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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

在文檔中 卷一 帝纪第一 (頁 64-78)

           

隋书       ·65· 

 

   

志第一      礼仪一 

 

  唐、虞之时,祭天之属为天礼,祭地之属为地礼,祭宗庙  之属为人礼。故《书》云命伯夷典朕三礼,所以弥纶天地,经  纬阴阳,辨幽赜而洞几深,通百神而节万事。殷因于夏,有所  损益,旁垂祗训,以劝生灵。商辛无道,雅章湮灭。周公救乱, 

弘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  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故曰“礼经三百,威  仪三千,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也。成、康由之,而刑厝不用。 

自犬戎弑后,迁周削弱,礼失乐微,风凋俗敝。仲尼预蜡宾而  叹曰 :“丘有志焉,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未有不谨于  礼者也 。”于是缉礼兴乐,欲救时弊。君弃不顾,道郁不行。 

故败国丧家亡人,必先废其礼。昭公娶孟子而讳姓,杨侯窃女  色而伤人,故曰婚姻之礼废,则淫僻之罪多矣。群饮而逸,不  知其邮,乡饮酒之礼废,则争斗之狱繁矣。鲁侯逆五庙之祀, 

汉帝罢三年之制,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矣。诸侯下堂于  天子,五伯召君于河阳,朝聘之礼废,则侵陵之渐起矣。秦氏  以战胜之威,并吞九国,尽收其仪礼,归之咸阳。唯采其尊君  抑臣,以为时用。至于退让起于趋步,忠孝成于动止,华叶靡  举,鸿纤并摈,甚刍狗之弃路,若章甫之游越,儒林道尽,《诗》 

《礼》为烟。汉高祖既平秦乱,初诛项羽,放赏元勋,未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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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群臣饮酒争功,或拔剑击柱,高祖患之 。叔孙通言曰 : 

“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于是请起朝仪而许焉 ,犹曰: 

“度吾能行者为之 。”微习礼容,皆知顺轨。若祖述文武,宪  章洙泗,则良由不暇,自畏之也。武帝兴典制而爱方术,至于  鬼神之祭,流宕不归。世祖中兴,明皇纂位,祀明堂,袭冠冕, 

登灵台,望云物,得其时制,百姓悦之。而朝廷宪章,其来已  旧,或得之于升平之运,或失之于凶荒之年。而世载遐邈,风  流讹舛,必有人情,将移礼意,殷周所以异轨,秦汉于焉改辙。 

至于增辉风俗,广树堤防,非礼威严,亦何以尚!譬山祗之有  嵩岱,海若之有沧溟,饰以涓尘,不贻伊败。而高堂生于所传 

《士礼》亦谓之仪,弘暢人情,粉饰行事。洎西京以降,用相  裁准,咸称当世之美,自有周旋之节。黄初之详定朝仪,太始  之削除乖谬,则《宋书》言之备矣。 

  梁武始命群儒,裁成大典。吉礼则明山宾,凶礼则严植之, 

军礼则陆琏,宾礼则贺瑒,嘉礼则司马褧。帝又命沈约、周舍、 

徐勉、何佟之等,咸在参详。陈武克平建业,多准梁旧,仍诏  尚书左丞江德藻、员外散骑常侍沈洙、博士沈文阿、中书舍人  刘师知等,或因行事,随时取舍。后齐则左仆射阳休之、度支  尚书元修伯、鸿胪卿王晞、国子博士熊安生,在周则苏绰、户  辩、宇文弼,并习于仪礼者也,平章国典,以为时用。高祖命  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 》,以为五礼云。 

  《礼》曰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所以配上帝也 。”  秦人荡六籍以为煨烬,祭天之礼残缺,儒者各守其所见物而为  之义焉。一云:祭天之数,终岁有九,祭地之数,一岁有二, 

圆丘、方泽,三年一行。若圆丘、方泽之年,祭天有九,祭地  有二。若天不通圆丘之祭,终岁有八;地不通方泽之祭,终岁  有一。此则郑学之所宗也。一云 :“唯有昊天,无五精之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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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天岁二祭,坛位唯一。圆丘之祭,即是南郊,南郊之祭, 

即是圆丘。日南至,于其上以祭天,春又一祭,以祈农事,谓  之二祭,无别天也。五时迎气,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皞之属, 

非祭天也。天称皇天,亦称上帝,亦直称帝。五行人帝亦得称  上帝,但不得称天。故五时迎气及文、武配祭明堂,皆祭人帝, 

非祭天也。此则王学之所宗也。梁、陈以降,以迄于隋,议者  各宗所师,故郊丘互有变易。 

  梁南郊,为圆坛,在国之南。高二丈七尺,上径十一丈, 

下径十八丈。其外再壝,四门。常与北郊间岁。正月上辛行事, 

用一特牛,祀天皇上帝之神于其上,以皇考太祖文帝配。礼以  苍璧制币。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星、 

二十八宿、太微、轩辕、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风伯、司  空、雷电、雨师,皆从祀。其二十八宿及雨师等座有坎,五帝  亦如之,余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稿秸。太史设柴坛于丙地。 

皇帝斋于万寿殿,乘玉辂,备大驾以行礼。礼毕,变服通天冠  而还。北郊,为方坛于北郊。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丈。 

四面各有陛。其外为壝再重。与南郊间岁。正月上辛,以一特  牛,祀后地之神于其上,以德后配。礼以黄琮制币。五官之神、 

先农、五岳、沂山、岳山、白石山、霍山、无闾山、蒋山、四  海、四渎、松江、会稽江、钱塘江、四望,皆从祀。太史设埋  坎于壬地焉。 

  天监三年,左丞吴操之启称 :“《传 》云‘启蛰而郊’,  郊应立春之后 。”尚书左丞何佟之议 :“今之郊祭,是报昔岁  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岁首上辛,不拘立春之先后。周冬  至于圆丘,大报天也。夏正又郊,以祈农事,故有启蛰之说。 

自晋太始二年,并圆丘、方泽同于二郊。是知今之郊禋,礼兼  祈报,不得限以一途也 。”帝曰 :“圆丘自是祭天,先农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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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谷。但就阳之位,故在郊也。冬至之夜,阳气起于甲子,既  祭昊天,宜在冬至。祈谷时可依古,必须启蛰。在一郊坛,分  为二祭 。”自是冬至谓之祀天,启蛰名为祈谷。何佟之又启: 

“案鬯者盛以六彝,覆以画 ,备其文饰,施之宗庙 。今南北  二郊,《仪注》有课,既乖尚质,谓宜革变。”博士明山宾议, 

以为 :“《表记 》‘天子亲耕 ,粢盛秬鬯,以事上帝’,盖明  堂之裸耳。郊不应裸 。”帝从之。又有司以为祀竟,器席相承  还库,请依典烧埋之。佟之等议 :“案《礼 》‘祭器弊则埋之 

‘。今一用便埋,费而乖典 。”帝曰 :“荐藉轻物,陶匏贱器, 

方还付库,容复秽恶。但敝则埋之,盖谓四时祭器耳 。”自是  从有司议,烧埋之。四年 ,佟之云 :“《周礼 》‘天曰神,地  曰祇’。今天不称神,地不称祇,天欑题宜曰皇天座,地欑宜  曰后地座。又南郊明堂用沉香,取本天之质,阳所宜也。北郊  用上和香,以地于人亲,宜加杂馥 。”帝并从之。五年,明山  宾称 :“伏寻制旨,周以建子祀天,五月祭地。殷以建丑祀天, 

六月祭地。夏以建寅祀天,七月祭地。自顷代以来,南北二郊, 

同用夏正 。”诏更详议。山宾以为二仪并尊,三朝庆始,同以  此日二郊为允。并请迎五帝于郊,皆以始祖配飨。及郊庙受福, 

唯皇帝再拜,明上灵降祚,臣下不敢同也 。”诏并依议。六年, 

议者以为北郊有岳镇海渎之座,而又有四望之座,疑为烦重。 

仪曹郎硃异议曰 :“望是不即之名,岂容局于星海,拘于岳渎?” 

明山宾曰 :“《舜典》云‘望于山川’。《春秋传》曰‘江、汉、 

沮、漳 ,楚之望也’。而今北郊设岳镇海渎 ,又立四望,窃  谓烦黩,宜省 。”徐勉曰 :“岳渎是山川之宗。至于望祀之义, 

不止于岳渎也。若省四望,于义为非 。”议久不能决。至十六  年,有事北郊,帝复下其议。于是八座奏省四望、松江、浙江、 

五湖等座。其钟山、白石,既土地所在,并留如故。七年,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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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献为质,三献则文,事天之道,理不应然,诏下详议。博  士陆玮、明山宾、礼官司马褧以为“宗祧三献,义兼臣下,上  天之礼,主在帝王,约理申义,一献为允 ”。自是天地之祭皆  一献,始省太慰亚献,光禄终献。又太常丞王僧崇称 :“五祀  位在北郊,圆丘不宜重设 。”帝曰 :“五行之气,天地俱有, 

故宜两从 。”僧崇又曰 :“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  南郊祀箕、毕二星 ,复祭风师、雨师 ,恐乖祀典 。”帝曰: 

“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 ,风师、雨师自是箕、毕星下隶。 

两祭非嫌 。”十一年,太祝牒,北郊止有一海,及二郊相承用  柒俎盛牲,素案承玉。又制南北二郊坛下众神之座,悉以白茅, 

诏下详议。八座奏 :“《礼》云‘观天下之物 ,无可以称其德 

‘,则知郊祭为俎,理不应柒。又藉用白茅,礼无所出。皇天  大帝坐既用俎,则知郊有俎义 。”于是改用素俎,并北郊置四  海座。五帝以下,悉用蒲席槁荐,并以素俎。又帝曰:“《礼》 

‘祭月于坎’,良由月是阴义,今五帝天神,而更居坎,又《礼》 

云‘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并是别祭,不关在郊,故得各从  阴阳而立坛坎。于南郊,就阳之义,居于北郊,就阴之义。既  云就阳,义与阴异。星月与祭,理不为坎 。”八座奏曰 :“五  帝之义,不应居坎。良由齐代圆丘小而且峻,边无安神之所。 

今丘形既大,易可取安。请五帝座悉于坛上,外壝二十八宿及  雨师等座,悉停为坎 。”自是南北二郊,悉无坎位矣。十七年, 

帝以威仰、魄宝俱是天帝,于坛则尊,于下则卑。且南郊所祭  天皇,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不烦重设。又郊祀二十八宿而无  十二辰,于义阙然。于是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与二  十八宿各于其方而为坛。 

  陈制,亦以间岁。正月上辛,用特牛一,祀天地于南北二  郊。永定元年,武帝受禅,修南郊,圆坛高二丈二尺五寸,上 

             

隋书       ·70· 

 

广十丈,柴燎告天。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  配,除十二辰座,加五帝位,其余准梁之旧。北郊为坛,高一  丈五尺,广八丈,以皇妣昭后配,从祀亦准梁旧。及文帝天嘉  中,南郊改以高祖配,北郊以德皇帝配天。太中大夫、领大著  作、摄太常卿许享奏曰 :“昔梁武帝云 :‘天数五,地数五, 

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内,并祭五祀。臣按《周礼》: 

‘以血祭社稷五祀。’郑玄云:‘阴祀自血起 ,贵气臭也。五  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隶于地,故与埋沈副辜同为  阴祀。既非烟柴,无关阳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 ,法地  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圆丘不宜重设 。”制曰 :“可。 

“亨又奏曰 :“梁武帝议,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 

雨师自是箕、毕下隶,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两祭之。臣  案《周礼》大宗伯之职云 :‘ 燎祀司中、司令、风师、雨 

雨师自是箕、毕下隶,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两祭之。臣  案《周礼》大宗伯之职云 :‘ 燎祀司中、司令、风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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