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1
省委组织部 无意见。 -2 省委宣传部 无意见。 -
3
省发改委 建议充实环境监控能力和执法能力。 采纳。通过增强环境应急预警 能 力 提 高 监 控 能 力 和 执 法 能 力。
4 建议参考《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的表
述,年均增长率要写明期限。 采纳。
5
建议将第 8 页第 2 段中的“化工、造纸、电力、食品、
印刷、建材等污染行业将继续快速发展,污染负荷增 加、范围扩大,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修改为“石 油、化工、造纸、电力、食品、印染、建材等行业将 继续较快发展,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
原则采纳。
6 建议增加粉尘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三
项指标。 未采纳。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未
有要求。
7 建议将“环境保护综合指数”修改为“环境综合指标”,并 根据省环保局在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上的意见,将该指标 2010 年的目标值由 85 改为 86。
采纳。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8
第 13 页第 2 段提出“十一五”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500 万 吨/日以上,但第 27 页附表中提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595万吨/日,二者不一致。建议合理提出“十一五”建设 目标及项目计划。
采纳。已根据规划目标对重点 建设工程进行了适当调整。
9 第 13 页最后一段中“大力发展技术先进的环保型新燃料 发电机组以及水电、核电、气电、风能、太阳能、潮 光能和可再生能源”修改为“大力发展核电、充分接收西 电、积极引进液化天然气、积极开发水电、风电等可 再生能源。建设大型、高效、环保燃煤发电机级,提 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高效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 的比重,降低煤炭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采纳。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纲要(2006-2020 年)》中已予 以 明 确 , 要 求 2007 年 底 前 关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13
建议将第 27 页最后一句话“合计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 60万吨/年”修改为“比不加装脱硫装置,合计减少二氧
化硫排放量约 100 万吨/年”。 原则采纳。
14 建议在六大重大工程中不提总投资和分项工程投资。 只有工程没有投资无法体现环 保投入的力度。
15 建议将附表中“建设进度”改为“建设起止年限”,相应增 加工程建设起始年份。
原则采纳。具体起止年限以项 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为准。
16 省经贸委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 采纳。
17
主要目标中增加“建成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
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城市;逐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
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 型社会”。
原则采纳。在规划任务中已包 括相关内容。
18 在东西两翼点大型燃煤燃油电厂应考虑生态环境压 力,防止污染转移。
采纳。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24
省科技厅
在一(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增加一条“我省污水整 治的科技水平已经较高,并培养和引进了一批有关科 技人才。但缺乏技术优势明显、集成技术能力强的研 发机构和队伍”。
原则采纳。
25
“主要目标”中增加一条“培育和扶持一批技术优势明 显、集成技术能力强的研究单位和相关的中介科技服
务机构;加强和完善环保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原则采纳。
26
建议正视“环境健康问题”。从研究表明我省环境健康问 题日益突出,如毒害物污染、饮水安全、室内空气污 染等。
原则采纳。在四(三)第 3 点 中补充说明。
27 省人事厅 未收到反馈意见。
28 省外经贸厅 无意见。 -
29 省农业厅 建议在一(一)第 3 点中增加“已建立了东莞市、潮安 县、廉江市 3 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遂溪县、雷 州市、高州市等 10 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以及 880 个县级以下生态农业示范点,生态农业覆盖面积 63.2 万公顷。累计正常使用的户用沼气池 14.4 万户,年产 沼气 0.66 亿立方米,年创经济效益 2.2 亿元,年处理污 水 572.8 万吨,保护了 72.8 万亩山林免遭砍伐”。
采纳。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37
省物价局
四(三)第 1 点“建立有利于节水、节能的价格机制,
合理确定各类用户的计划量和定额,对超计划、超定 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修改为“实行有利于环境保护 和生态建设的价格收费政策,逐步建立起节约资源和 有利于环境的价格机制。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 式计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 价制度。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 类、限制类项目进一步实施高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 时电价政策,进一步扩大峰谷电价比价和实施范围,
研究制定季节性电价、尖峰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
高可靠性电价等政策”。
采纳。
38
四(三)第 1 点“制定分区域污水、垃圾处理费下限标 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收 费制度”修改为“制定分区域污水、垃圾处理费指导性下 限标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 理收费制度,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
采纳。
39 省林业局 建议在第 3 页增加“已建成蕉岭、仁化、广宁、增城、
鹤山、郁南、新丰、始兴、阳春、四会、源城、惠 城、白云等 13 个省级林业生态县(市、区)”。
采纳。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 见 采纳情况 65 四(四)第 7 点补充“将 2006-2007 年定为生态环境宣
传教育年,在全社会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采纳。
66
省编制办
建议对县级环境管理能力薄弱的有关表述作修改。 原则采纳。
67
建议删除“设区的地级市逐步实行执法队伍垂直管理”、
“监察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建设阳江核电站外 围辐射环境监督监测阳江分部”。
设区的地级市逐步实行执法队 伍垂直管理对于加大环保执法 力度,保障环境安全有重要意 义。人事部人法函〔1995〕158 号文批复同意环境监理执法人 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 理。在阳江核电站外围,面向 粤西地区,建设广东省环境辐 射研究中心阳江分部,是我省 发展大力核电确保核辐射环境 安全的保证。
68 四(四)第 4 点“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改为“省环
境辐射研究监测机构”。 采纳。
69 省府法制办 无意见。 -
附表 4 对各地级以上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知》(国办发〔1999〕44 号),单机容量 5万千瓦以下(含 5 万千瓦)的高压常规燃 煤、燃油小火电应在 2003 年底前基本关 停。而且,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已明确。
22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26 “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提法较为含糊,建议修改为“禁止不符合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原则采纳。修改为“不达标机动车”。
27 建议删除“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调整和限制某种标志的车辆上路”。 未采纳。在深圳已实行机动车分类管理制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57 建议重新修订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域方案。 采纳。三(五)第 4 点中已明确要重新修 订。
58 建议细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内容。 原则采纳。
59 建议增加阳江市为粤西水泥熟料基地。 未采纳。省九大产业发展规划未有此规
定。
60 建议将阳江市 2010 年 COD 计划量调整为 2.6 万吨。 总量控制计划另行制定。
61
湛江市
建议在三(五)第 4 点增加“加大力度建设沿海人工鱼礁工程,实施渔业
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等内容。 采纳。
62 三(五)第 5 点有关内容建议修改为“同时,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
理,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建设质量”。 原则采纳。
63 建议增加赤坎大埠工业发展区和湛江港口工业区两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建设。 未采纳。建议纳入地方环境保护规划。
64 建议增加有关近岸海域生态系统质量退化与修复技术等研究内容。 原则采纳。在四(三)第 3 点已明确“研究 污染河道、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技术”。
65 建议增加麻章污水处理厂,3 万吨,2007 年建成,投资 10000 万元。 未采纳。建议纳入地方环境保护规划。
66 建议增加湛江港湾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录塘河整灌工程项目、鉴江
(吴川段)综合整治项目、南渡河综合整治工程等。 未采纳。建议纳入地方环境保护规划。
67 建议在附表 8 中增加“海水养殖业废水治理工程”。 原则采纳。重点海域环境整治已包括此项 内容。
68 茂名市 建议调整总量指标 COD 为 6.62 万吨/年、SO2 为 8.83 万吨/年。 总量控制计划另行制定。
69 建议将附表 3“广东大雾岭-鹿湖顶自然保护区”名称改为“广东大雾岭自 然保护区”面积为 16337.9 公顷。“茂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名称改为“茂名 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地点为电白县、茂港区,面积为 11000 公顷,
目标为国家级,为升级项目。
采纳。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序号 地区 意 见 采纳情况 79 附表 4 建议增加“揭西县棉湖污水处理厂,投资 5000 万元”、“普宁占陇污
水处理厂,投资 4500 万元”。 未采纳。建议纳入地方环境保护规划。
80
云浮市
建议增加新兴县城污水处理厂。 未采纳。建议纳入地方环境保护规划。
81 建议将云浮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十五”期末水平, COD2.2 万
吨、二氧化硫 2.4 万吨、氨氮 0.18 万吨。 总量控制计划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