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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幼兒透過操弄他人心理狀態、以欺騙舉動改變他人想法,則他們 可說是具有心智理論的雛型,若想要在他人心中植入錯誤相信本身也必須 先具備錯誤相信的概念(Hala & Russell, 2001),欺騙的目的即是為了製造 他人心中的錯誤相信,欺騙能力的表現同時反映了我們對他人心理的瞭 解,也是我們閱讀他人心智的一項指標(Bjorklund, 2000)。以下探討要 通過心智理論作業,所必須具備的錯誤相信理解能力與欺騙能力之間的關 係,並說明幼兒欺騙在心智理解上所具有的指標性意義。

壹、欺騙是心智理解的指標

Leekam(1993)將「心智理解」視為「理解他人的心理狀態」,包括:

相信、欲求、意圖—理解他人具有知道、思考、懷疑、記憶、想要、希望、

感覺、知覺、想像等等的心理狀態,保心怡(2003)進一步將「相信、欲 求、意圖」這三項在心智理論研究領域之中常談及的心理狀態基本元素獨 立出來,視其為影響人類社會行為(合作/競爭)各種關係運作的主要原因,

無論是在友誼關係、競賽或是戰爭的互動之中,都可以見到這三種元素的 作用,並且認為在兒童的行為庫中,最先出現的競爭策略之一,便是「欺 騙」,而其關鍵就是給予他人一個錯誤的相信或是對真實的錯誤表徵。

擁有心智理解能力對人類從事社會互動而言是相當重要的,而當提及 幼兒已經擁有「心智的理論」時,則意謂著幼兒能夠瞭解他人是具有想法 及相信的、且這些想法與相信可能不同於幼兒本身的想法與相信、並且也 很可能與真實不相符合(保心怡,2003)。幼兒欺騙策略的使用是否與其 考量他人心智的能力有關,並且在欺騙行為的展現上會否受到心智理解能 力的影響,我們還必須再加以深入探討,另外,在幼兒心智理解的發展上,

不同年齡之間又具有什麼樣的差異,其內涵為何?此亦為本研究關注的焦 點。

當個體計畫欺騙策略的同時,由於其必須要能夠將受騙者的錯誤相信

(false belief)加以概念化,因此針對幼兒表現欺騙的研究是證明其心智理 解確實存在的好方法(Wimmer & Perner, 1983)。除此之外,有彈性的運 用欺騙策略以達成特定目的,對發展的演進具有高度適應性的價值,欺騙 策略的使用不但可視為以他人想法為行動展現的依據,更是想法與行動之 間的連結,研究幼兒欺騙的策略不但可用做為了解錯誤相信的指標(Russell, Mauthner, Sharpe, & Tidswell, 1991),亦可進一步推測其心智理解能力。

心智理論演化的優勢來自於它能使既存行為(例如欺騙)變得更積 極、更有彈性(Povinelli & Giambrone, 2001),研究者假設早期人類祖先的 行為是受低層次的心理結構所控制,而不斷演化的心理結構則會提供原始 行為得以重新詮釋的機會。要理解社會互動中的道德意義,例如欺騙、誤 會、謊言、玩笑,個體需要發展對其他形式世界的表徵能力,並正確歸因 他人心理狀態,閱讀他人心智。

有許多研究者假定如果幼兒獲得心智理解,則應該在欺騙他人與理解 他 人 謊 言 欺 騙 的 能 力 上 表 現 的 更 好 ,研 究 證 據 似 乎 支 持 這 樣 的 假 設

(Leekam, 1992; Ruffman, Olson, Ash, & Keenan, 1993)。在幼兒心智理論 的研究領域中,欺騙作業(deception task)被視為是錯誤相信作業(false- belief task)以外,另一項理解幼兒心智發展的重要指標(Russell, Mauthner, Sharp, & Tidswell, 1991),就心智理論領域的不同型態作業而言,皆假定 幼兒若能通過該作業即表示具有心智理解能力,或至少具有正在萌發中的 心智理解能力。

Russell 等人(1991)將錯誤相信作業分成三種作業,並稱之為「不知 情作業」(ignorance task),其一為該作業的故事主角並不知道東西被移 位的事實—未預期移位作業(unexpected transfer task);其二是參與的幼 兒並不知道盒子裡裝有與原先不同的東西—未預期內容作業(unexpected contents task);其三為幼兒不知道外表所表徵的意義並非真實物體—表徵 改變作業(representational change task),並假設幼兒在不知情作業與欺騙 作業的理解表現,乃是基於同一種基本能力,由此推論三歲幼兒在欺騙作 業中的理解情形應該與其在不知情作業中表現得一樣差(Russell, Mauthner, Sharp, & Tidswell, 1991),但事實並不然,已有許多研究證實幼兒在被認 定尚無法通過不知情作業的年紀,已經可以通過欺騙作業(Sodian, 1991;

Sodian, Taylor, Harris, & Perner, 1991;Russell, Mauthner, Sharp, & Tidswell, 1991;Ruffman, Olson, Ash, & Keenan, 1993)。

自從以錯誤相信作業為心智理論的關鍵指標之後,策略性欺騙的研究 便提供我們了解心智理論是如何的獲得(Hala & Russell, 2001),當進行有 意圖的欺騙時,必須要能考慮到聽者的心理狀態,能使用欺騙策略的幼兒 應能夠辨識他們所給予的錯誤訊息對他人相信產生的效果(Leekam, 1992)。是故,我們可以透過檢視幼兒心智理論的發展過程分析欺騙能力 在認知發展中具有何種意義,而藉由研究幼兒的欺騙策略,也可以達到瞭 解幼兒心智理解發展的目的。

貳、欺騙與錯誤相信之關係

錯誤相信的理解為心智概念的關鍵,錯誤相信作業被許多研究者視為 獲得心智理論的指標(Russell, Mauthner, Sharp, & Tidswell, 1991; Wellman, Cross, & Watson, 2001; Scholl & Lesile, 2001),而欺騙作業如上所述,則 被視為另一種心智理解能力的代表性指標。兩種作業之間存在著什麼關 係?學者們有著並不一致的看法。

有研究主張四歲以下的兒童無法通過錯誤相信的測驗,即表示他們無 法同時以真實與表徵的形式立即瞭解他人的錯誤相信(Rice, Koinis, Sullivan, Tager-Flusberg, & Winner, 1997),近來亦有研究指出至少部分 36 個月大的幼兒能夠在三歲之前達到錯誤相信的理解(且已確認並非是碰巧 猜對),若以這樣的觀點來檢視幼兒欺騙能力,能否根據他人心理活動來 預測其想法,並且了解他人可能具有錯誤相信,便成為分析欺騙的主要依 據。

Wimmer、Gruber 與 Perner 於 1984 年認為四歲幼兒能夠理解錯誤相 信,並且可以基於說話者說實話的意圖判斷誤解與謊言的區別;Leekam 於 1991 年認為五歲幼兒能夠基於說話者心理第二層次的意圖來區分玩笑 和謊言,例如:John 不想要他的媽媽相信(玩笑),與 John 想要他的媽 媽相信(謊言);Winner 與 Leekam 於 1991 年則認為五到七歲幼兒則能 分辨白色謊言與諷刺(引自 Leekam, 1993)。而 Chandler、Fritz 與 Hala(1989)

挑戰錯誤相信能力要到四歲左右才會萌發的說法,認為幼兒在二到三歲之 間就可以理解他人錯誤相信,並以實際研究證實了他們的宣稱,在欺騙策 略中看見幼兒的對他人錯誤相信的理解能力。

在許多自然情境之下所發生的幼兒欺騙行為,並未被研究者以系統性 的方式與錯誤相信能力進行相關性的探討,因此在幼兒被認定已發展出完

全心智理論之前的欺騙行為,即被摒除在心智理解能力之外,僅視為一種 習得的反應(Newton, Reddy, & Bull, 2000),而以未通過錯誤相信作業的 標準來判定幼兒無法有意圖的欺騙他人。然而,Hala、Chandler 與 Fritz

(1991)將錯誤相信作業中的未預期移位作業與欺騙作業中的藏找作業,

對三、四、五歲幼兒同時進行施測並進行相關比較的結果發現,四歲以下 未通過錯誤相信作業的幼兒,有 75%能夠通過欺騙作業中的錯誤相信問題

(你想主角會去哪裡找寶物?),表示他們能夠合理的預測主角會去哪裡 找尋物品。

Hala 等人(1991)又針對大三歲(2:10-3:5)與小三歲(3:6-3:11)幼 兒,同時以錯誤相信作業與欺騙作業加以施測,結果顯示兩組幼兒在兩作 業中均表現成功且無顯著差異,支持三歲幼兒可以理解他人錯誤相信的假 設,即使修改錯誤相信問題的型式(由”look for”改為”think”)仍得到 90

%的通過率之結果。由於加入了錯誤相信問題來確認幼兒能夠理解錯誤相 信,且不管問題的型式為找(look for)或為想(think),皆不影響幼兒通 過作業的成功表現,因此,Hala 等人(1991)認為三歲幼兒之欺騙確實是 基於理解他人想法以運用策略來誤導對手。

欺騙乃是為了製造他人心中的錯誤相信,而錯誤相信能力又是通過心 智理論作業必要的能力,有研究宣稱錯誤相信作業本身是很困難的,因其 要求幼兒必須要推論某個想法是錯誤的(Bloom & German, 2000),且除 了錯誤相信的理解能力之外,要通過心智作業還需要語言技巧與理解他人 敘說內容的能力(Russell, Mauthner, Sharp, & Tidswell, 1991),因而主張 以較少口語與較少敘說的欺騙作業加以檢驗其心智理解能力。

Donaldson 於 1978 年認為欺騙作業之所以能夠增進幼兒理解錯誤相信 的表現,原因是它同時也提高了幼兒的動機與意圖,且具有”human sense”

(引自 Astington, 2001),也有學者認為一旦幼兒能歸因他人的錯誤相信,

便能夠成功的誤導他人,並且加以欺騙(Russell, Mauthner, Sharp, &

Tidswell, 1991; Sodian, 1991)。幼兒欺騙策略的使用確實能反映出對他人 相信的基本理解,四歲幼兒萌發中的錯誤相信推理能力也能幫助幼兒謊言 的運用,並能理解此錯誤訊息對聽者心智的影響,辨識聽者對該陳述的詮 釋與評估(Leekam, 1992)。總而言之,錯誤相信與欺騙能力之間有著相 當複雜的關係,我們必須進一步加以釐清。無論如何,本研究之目的即將 針對兩作業之間的相關進行研究,盼能透過實證的研究結果澄清兩者發展 之關係。

在研究方法上,Wellman、Cross 與 Watson(2001)蒐集有關心智理論 錯誤相信作業的 178 篇研究,針對心智理論相關研究中的 591 種作業情境 進行後設分析的研究結果發現,能夠促進幼兒的作業表現並且增加三歲幼 兒在錯誤相信問題上的正確回應之關鍵因素包括:加入欺騙情境(動機)、

在研究方法上,Wellman、Cross 與 Watson(2001)蒐集有關心智理論 錯誤相信作業的 178 篇研究,針對心智理論相關研究中的 591 種作業情境 進行後設分析的研究結果發現,能夠促進幼兒的作業表現並且增加三歲幼 兒在錯誤相信問題上的正確回應之關鍵因素包括:加入欺騙情境(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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