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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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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人力需求之建議 一、政府應扮演產業扶植的角色

(1) 培養與扶植文化創意產業的經紀團體或個人

國內文化創意產業有一些專業能力很好的藝術家或個人創意工作室,甚至於有些 業者,似乎在行銷或資源的整合能力較缺乏,國際化能力與資源也不夠,要如何協助 這些業者或個人行銷包裝至國外,政府應該要有類似國際化的包裝或者企劃的仲介、

公司或團體,扮演整合經紀人或顧問的角色。

(2) 以政府力量提供業者國際觀摩的平台

廣告設計業者和工藝界甚期待亞洲7 國每 2 年舉辦 1 次的國際設計會議,以提供 他們國際交流的經驗和機會。經濟部為商業廣告設計類的主管機關,應以主管機關的 為主辦角色或者以經費委託業者所屬之協會,籌辦此類大型的國際會議,且會議舉辦 不能僅集中在北部地區,應兼顧中部發展的需要提供場次。

二、公共就業服務的努力方向 (1) 就業服務與其他資源的連結

政府應打破部會的圍牆,主動與其他平行單位橫向聯繫勿自我設限,目前已知具 體可與接受政府輔導的現有產業結合的管道有:

1. 目前其他部會已輔導 127 家創意生活產業,而勞政系統有較多訓練經費和業務執行 需求,可以此經費結合這些現成單位,讓資源進入產業,將此類業者也納為另一種 訓練資料,讓想進入創意生活產業者得以在這些產業裡得到實務訓練之後受到僱用,

而達成訓用合一的目的。

2. 文建會已輔導 117 家工藝之家, 此類工藝之家也可成為學習觀摩的據點以及培訓 的資源,但在訓練時程上必須符合可就業的程度。

(2) 就業服務需要進入校園,與學校做更密切的結合

公共就業服務可以和學校作更有默契的結合,例如透過不同業別的協會或指標性

的公司,在建教合作過程出力,運用三方合作的效益,提升各界對公共就業服務功能 的認同,以便在未來有人力需求的時候,比較能夠產生依賴職訓中心或就業服務中心 提供協助的印象。

(3) 強化文化創意產業求職與求才的媒合網路平台

焦點團體座談中有業者強調,文化創意產業業者通常規模不大,無法長期以典型 僱用方式僱用正式員工,因此部分工作以委外方式結合其他專業技能者完成。或者,

業者自己有能力成為異業結盟平台者,需要自行尋找不同專業者完成計畫或工作。為 配合職缺資訊的公開化與透明化,我國公共就服機構已仿傚美國、比利時等西方國家,

運用資訊科技建立尋職者履歷表資料庫,未來此資料庫應使求職者的履歷搜尋功能再 加強,當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密碼進入資料庫搜尋求職者履歷時,可再延伸 其他資料之提供,例如連結個人學習/訓練履歷,而為加速以關鍵條件篩選所需人力,

此部分功能可再以業者需求為調整方向。

(4) 運用文化創意業者整合平台的功能

台灣的中小企業很多,除了前項建議強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e 化就業網的資訊搜 尋與整合平台功能外,未來在就業服務這一塊,如果要讓就業機會跟媒合更擴大的話,

可以考量架構在公立就業服務站這個大的平台上,再找一些民間有能力媒合人力的平 台,例如,從本次的焦點團體座談中發現,部分業者或第三部門深耕社區時間相當久,

以其管道媒介各類社區長期失業、或不容易就業,尤其不容易到科技公司或一般競爭 性勞動市場就業的人,透過這些小平台,再讓就業的媒合和機會更擴大。目前中彰投 區就業服務中心已進行委託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提供延伸公共媒合的功能,成效如何有 待評估;但倘若可以運用現在有能力且深耕社區已久的其他第三部門的媒合力量,其 效果應比勞務委外的就業多媽媽更能深入社區的小角落。

(5) 更專業的雇主服務

目前公立就業服務協助雇主媒合人力時多僅限於機會的提供,即使求職者被要求 需要填寫履歷資料,但業者仍認為幫助有限。公立就業服務站可以進一步幫助業者部 分的徵信,而針對中小企業的用人,可以引進台灣許多企業對於新進人員的性向測試 工具,或針對目前業界較重視的工作態度測驗,若業者有進一步的條件要求,協助業

者做較嚴謹的篩選,以打破以往公立就業服務推介的應徵者能力不佳或態度不佳的刻 板印象。

三、人才培訓的努力方向

(1) 提供更詳盡的訓練內容訊息以利業者查詢

職訓局開設的班別,建議完整將課程的規劃內容、各類課程上課時數、上課內容都 放在網站,當業者需要用人時可上網查詢,以便衡量進用人員的適宜性或需要員工補 充的技能訓練內容。

(2) 訓練規劃過程加深業者的參與

不論職訓中心或者學校,普遍給予業者的印象是所培養的技能與業者的需求仍有 差距,業者認為除了受訓者缺乏對產業界運作內容的了解外,培訓單位的訓練設備或 內容不及產業界的現況也是另一個原因,因此,例如教案,或者培訓課程的規劃,應 關注是否適合小規模中小企業的需求,未來應再加深中小規模業者的參與,在訓練或 教學規劃時,訓練師、課程與教案等整個內容皆建議多尋求業者的協助,發展一套適 合業者用人的課程模式、內容,並需時時更新。

(3) 與六大旗艦計畫的人力培訓接軌

勞政系統應從文化創意產業六大旗艦計畫預定的具體人力培訓方向中,規劃未來 的新興重點培訓班次,但功能應在整合或與相關部會已規劃的內容互補。

(4) 建議與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的訓練資源結合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長期以來不斷培植國內工藝界技術人才,並輔導業者進行研 發和產業發展,在訓練師資的部分應較國內訓練或學術單位完備;而職訓系統有就業 安定基金為後盾,也有很好的訓練場地、設備,只要挹注部分經費,即可補工藝所不 足的部分,兩者結合的效果值得期待。

(5) 具體的文化創意產業技能訓練

根據4 場次焦點團體座談與會者的建議,歸納具體的訓練課程類別如下:

1. 管理類課程

由於許多文化創意產業業界管理技能不足,無法讓創意所產生的商品和服務藉由管 理的手段產業化,建議職訓中心未來協助以工作室型態或工藝、設計業者開設一系 列課程,包含經營管理、財務規劃,企業生存法則、CRM 客戶關係管理、銷售管理,

通路等。

2. 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結合的課程

在地觀光和導覽人才應加速培養,可以藉由比較短期的訓練培訓足夠的人才庫;而 即使培養的人才多元就業或一般業者不一定全部自行長期僱用,如在資料分析中所 述,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往往利用創意行銷把在地資源和觀光需求做整合而把社區產 業形成有如變形蟲的擴大發展契機,進而帶動當地社區就業機會,經過培訓的觀光 和導覽人才即可隨時和機動投入這些產業,也協助無法自行訓練的業者做人才培訓。

(6) 為文化創意業者提供短期研習的課程

焦點團體座談中與會者建議,業者長期在業界耕耘,有時需要短期而專精的經驗 吸取,未來可針對不同文化創意產業業者,進行類似學學文創開辦一些短期的研習課 程。或者,補助些許經費,讓業界部分自費,有機會參加短期國外研習,以進行國際 經驗交流,至於研習結果的擴散,可要求受補助者,必須在研修後的分享活動轉移 (transfer)學習內容給國內業者。

(7) 文化創意產業辦理的人才培訓層次應修正

目前職業訓練課程仍有以3 個月或 4 個月為一期的訓練班次,業者認為有點浪費 成本,也不符技能養成的需求,政府為業界所做的人才培訓不能只作基本技術層次的 訓練,除了務必要將文化的概念要納入,建議應找出有心學習且有基本技能受訓者,

再針對此類人才開設更進階以及期程符合業者需求的技能水準的訓練班次。

(8) 推動受訓者企業實習

建議勞政系統編列補助經費,讓受訓者或學生到業界或第三部門實習,例如三個 月的實習,透過實習認識產業,另外,企業也能藉由實習機會,找到符合他們所需要 的人才。

四、多元開發就業方案的未來發展建議

(1) 對於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也要有分類輔導和評核的概念 政府欲將多元就業的資源挹注那些單位應有分類的做法:

1. 有些單位只差臨門一脚,通常他們已經是經營不錯的企業,可以自主營運,只需要 多一點創意,或專業就可以做的很好就可以進入企業經營程度,便不宜再把大量輔 導資源再挹注在這些單位裡,可協助其專注在創意的培養。

2. 第二類型的單位,具有潛力,單位才剛起步,但仍不易得到其他資源,也需要多元 的資源者,應挹注較多資源給此類單位,通常對於此類單位,若不會包裝者,輔導 單位應專注在找專業者協助其設計包裝。

(2) 讓績優單位的能力透過提案擴散

現在多元開發就業方案提案的狀況,已形成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極端現象,所 以未來針對提案應有一個策略性的做法,應給予已接受政府許多資源的單位一個要求,

亦即在新的年度提計畫時不能再提僅以自己社區為主的計畫,而是要求必須包括旁邊 的弱勢社區。例如,都會型提案單位即要求不能只以自己的大樓為計畫範圍,而應包 含另一個弱勢大樓或集合住宅。在多元就業策略裡若具備此機制,預期能協助未有自 主能力、弱勢的社區創造另一種機會,而靠部分較有能力整合資源者分擔一些力量,

並將力量做擴散的效果。

第2節 研究困難與後續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困難

本研究資料來源係自4 場次焦點團體座談與會者意見分享蒐集,計畫規劃階段雖 期待依文建會等4 個主管機關所主管之業別分場次邀集參加座談,實際執行結果發現,

中彰投地區四大類產業業者因規模限制,可邀請者來源乃更加限縮,復因考量13 類 業者均等受邀機會、座談時間、業者意願等因素交叉影響,4 場次無法依預期以文建會、

經濟部、內政部、新聞局等四類主管業別分別舉行,而係以考量文化創意產業業者、政 府機關、文化創意相關學界系所、第三部門等4 個來源皆具備的替代方式,期以意見分 享具有不同來源的代表性。因上述之諸多限制,在邀請過程中仍有下列遭遇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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