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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築廢棄物產生量推估系統開發與使用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有下述幾點建議:

1. 可持續擴充案例資料庫,諸如各構造種類、各種不同之建築用途、

與裝潢材料等之蒐集,並且可針對北、中、南、東區位進行資料蒐 集,透過全面性之資料蒐集,以強化資料庫之資料完整性。

2. 可透過現場實際調查之方式,進行影響廢棄物產生量因子之分析與 探討,觀察現場工地之施工情況、材料之使用情況等紀錄之,經實 地調查之方式了解整體影響廢棄物之因子,以強化本研究所考量之 廢棄物產生量之因子,使所推估出之廢棄物產生模式,更能較為準 確。

3. 本研究發現,於處理資料之尺度化方式,可採用各種搭配方式進 行,倘若只用一種尺度化之方式進行資料處理,輸入至類神經網路 進行訓練與測試,則將造成類神經網路效能之降低、收斂速度較慢 與過大震盪,故採用配套措施之方式,將可提升類神經網路之效能。

4. 建議可從建築設計階段著手進行建築廢棄物產生量推估,並透過此 階段利用模組化系統進行設計與施作,可降低廢棄物之產生量。

5. 本研究所建立之模式,倘若能透過系統開發介面化方式,則更能讓 使用者易於操作及使用。

6. 建議各縣市政府可以在新建執照與拆除執照上增列本研究所調查 之影響參數,不但可讓數量推估更為精準,也可讓業者在提報減量 措施時有評估依據。

附錄一第一次專家座談會會議記錄

「建築廢棄物產生量推估及應用範例之研究」第一次專家座談會議紀錄 會議記錄:林政緯 一、 開會時間:2004 年 06 月 03 日

二、 開會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三、 主席:黃教授榮堯

四、 出席人員:

陳組長瑞鈴、陳組長文卿、郭經理家祥、高襄理瑞偉、吳主任朝昇 五、 主席致詞:(略)

六、 報告事項:「建築廢棄物產生量推估及應用範例之研究」簡報。

七、 討論議題:

1. 影響新建工程廢棄物產生量之影響因子 2. 本研究建立模式之探討

出席人員討論內容擇要:

陳組長瑞鈴

z 本組做廢棄物的減量相當多年,今年針對數量的推估同時做一個應用範 例。

z 一般建築物在新建時提出棄土証明,棄土証明是如何計算?是否有一定 的算法,而其與今天此項模式比對情形又為何?現行執行的方式究竟合 不合理,或是根本就是自由興政?故第一個重點須去了解做推估模式的 目的與方向。

z 輸入之因子,為舊有建築物或新建建築物。若是新建建築物,則新建時 是鋼構而拆除時是RC時又如何?

郭經理家祥

z 一般大部分業者是採用0.134去計算廢棄物產生量,但經減量措施後數量 將會有所不同,那廢棄物產生數量的標準在哪裡?此點對於業界來說是 一個非常大的需求。

陳組長文卿

z 推估模式之建立對於業者相當有利,也有助於環保單位的管理,此模式 目前較大問題為資料量過少,差異可能會比較大。

z 建議採用先前之相關研究之資料,比較所建立之模式是否精確?

黃教授榮堯

附錄一第一次專家座談會

z 本研究資料收集方面無法尋找岀真值,大部分都為採用相關研究之係數 計算而得,故不採用。

高襄理瑞偉

z 此模式對於營造廠是滿重要的,建議在推估模式裡,考慮減量措施,或 許可以彌補剩餘不精準的部分。

z 建議將施工管理放入考慮因子,若將之當作鼓勵措施,會給予營造廠刺 激使他盡可能表現為一優良的公司,如獲縣市政府或環保署之獎勵等。

陳組長瑞鈴

z 工程金額是否足以顯示其裝修量?是否可以說明20%之誤差差距為何?

郭研究員烈銘

z 若此模式有新進資料時須再調整數據,法規無從依據。所以現在模式所 選用的數據須有強烈的理由說服其他人使用。

z 建議能再更進一步說明所產生出來的物品種類,或是產岀種類何者佔大 多數等。

郭經理家祥

z 建研所研究過許多關於廢棄物減量措施,建議可參考空污費率或營建自 動化的優待係數等方式減量。

z 站在工地角度考量,廢棄物有減量的可能性但減量標準卻很模糊。

z 一般統計方式,都容許有實例不足的誤差值存在,目前是存在產生量比 0.134多的情況,這與施工法有很大的關係。

黃教授榮堯

z 此項研究所採用數量主要是以B8類為主,今年度目標為找出合理量的範 圍,廢棄物之組成種類,可以做為後續研究的目標。

郭研究員烈銘

z 此研究建立之模式,是採用上限或下限之數據,此點在管理上有不同的 意義,建議採用上限數據比較不會有違規棄置的狀況發生。

郭經理家祥

z 以往大家對於流向管制都很陌生,甚至會詢問為什麼新建工程會有廢棄 物產生,故此模式能建立給各縣市政府參考,會讓整體環境回歸到正常

的處理機制。

吳主任朝昇

z 現今建築工程廢棄物產生量仍存在可以折減空間,建議此研究可以加入 優良管理、減量措施等影響因子,藉以修改其單位產生係數。

黃教授榮堯

z 管理優劣、減量措施等因素,礙於就資料中已經缺乏,無法完整收集,

故此排除。

郭經理家祥

z 此項研究為從無至有,而此些誤差都是可接受的範圍以內,可以提供給 大家做一依據。

z 建議若有綠建築認證、獲獎標章等,再行減量措施是可以認同的。

陳組長瑞鈴

z 此模式之範圍區間過大,是否會造成誤差過大之因,建議後續研究再行 探討。

z 對於實際產生量之差距希望能再做進一步探討,差距過大之因。另因準 確率是以分組後去判斷,在換算成實際產生量時會變成差距過大,故對 於此點必須再行探討。

後續討論之結論:

z 後續將再行增加資料筆數。

z 差距是否過大,需查看原始收集資料,但依研究成果來看,相較於現今 經驗係數而言,此數據較趨近於真值。

z 後續對於減量措施及獎勵措施、本研究模式準確率及誤差之因等問題再 行做探討。

附錄一第一次專家座談會

附錄二第二次專家座談會

「建築廢棄物產生量推估及應用範例之研究」第二次專家座談會議紀錄 會議記錄:林政緯 一、 開會時間:2004 年 12 月 1 日

二、 開會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工程五館會議室E6 A422 三、 主席:黃教授榮堯

四、 出席人員:

黃組長新達、郭經理家祥、陳總經理顯童、劉負責人冠生 五、 主席致詞:(略)

六、 報告事項:「建築廢棄物產生量推估及應用範例之研究」簡報。

七、 討論議題:

3. 影響拆除工程廢棄物產生量之影響因子 4. 本研究建立模式之探討

八、 出席人員討論內容擇要:

黃組長新達

z 對於研究中將所蒐集而來之資料分為三類,建議可以探討是否影響因子 會影響到其分類間距。

z 以往一般廢棄物產生量都是直覺以總樓地板面積影響最大,但此研究似 乎是總樓地板面積影響最小?

黃教授榮堯

z 此研究前期礙於資料量過少,故將資料分為三類給予建議之數據區間。若 往後有更多實際資料,相信可以強化此模式。

z 因本研究所推估出來之數值為單位樓地板面積廢棄物產生量,總樓地板面 積並不一定與單位廢棄物產生量成正比。

黃組長新達

z 過往本縣政府也有相關統計資料,在拆除部份係數 0.79 是滿接近現實狀 況。而新建從91 年到目前為止,業者之單位產生量已慢慢與 0.134 之單 位產生量接近。

z 現今業者申報時較為強調其施工材料(如預鑄)、管理及施工方式(如不 同的隔間)等,其會說明工地管理模式或工地所使用材料等,建議可加 入此部分,建議將影響因子當做有關連性去做分析,或可增加模式之準 確度。

z 新建工程也會影響到未來需拆除的數量,現拆除工程大多為早期之建 物,關於鋼構造等目前都佔少數,未來鋼構造要拆除時可能也是需要修 正的因子之一。

z 政府機關希望能有一簡單準確的推估值可供參考,至於其他之影響因子之 影響性可供為調整數值之依據。

郭經理家祥

z 此研究之資料所追求的是一個接近實際之真值,資料的正確性會直接影響 模式的準確度。

z 總樓地板面積越大才有可能做分類及管理,現今大多數拆除工程要做到分 類及管理較為困難。而在訪談時,大多數業者會有防衛心態出現,所以訪 談的技巧非常重要,且所訪談出來之成果是否真實有待查證。

z 不包含可回收變賣之事項,目前經驗係數是有包括,若不包括可能會改變 現行審查方式。且未來可能會發生工地有特別多可回收變賣之事項情形。

z 而關於現場分類的部分,或許可以探討總樓地板面積與現場施工法的關聯 性,藉此去做研究。

z 現在都會型區域若要現場分類會遇到無場地,且工期會拉長之問題,最快 方式為整體拆除。若要現場分類須先解決空地問題,此須考慮機具的問題。

黃教授榮堯

z 若分類為初步分類,是否仍然難行。

黃組長新達

z 單就拆除工程而言,會進行初分類即是對於業者有利,但是資料引用之不 可回收變賣事項必須去釐清。

陳總經理顯童

z 建議此研究可與環保署配合彼此支援,希望能有權利去做調查,而不是抽 樣性的調查,抽樣性調查易造成數值之誤差。

z 樓層數為第一個主要影響因子,再來是構造別,之後為建築物用途、總樓 地面積及施工法。若將可回收事項排除會造成一個漏洞,需將所有產出事 項計算,須有總量計算方式管理才會完整。

z 此研究數據不應侷限於準確,應將方向擺放在應用與管理層面。

z 此研究數據不應侷限於準確,應將方向擺放在應用與管理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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