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方式依應試類組分別如下:
(一)
1. 管理類組:採筆試與面試二階段。
第一試(筆試)成績:
(1)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合併1科)及專業科目各二科,共3科。共同科目採選擇 題,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請自備藍、黑色鋼筆 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相關文具應考。
(2)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
(3)筆試成績計算方式: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 40%,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如具加分資格條件 者,加分後之成績為筆試總成績。
(4)筆試成績有1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面試。
第二試(面試)成績以100分計,評分項目包含下列範圍:
(1)儀態。
(2)言詞表達與反應能力。
(3)才識。
(4)人格特質。
2. 保全類組:採筆試、體適能測驗與面試共二階段。
第一試(筆試)成績:
(1)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合併1科),採選擇題,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專業 科目之題型及科目分別如下:
職稱(類科) 專業科目 題型
保全副大隊長 1. 航空保安法規及實務
2. 個案分析 非選擇題 保全區隊長 航空保安法規及實務 非選擇題 保全人員 航空保安法規及實務概論 選擇題 選擇題,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非選擇題,請自備藍、黑色鋼筆或原 子筆、修正帶(液)等相關文具應考。
(2)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
(3)筆試成績計算方式: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40%;專業科目佔筆試成績60%(如 有2科則各佔30%),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如具加 分資格條件者,加分後之成績為筆試總成績。
(4)筆試成績有1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後續體適能測驗或面試。
第一試(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
(1)應試保全副大隊長職稱者,免試體適能測驗。
(2)測驗項目為先引體向上、再測跑走1200公尺。
(3)及格標準如下:
應考類別 跑走 引體向上
(單槓) 男性 1,200公尺350秒(5分50秒)以內 2下 女性 1,200公尺380秒(6分20秒)以內 1下
(4)本試採及格制,不另予計分,其中一項未通過即淘汰。二項均及格者始能應 試第二試(面試)。
第二試(面試)成績以100分計,評分項目包含下列範圍:
(1)儀態。
(2)言辭。
(3)才識及因應能力。
甄選總成績計算:
(二)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各項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
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錄取標準:
(三)
1. 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取各甄選類科正取加備取人數之 2 倍通知參加 第二試;惟第一試總成績未達該甄選類科全程到考人數前 50%(取其整數,不 足 1 人時以 1 人計)或未達 50 分或有缺考者或體適能測驗任一項不及格者,不 得參加第二試。
2. 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但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體適能測驗 不及格,或面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3. 各類組職稱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之原始 成績高低決定之。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
104年10月08日(星期四)上午9:00起,至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17:00時止,逾期恕 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公司網站/人才招募 (一)
/(http://www.taoyuan-airport.com/company_ch/join-us) 及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airfly.knu.edu.tw),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 (二)
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 (三)
權益。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僅得擇一類組職稱報考。請慎重考慮 (四)
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職稱。
行動不便或需其他協助之報名者,務請於網路報名表之「身心障礙者/需要的協 (五)
助」欄位勾選註記,俾便安排合適之試場。
三、報名費:
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00元整(各類型轉帳或匯款方式之手續費用須由考生自行負 (一)
擔);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 至報名網頁上下載(http://airfly.knu.edu.tw),不另行寄發。
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
(二)
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且恕不退款:
1. 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04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止。繳款帳號顯示 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 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 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2. 超商繳費:繳款期限至 104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止.繳款單據至報名網頁自行 下載列印.限至統一便利商店、ok 便利商店、全家、萊爾富繳費。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三)
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辦理 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校。因ATM轉帳需1個工作 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2個工作天後再至報名系統首頁,查詢檢視付款狀態是否 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肆、測驗日期、科目、時間、應注意事項及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及體適能測驗)測驗日期:104年11月1日(星期日)
測驗科目及時間:
(一)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同科目 08:20 08:30 ~ 09:30 第二節 專業科目(1) 09:50 10:00 ~ 11:00 第三節 專業科目(2) (保全區隊長及保全人員無此科目) 11:20 11:30 ~ 12:30 第四節 體適能測驗 (僅保全區隊長與保全人員需應試) 13:45
14:00 ~17:00 (實際測驗結束時間視 當天測驗人數更變) 測驗地點:僅設桃園考區(開南大學),試場配置將公告於開南大學網站,應考人可 (二)
於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後至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查詢測 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規則相關說明):
(三)
1. 體適能測驗當天請著運動服及運動鞋,請勿衣著西裝襯衫、皮鞋、拖鞋、涼鞋 及任何不符合規定之服裝,未依規定者不得進行體適能測驗。
2. 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 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 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3.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內得准 許入場,第二、三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開 始後30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4.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座 位標籤號碼、甄試類組職稱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 則不予計分。
5.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6.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項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卷上作答,答案卷每人限 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7. 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如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1)選擇題限用2B鉛筆與橡皮擦作答,非選題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修正帶(液) 等文具作答。
(2)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3)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4)答案卷請從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8.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 子通訊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電子字 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9. 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10.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 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 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 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11. 應考人於測驗結束時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卷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 試題卷及答案卷者,該科以零分計。
12.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
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 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 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3)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4)互換座位、答案卷或試題;
(5)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6)夾帶書籍文件;
(7)故意不繳交答案卷;
(8)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9)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10)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卷、試題;
(11)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校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13.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 成績5分至20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卷上書寫。
(2)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14. 各科試題104年11月02日(星期一)12:00公告於甄試專區,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 義 , 請 於 104 年 11 月 02 日 12 : 00 至 11 月 03 日 18 : 00 止 , 至 開 南 大 學 網 站 /(http://airfly.knu.edu.tw)甄選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 理。
15. 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 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16.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面試):104年11月8日(星期日)
僅設桃園考區(開南大學),應考人可於104年11月06日(星期五)起至104年11月07 (一)
日(星期六)至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查詢試場位置,並直 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含貼有本人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 (二)
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
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