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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二、三年計畫之研究建議

第二年度計畫已於 2017 年 7 月經科技部審核通過,後續將再申請第三年度 計畫,以預期延續第一、二年研究成果。第二、三年度計畫預計探討以下課 題:

(一) 第二年(民國 106 年 8 月至 107 年 7 月)

1. 分析研究個案地區集體行動發展課題

本計畫原選擇宜蘭三星鄉行健社區、彰化大城鄉西港社區、花蓮光復鄉太 巴塱部落、壽豐鄉豐山社區等案例,但經第一年度計畫之社區參訪過程,發現 彰化大城鄉西港社區、花蓮光復鄉太巴塱部落,由於政府農村再生計畫審核或 經費核撥的延宕,使得其農村再生計畫的執行幾近停滯或未見具體成果,又走 訪臺中市霧峰區舊正社區,發現當地居民積極推動農村再生計畫、永續農業,

其成果與經驗頗受推崇,故第二、三年度計畫將更換研究個案,刪除彰化大城 鄉西港社區、花蓮光復鄉太巴塱部落,新增臺中市霧峰區舊正社區。

第二年度計畫將以第一年度計畫所建立的集體行動理論分析框架,持續調 查研究個案地區,並剖析其集體行動發展的效益、障礙、成功關鍵要素,作為 第三年政策建議及策略原則研擬之參酌。

2. 分析研究個案地區農村再生計畫執行課題

第二年度計畫將以第一年度計畫所建立的新鄉村典範(NRP)理論分析框 架,剖析研究個案地區農村再生計畫的形成、執行問題,及其是否具備 NRP 的 要素,作為第三年理論適用性探討、政策建議及策略原則研擬之參酌。

3. 分析研究個案地區農地利用課題

第二年度計畫將以第一年度計畫所調查的研究個案地區農地利用情形為基 礎資料,分析研究個案地區農地利用相關課題,如農業相關專區、農地資源維 護等方面現正面臨之問題,作為第三年政策建議及策略原則研擬之參酌。

4. 進行德奧農村發展與其土地利用方式移地研究

德奧同屬 OECD 之重要成員國,由於德國甫於 2006 年出版 NRP 國家報告,

說明該國實施情形,而鄰近德奧邊境地區亦受其影響,為能進一步瞭解報告提 及農村發展與其土地利用策略與執行,故於第二年度計畫執行期間,將挑選

(i)丘陵接高山區、(ii)高山區國家公園範圍內與(iii)高山區谷地型複合產 業村落,分別針對農糧、能源與防災三個課題之土地運用解方予以觀察與了 解,期能對於山區聚落及上游集水區土地利用就氣候變遷調適觀點整理出更貼 近我國運用可能性之策略。

(二) 第三年(民國 107 年 8 月至 108 年 7 月)

1. 分析新鄉村典範於台灣的適用性

第三年度計畫將就 NRP 應用於研究個案分析、與農村再生政策比較分析之 過程與結果,探討其於台灣的適用性,嘗試與理論的對話,以完善、補充 NRP 的理論內涵。

2. 研擬促進集體行動以提供農業相關公共財的策略原則

第三年度計畫將就集體行動、NRP 理論應用於研究個案分析結果,提出促 進集體行動以提供農業相關公共財的策略原則,以供研究個案地區未來調整集 體行動方向、方法之依據,並供政府未來設計或修正集體行動相關政策與計畫 之參考,另亦補足、豐富集體行動理論之內涵。

3. 進行德荷環境規劃典範建構及落實之移地研究

德荷同屬 OECD 之重要成員國,荷蘭亦於 2007 年出版 NRP 國家報告,說 明該國實施情形。基於第二年之移地研究基礎,將於第三年移地考察德國北部 及其鄰國荷蘭的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與具體空間規劃、防災相關措施,以及民眾 參與規劃之實務操作機制,瞭解阿姆斯特丹 Westerpark 相關發展計畫之生態社 區與產業土地再利用案例,漢堡都會區域計畫如何平衡城鄉發展並維持都市競 爭力,柏林都會區域與週邊鄉間發展均衡課題之因應等,進行實地考察,以探 析德荷環境規劃典範建構及落實之情形。

4. 研擬農村再生政策之改進建議

第三年度計畫將就集體行動、NRP 應用於研究個案、政策分析結果,酌採 移地研究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因應策略之成果及重要發現,提出農村再生政策之 改進建議,及其制度面、執行面課題之解決方法,以供政府未來修正該政策與 計畫之參考。

5. 提出農地利用政策之改進建議

第三年度計畫將以第一、二年度計畫所調查的研究個案地區農地利用情形 與課題分析結果為基礎資料,採酌移地研究促進農地利用成果及重要發現,針 對農業經營專區、農地資源維護面向,提出農地利用政策之改進建議,及制度 面、執行面課題之解決方法,以供政府未來修正相關政策或計畫之參酌。

肆、 山地社會生態系統的動態空間治理之研究:以石門水庫集水

區泰雅族部落為例之研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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