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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國內及歐美、日本等國,針對 滯蓄洪 設施、透水舖面及 雨水花園 等種類型 式與適合配置位置,以及針對 有關上述各項設計其儲存設備型式、設計流程、結

構特性、設備以及排放方式等設施資料,本節分析說明如后。

壹 、 設 置 位 置 分 類 說 明

1. 地上型/地下型滯蓄洪設施

滯蓄洪設施減洪機制是將逕流暫時蓄存一段時間,並緩慢排放到下水道 系統,或於洪峰過、暴雨停止後排放。在密集都市化地區常設計成可具有土 地利用機能,設施將調整機能限定在一定期限內的洪水調節,在暴雨時累積 雨水與逕流,雨停後再慢慢排去;另一種設計方式為保有一定水深之水池,

其目的可為營造親水空間、創造生物棲息環境、或水質處理等考量。

其儲存位置主要可分為儲存於地表面的地表面儲存,以及儲存地底下的 地底下儲存;地上型滯蓄洪設施,設施位置如在公園、校園、綠地、集合住 宅的棟距等空地,以土堆或水泥圍成小堤型式,或是以挖掘淺坑,以滯洪/

留池型式集中儲存地表面的逕流水體。另一種為地下型滯蓄洪設施,除可同 樣利用公園、校園、集合住宅的棟距等空地,亦或是利用建築物筏基等位置,

在地底下設置儲存槽設備。以不影響到上方原來的土地利用功能為目的之設 計方式。

2. 透水舖面

透水鋪面係將透水性良好、級配孔隙率高之材料應用於面層與基底層,

使雨水通過人工鋪築之多孔性鋪面,直接滲入路基土壤,具有讓水還原於地 下之功能,其係利用滲透和表面蒸發方式來處理地表逕流,使用後可減少地 表逕流,除減輕排水系統的負擔,也能減少施作排水設施(資料來源:水環 境低衝擊開發設施操作手冊編製與案例評估計畫,內政部營建署)。

透水性鋪面因強度低於傳統瀝青或水泥鋪面,因此適用於輕交通量及低 承載之路面,包括設置在公園、校園、集合住宅的棟距等空地處,或如人行 道、停車場、廣場等,設計之原則是配合原有土地利用功能為目的,並兼備 貯水、保水、滲透等副加功能之技術型式。

3. 雨水花園

雨水花園(或稱生態滯留單元)為具美化景觀功能的現地暴雨逕流處理 系統,除了是自然形成,通常是人工挖掘的小型下凹式花園、綠地型式。其 構造主要使用經過設計的混和土壤及適合當地氣候的植物所完成的造景淺 窪地,並透過表層植物、中間自然土壤層及底部的人工土壤層或回填層加以 過濾和淨化,來降低逕流汙染,同時也控制小區域匯流面積的雨水,將雨水 暫時貯留於其中,並且透過滲透、貯留、過濾來削減逕流量。通常在區域中 分散且以小規模設置,具整體景觀美化效果,必要時亦可銜接雨水下水道或 其他控制結構,包括如蓄洪設施及透水鋪面等作結合。

雨水花園設計之結構型式相當多元,依據設置之位置會呈現不同之型 式,其它包含停車場中景觀安全島、分隔設施、公共道路用地景觀設施、道 路中央分隔島或圓環、建築物透水區景觀設施、加長型樹坑、路緣擴展設施 等位置均可規劃配置。

貳 、 蓄 水 與 排 水 設 計 流 程 說 明

設施設置於地面上的低衝擊開發技術型式相較於地底下型式,其施工費、材 料等成本相對較便宜,國內外的案例也較多,但缺點是雨水貯留時地表的原有使 用將暫止;設置於地表下包括如地下儲存,則是於地底下設置儲存槽方式,利用 收集、輸水將雨水導入至地底下儲存設備后暫存、滲透或利用。與地面型式最大 不同即使在儲存時,仍能維持地面上原來的利用功能。

本節以下針對本研究遴選之四種技術型式其標準構造組成說明如下:

1. 地上型滯蓄洪設施

(1) 集水:利用建築基地周圍之側溝、渠等,收集並導入儲水空間之過 程,或者可接收其它低衝擊開發技術設施排放水,以串併聯之複合 設計型式;接收入口處需設置去除砂土與垃圾之設施後,才流入儲 存空間。

(2) 儲存:為收集雨水的空間,利用公園、校園、集合住宅的棟距間等 空地或停車場地表面,設計成小堤或淺坑的方式蓄存所收集的地表 雨水。

(3) 排放:截流孔可設置於儲存空間之低處,一般採自然重力排水設 計,排放口可規劃成不同蓄容條件之放流設定。

(4) 溢流:無法使用截流孔自然排水時,需另設置溢流位置、餘水排放 井或以抽水泵等方式,排放過多之蓄水體積。

(5) 入滲:依上方土地利用許可,可設計成可入滲型式,增設保水功能。

但應加強防止砂土、垃圾等進入儲存空間,以降低設施阻塞機會。

2. 地下型滯蓄洪設施

(1) 集水:利用建築基地周圍之側溝、渠等,收集並導入地下儲水設備 之過程或者可接收其它低衝擊開發技術設施排放水,以串併聯之複 合設計型式;接收入口處需設置去除砂土與垃圾之設施後,才流入

儲存設備。

(2) 儲存:為貯留雨水的設備,利用公園、校園、集合住宅的棟距間等 空地或停車場,或建築基地筏基等地表下空間設置儲存槽設備;儲 存槽的材質一般為水泥製與塑膠製,設計時除需掌握材質的技術條 件,亦需考慮設備上方的土地利用的負載條件而設計。

(3) 排放:截流孔設置於儲存槽槽底,可採自然重力排水設計,排放口 亦可設置在儲存槽的側壁,藉由口徑等調整地底下儲存設備的排水 量;或採機械式抽排,然而均需依下水道排放位置等作為排水設計 條件。

(4) 溢流:無法使用截流孔自然排水時,需另設置溢流位置及抽水泵排 放過多之蓄水體積。此外設計時需明確要求每部抽水設備的排水 量,並建議應以2 部同時運轉進行放流控制。

(5) 入滲:可在儲存槽底部設計成可入滲型式,但設計時需一併考慮設 置後如何執行適當的維護管理(包括設置除泥等裝置,且應容易清 掃的結構設計)。

3. 透水舖面

(1) 集水:利用鋪面表面集水或屋頂集水,並導入舖面儲水暫存空間之 過程;屋頂收集需設置去除砂土與垃圾之設施後,才流入鋪面暫存 空間。

(2) 儲存/暫存(需依用地需求可設置或不設置):為暫時收集雨水的空 間,利用公園、校園、集合住宅的棟距間等空地,或人行道、停車 場、廣場等地表面表面,舖面四周設計成圍堤方式暫存所收集的地 表雨水。

(3) 入滲(或稱過濾儲水):舖面除設計為可入滲型式,並具備保水功 能於蓄水區,其高入滲率特性亦提供級配基層與底基層間的水流傳 遞,設計時應加強防止砂土、垃圾等進入儲存空間,以降低設施阻

塞機會。

(4) 排放:於級配底基層設置排水管,以確保在一定時間內將級配基層 貯水區的入滲後貯留水量導引至排水系統,以維持級配層之入滲及 貯水能力,一般排水管採自然重力排水設計,排放管徑可規劃成不 同蓄容條件之放流設定。

(5) 地表溢流:如地表設計為暫存空間,鋪面地表雨水逕流匯流處需另 設置開口及溢流位置,排放地表過多之蓄水體積。

4. 雨水花園

(1) 集水:利用建築基地地表面集水或屋頂收集並導入雨水花園儲水空 間之過程;收集導入之前可設置去除砂土與垃圾之設施,才流入雨 水花園儲存空間。

(2) 儲存:為儲存收集雨水的空間,利用建築物周邊景觀設施、集合住 宅的棟距間景觀設施、停車場中景觀安全島、分隔設施、公共道路 用地景觀設施、道路中央分隔島或圓環等可入滲區域,儲存所收集 的地表雨水。

(3) 入滲(或稱過濾儲水):將收集之雨水經過地表土及碎石層滲透,

雨水中的固體污染物及顆粒吸附,雨水得到初步淨化後,經滲透或 排水管排出或儲存。

(4) 排放:於過濾儲水層設置排水管,以確保在一定時間內將儲水層區 的入滲後貯留/保水量導引至排水系統,以維持儲水層之入滲及貯 水能力。

(5) 溢流:雨水花園逕流匯流處需另設置開口及溢流位置,一般可設計 成垂直圓形豎管排水口或矩形溢流堰等型式,排放雨水花園雨水蓄 存空間過多之蓄水體積,溢流之水量會經由排水暗渠進入道路側 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