轉貧為富的關鍵。

黃宗羲的養民觀,也是以土地耕作為基調,對他而言,三代是理想完美 的時代,當時人以農為生,天下太平,自然經濟理當是最為適宜的生存模式。

然而,黃宗羲對於富民的看法,不像傳統強調生產的重要性,而刻意偏重於 節用的部分,不談農業與貧富的關係,而是把焦點放在交易行為與貧富的關 聯。就黃宗羲的角度來看,光談生產不足以言富,必須要將個人或家庭的支 出降到最低,避免過度耗損,才有可能逐漸累積財富,達到家給人足的期望。

在黃宗羲生存的時代,買賣交易行為頻繁,加上賦稅的需求,貨幣的重要性 大幅提升,然而銀貴錢賤,一般交易都使用銅錢,賦稅卻必須上繳白銀,農 民為了繳足稅銀所需,必須出售更多的農產,才能換得足夠的白銀,一年辛 苦所得盡數繳納國庫,家人如何溫飽,如何增加儲蓄?最後只能選擇棄地逃 亡,因此黃宗羲把白銀視為罪惡的化身,必欲去之而後快,主張恢復實物稅,

並用其他貨幣來取代白銀,目的就是為了讓廣大的農民,不必再為了取得白 銀,耗盡所有的生產,連日子都過不下去。

此外,明代中葉以後,部分士人以認知到消費增加,可以促進財富的流 通,增加就業機會,減少遊手好閒之徒,有利於整體經濟的穩定與發展。在

200 高攀龍,〈罷商稅揭〉,《高子遺書》卷 7,收入於台灣商務印書館編,《景印文淵閣四庫 全書》第一千二百九十二冊,頁 461。

201 陳龍正,〈文錄十一‧生財議〉,《幾亭全書》卷 51,收入於四庫禁燬書叢刊編纂委員會 編,《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第十二冊,頁 542。

他們看來,需求增加,刺激供給,能夠養活無數小民,但是在黃宗羲眼裡,

卻認為供給增加,才會刺激需求,沒有必要的奇技淫巧、休閒享樂,以及魅 惑人心的宗教祭典,造成民眾無意義的消費,是浪費的行為,而非創造就業 機會,他認為這些不切民用的買賣交易,都是貪財好貨的行徑,騙取百姓荷 包以圖利。支持奢靡者,則認為消費行為是「損有餘而補不足」,提供各行各 業的生機,但對黃宗羲來說,卻是「損不足以奉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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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禁止這些沒 有益處的交易活動,才能使百姓免受欺騙,不斷支出。

基本而言,黃宗羲嚮往的是單純自足的農業生活,減少貨幣的依賴和消 費,可以抑制非農活動的發展,減少自然經濟所受到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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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注意到了 商品經濟的成長,逐漸影響了農民的生活,破壞了自給自足的完整性。但是 黃宗羲堅持土地是人民最好的依靠,為了維護農民的權益,以及自然經濟的 生活秩序,他試圖抑制市場機制與交易活動帶來的影響,也難以體會工商社 會的生活型態與價值觀念。黃宗羲不了解白銀對於商業活動的意義,也不談 論如何促進白銀流通,除了農業社會所需的以外,黃宗羲認為一切都可拋棄,

至於工商的存在,是為了與農業相輔相成,而非脫離農業自成一局,黃宗羲 無法想像脫離男耕女織的生活型態,會帶來怎樣的混亂。

黃宗羲注意到了時代的變化,但是他嗅不到未來的發展,他的立場依然 是守著傳統,只是用不同的方式重新陳述,而呈現不同於以往的富民言論。

然而黃宗羲所追求的富足社會,仍是立基於農業秩序的生活方式,孟子所謂

然而黃宗羲所追求的富足社會,仍是立基於農業秩序的生活方式,孟子所謂

在文檔中 第四章 黃宗羲的富民論 (頁 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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