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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疇。

(二)本研究問卷調查之對象,為台灣區印刷同業公會之會員,以調查對高職 圖文傳播科學生專業技術能力需求之看法與意見。

第五節 名詞詮釋

本節將與本研究相關之專有名詞列舉說明如下:

ㄧ、高職圖文傳播科

本研究所稱之高職,係指技職體系中之高級職業學校;而本研究所稱之 圖文傳播科,為職業學校於 95 學年度實施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暨 設備標準」中,歸屬於設計群科之圖文傳播科。

二、專業技術能力

本研究所稱之專業技術能力,係指高職圖文傳播科學生就業於圖文傳播 產業時,所應具備之圖文傳播專業技術能力。

貳、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專業能力

一、能力的意涵

「能力」(competency)一詞,根據教育百科辭典(1994)的解釋為:直接影響活 動效率、使活動順利完成的心理特徵。能力的解釋國內外學者闡述極多,從廣泛 的聽、說、讀、寫、動作、反應等,乃至於儲藏於內在而未顯現之力或專精之工 作任務皆稱之。一般而言,可以從兩方面來加以討論:

(一)心理或內在表現觀點

Torshen(1977)指出,能力涉及心智情感、身體等領域的表現。楊朝祥(1984) 認為,能力是指個體執行或完成一個行動,能夠成功地適應特殊狀況,此種現象 經由個體自由地控制,並因為動機因素而影響其表現。羊憶蓉、成露茜(1987)認 為「能力」一詞的重點是放在結果(outcome),它指的是一個人能做什麼。陳任

廣(1989)則指出:能力是一個人在從事某些體力或腦力活動時的才能,常代表個 人潛在的意態。陳陞坤(1996)亦認為能力可以是後天的學習,但也可以得自先天 的遺傳。

(二)外在作用表現觀點

Hall(1976)認為能力是由技能、行為及知識所組成,來自學習結果所形成的 明確觀念。羅秋昭(1983)則強調能力為從事專業工作的表現。黃政傑(1985)亦認 為能力為「勝任某一工作」,而所謂勝任是指擁有從事某一工作所必備的知識、

技能和態度等。Weinert(1999)則認為能力(competencies)有許多不同的意義,它包 含:所有表現於外的才能(abilities) 與技能(skills);屬於遺傳且在特定領域所需,

以便獲得主要知識的才能;特定領域上所學到的知識與技能;達成個人效率要求 的屬性;個人自主與自我評鑑的需求;個人的行動能力,包括認知、動機與社會 需求等。Stasz(2000)認為工作場所需要的能力,則是由知識(knowledge)、技能 (skills)及動機(motivations)等複雜的交互作用所組成。

而 McLagan(1997)從不同的觀點說明能力的概念,並提出其特質群集,包 括工作能力(Task Competencies);結果能力(Result Competencies);產出能力 (Output Competencies);知識、技能與態度能力(Knowledge、Skill、Attitude);優 異表現者能力(Superior-Performer Differentiator);特質群集(Attribute Bundles)。

Weinert(1999)認為能力概念與意涵有許多不同的理論研究,卻無單一之概念架 構;能力是指執行任務或從事某一工作時,所需具備的知識、情意與技能等實際 的行為表現,他歸納出九種在理論上已被定義及解釋的概念:一般認知能力 (General Cognitive Competencies) ; 特 殊 認 知 能 力 (Special Cognitive Competencies);內建能力及外在表現模式(Competence-Performance Model);內 建能力及外在表現修正模式(Modifications of the Competencies-Performance Model);認知能力及動機行動取向(Cognitive Competencies and Motivational Action Tendencies);客觀及主觀能力概念(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Competence Concepts);行動能力(Action Competencies);關鍵能力(Key Competencies);後設 能力(Meta Competencies)。

綜合上述討論,能力是一個人所具備的一種內在特質,可在工作上的知識、

態度和行為上表現出來。因此,能力的含意可詮釋為「執行或達成某一任務、或 個人解決問題時,所需具備的知識、技能與情意,此知識、技能與情意,可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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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遺傳,亦可後天學習而得。」

二、專業能力的意涵

「專業」(profession)或稱「專門職業」,是指一群人所從事的一種需要專門 技術的職業,這種職業需要特殊智力來完成,其目的在提供專門性質的服務 (Carr-Saunders, 1933)。教育學者賈馥茗(1979)定義「專業」應包含精湛的學識、

卓越的能力、以及服務或奉獻。當從業者具有卓越的知識及能力,其對知識及能 力的運用,將關聯到他人的利害關係。而綜合對「能力」的分析,「專業能力」

(professional competency)可定義為從事一種職業所需具備的知識、技能與情意。

能力有強弱的差異,專業能力亦有高低之別,一般即以「專業化」或「專業 的」(professional)來形容一個人對其從業領域具有卓越的能力,學者更明確地指 出相關的條件或標準。例如,林清江(1986)認為專業化的標準包括:為公眾提供 重要服務、系統而明確的知識體系、長期的專業訓練、適度的自主權利、遵守倫 理信條、組成自治團體、選擇組成份子。Darlling-Hammond 認為專業是由專門 的技術、特殊的技能、與高度的使命敢和責任感等三個要素所組成,而專業化為 提升以上三項要素的層次,使其具有自主性、獨特性與服務性的過程(轉引自吳 柳儀,2007)。劉春榮(1997)則表示專業至少具備以下的條件:(1)專門的知識與 能力;(2)以利他服務為導向;(3)成員不斷的進修成長;(4)受社會高度的認同;

(5)組有專業團體;(6)團體訂有倫理規範;(7)具有高度的自主性。而謝文全(1993) 在現代教育論壇研討會中指出美國教育協會曾為專業化定下八個標準,即:應屬 高度的心智活動、具特殊的知識技能、要受過長期的專業訓練、需不斷的在職進 修、屬永久性的職業、以服務社會為目的、有健全的專業組織、訂定並遵守專業 倫理。

「專業能力」(Professional Competencies)是指與個人職務有關,亦即各專門 行業人員必須具備行業領域所需的能力,才可能勝任職守(陳信言,1981)。單文 經(1990)認為專業能力是一種技術、理論或通則的應用、批判分析的技巧、面對 專業情境時能作出審慎的行動,並能批判的檢視這些行動的後果。黃瑞榮(1997) 則解釋專業能力係指從事專門職業時,充分發揮角色功能所需具備的能力,包含 知識、態度、技能、情意或價值。國際勞工組織(ILO, 2001)指出專業能力是能有 效的完成指派的任務(Task)或是工作職務,且要考量完成職責(Duties)或扮演工作 職務所習得的能力。

由上所述,可知專業能力的高低有賴長期、專門、有系統的教育與訓練;而 表現在本身是否具有高度的自主權,形成專業團體並參與活動,且能遵守專業倫 理信條,得到社會的認同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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