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度新進從業人員甄試」
甄 試 簡 章
受託辦理單位:
開南大學
地址:桃園市蘆竹區開南路1號 電話:(03)341-2500 轉 6140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 ~ 17:30
中華民國104年9月23日公告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4年新進從業人員甄試
重要時程表
試
別 要項 時間 備註
第 一 試
: 筆 試 及 體 適 能 測 驗
報名期間
104年10月8日(星期四)09:00起 至
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17:00止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至 桃園機場保 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報 名,逾期恕不受理。應考人應詳閱本 簡章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
網路查詢及
列印入場通知書 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09:00
請 至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查詢及下載列 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 項。
筆試測驗及體適
能測驗 104年11月1日(星期日)
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測 驗規範;並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
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試題公告 104年11月2日(星期一)09:00 請 至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4年11月2日(星期一)12:00起 至
104年11月3日(星期二)18:00止
請 至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登入試題疑義 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 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4年11月4日(星期三)09:00
請 至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 查 詢 測 驗 結 果,直接由網頁查詢及列印,不另行 郵寄。
測驗結果複查申 請
104年11月4日(星期三)10:00起 至
104年11月5日(星期四)18:00止
請 至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申請,一律採 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 以一次為限。
寄發複查結果 104年11月6日(星期五) 複查結果以電子郵件,並輔以簡訊通 知。
第 二 試
: 面 試
網路查詢及 列印測驗入場通
知書
104年11月6日(星期五) 至
104年11月7日(星期六)
請 至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http://airfly.knu.edu.tw)網頁查詢及下 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 事項。
面試測驗 104年11月8日(星期日)
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之各應考 職務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 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 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 場應試。
錄取名單公告 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 錄取人員名單移請桃園機場公司轉桃 園機場保全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應考人應詳閱本簡章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報名費繳費後恕不退還;本簡章各項 內容若有變更,以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最新公告為準!
目 錄
壹、 熱誠的邀請 ... 1
貳、 應試類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錄取名額 ... 1
一、 本次甄試說明 ... 1
二、 共同資格條件 ... 1
三、 各應試類組之共同科目為:國文及英文合併一科 ... 1
四、 各應試類組之職稱、應考資格及專業科目一覽表 ... 2
五、 工作地點:桃園市大園區桃園國際機場及公司所指派之其他 場所。 ... 7
六、 甄試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 7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 ... 9
一、 報名期間: ... 9
二、 報名方式 ... 9
三、 報名費: ... 9
肆、 測驗日期、科目、時間、應注意事項及繳交證件資料 ... 10
一、 第一試(筆試及體適能測驗)測驗日期:104年11月1日(星期 日) ... 10
二、 第二試(面試):104年11月8日(星期日) ... 11
伍、 交通資訊 ... 12
陸、 測驗結果 ... 13
柒、 錄取人員進用相關規定 ... 14
捌、 待遇 ... 16
玖、 其他注意事項 ... 16
附件: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 ... 17
壹、熱誠的邀請
為提昇機場安全,提高航空保安作業品質,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將於本(104)年 度轉投資成立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為使該公司順利營運,特辦理本次從業人員公開 甄選,歡迎有志人士加入桃園機場保全公司的行列,共同建構安全無虞、值得信賴、具國際 水準之航空保安防護網。
貳、應試類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錄取名額 一、本次甄試說明
本次甄試類組含管理類組與保全類組共二類組,共計正取74名、備取90名(備取資格至 榜示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則失其效力,不得要求進 用。惟如應試成績低於錄取標準分數,錄取名額得予從缺。
二、共同資格條件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惟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
(一)
者,依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台灣地區設有戶 籍滿10年以上。)
性別:不拘。
(二)
年齡:不拘(查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工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其退休。應試保全人員須
(三)
年滿20歲,民國84年11月1號以後出生者)。
學歷:學歷及科系要求詳如貳-四、各應試類組之職稱、應考資格及專業科目一 (四)
覽表所列,且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須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五)
應試保全類組者,須無保全業法第10條規定之以下情形:
(六)
1. 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
2.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人口販運防制法、洗錢防制法之罪,或刑法之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風化罪 章、第二百七十一條至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百七 十八條之罪、妨害自由罪章、竊盜罪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侵占罪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贓物罪章之罪,經判決有罪,
受刑之宣告。但受緩刑宣告,或其刑經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
受罰金宣告執行完畢,或判決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
3. 因故意犯前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逾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 或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五年。
4. 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5. 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認定為流氓或裁定交付感訓。但經撤銷流氓認定、裁定不 付感訓處分確定者,不在此限。
三、各應試類組之共同科目為:國文及英文合併一科
四、各應試類組之職稱、應考資格及專業科目一覽表
應試 類組
職稱
(類科) 學歷、經歷及應考資格 應考科目
(專業科目)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工作內容
管 理 類 組
資 深 業 務 員 - 稽 核
學歷: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經歷及語言能力:
1.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機關(構)內部稽 核工作6年以上。
2. TOEIC多益測驗7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1. 內 部 稽 核 理 論 及 實 務
2. 管 理 會 計 學
1 2
辦 理 內 部 稽 核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資 深 業 務 員 - 訓 練
學歷: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經歷及語言能力:
1. 具6年以上工作經驗,其中辦理保 全、航空保安、反恐或安全管理相 關業務經驗4年以上,並曾任教育 訓練工作2年以上經歷。
2. TOEIC多益測驗7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1. 航 空 保 安 法 規 及 實 務(含保全 業 法 、 民 用 航 空 法 及 民 用 航 空 保 安 管 理辦法) 2. 人 力 資 源
管理(含勞 動法規)
1 2
辦 理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規 劃 、 執 行 、 考 核 等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資 深 事 務 員 - 企 劃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電子/資訊科系、組、所 畢業。
經歷及語言能力:
1. 具5年以上工作經驗,曾任職機場 營運控制中心或大型交通運輸中央 控制中心職務經驗2年以上。
2. TOEIC多益測驗5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1. 航 空 保 安 法 規 及 實 務(含保全 業 法 、 民 用 航 空 法 及 民 用 航 空 保 安 管 理辦法) 2. 電子概論
1 2
辦 理 營 運 控 制 中 心 勤 務 規 劃 、 業 務 推 展 、 工 作 督 導 等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事項。
資深事 務員-資
訊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經歷及語言能力:
1. 曾任資訊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
2. TOEIC 多益測驗 500 分 ( 或相當等 級)以上。
◎筆試加分資格條件:
具 DBA 、 MCDBA 、 CCNA/CCNP/CCIE 、 網 路 安 全 管 理 (CCSA/CCSE) 、 TCSE 、
1. 資訊系 統規劃與 管 理 ( 含 系統分析 與設計、
資料庫系 統) 2. 網路與
資訊安全
2 4
辦理資訊 系統、設 備維護等 相關業務 及其他交 辦事項。
MCSE/MCITP 、 VCP 、 Fortinet FCNSP、ISO 27001主導稽核員合格證 照者,筆試總成績加10%。
注意事項:
1.筆試加分證照須於報名時上傳官方或 主考機構的正式證明文件之電子檔,
未上傳或上傳證照不符者,視為無加 分資格。
◎證照加分條件至多採計一項。
管 理 類 組
事 務 員 - 政風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系、組、所畢業。
語言能力:
1. TOEIC多益測驗5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1. 政 府 採 購 法規 2. 民 、 刑 法
及 民 、 刑 事訴訟法
1 2
辦 理 政 風 、 採 購 監 辦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事 務 員 - 總 務 ( 身 心障礙)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語言能力:
1. TOEIC多益測驗5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注意事項:
1. 需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
2. 報名時應上傳政府機構所核發之身 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須上傳電子 檔)電子檔。未上傳或上傳證明不 符者,視為資格不符,請勿繳交報 名費,已繳費者亦不退費。
1. 政 府 採 購 法規 2. 企業管理
2 4
辦 理 財 物 採 購 、 財 產 管 理 、 文 書 檔 案 管 理 、 雜 項 類 等 行 政 事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項。
事 務 員 - 會計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會計/商管科系、組、所 畢業。
語言能力:
1. TOEIC多益測驗5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1. 中 級 會 計 學
2. 成 本 與 管 理會計
1 2
辦 理 會 計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事項。
事 務 員 - 人事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語言能力:
1. TOEIC多益測驗5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1. 勞 工 法 令 及 保 全 業 法
2. 人 力 資 源 管理
2 4
辦 理 人 力 資 源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備註:上傳之電子檔格式為PNG、JPG、PDF、WORD及TXT檔,並且需小於5M。
應試 類組
職稱
(類科) 學歷、經歷及應考資格 應考科目
(專業科目)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工作內容
保 全 類 組
保 全 副 大隊長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經歷及語言能力:
1. 具8年以上工作經驗,其中執行保 全、航空保安或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經驗5年以上,擔任管理職3年以上 經歷。
2. TOEIC多益測驗6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筆試加分資格條件:
具保全人員種子教官研習證書者,筆試 總成績加10%。
注意事項:
1. 報名時應上傳保全人員種子教官研 習證書之電子檔。未上傳或上傳證 照不符者,視為無加分資格。
◎證照加分條件至多採計一項。
1. 航 空 保 安 法 規 及 實 務(含保全 業 法 、 民 用 航 空 法 及 民 用 航 空 保 安 管 理辦法) 2. 個案分析
2 4
督 導 管 理 機 場 保 全 各 項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 採 全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二班制。
保 全 區 隊長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經歷及語言能力:
1. 具5年以上工作經驗,其中執行保 全、航空保安或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經驗3年以上,擔任管理職1年以上 經歷。
2. TOEIC多益測驗50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
◎筆試加分資格條件:
具保全人員種子教官研習證書者,筆試 總成績加10%。
注意事項:
1. 報名時應上傳保全人員種子教官研 習證書之電子檔。未上傳或上傳證 照不符者,視為無加分資格。
◎證照加分條件至多採計一項。
航 空 保 安 法 規及實務(含 保 全 業 法 、 民 用 航 空 法 及 民 用 航 空 保 安 管 理 辦 法)
3 6
現 場 督 導 、 管 理 機 場 保 全 執 行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 保 全 勤 務 採 全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二班制。
保 全 人 員
學歷: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語言能力:
1. TOEIC多益測驗350分(或相當等級) 以上。或於到職後六個月內取得上 述成績者。
航 空 保 安 法 規 及 實 務 概 論(含保全業 法 、 民 用 航 空 法 及 民 用 航 空 保 安 管 理辦法)
58 58
執 行 機 場 保 全 相 關 業 務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 保 全 勤 務 採 全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二 班 制。
備註:上傳之電子檔格式為PNG、JPG、PDF、WORD及TXT檔,並且需小於5M。
備註:
1. 語言能力證明:應考資格條件所稱TOEIC多益測驗成績(或相當等級)參照「公務 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辦理(如附件)。
2. 學歷證明: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得有證書。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 歷須請附加中文譯本(可委託翻譯社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應經本國駐外單位,
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之地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 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 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第二試測驗當天國外學歷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 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3. 經歷證明:應兼備以下2項文件
1.「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透過自然 人憑證線上查詢列印。
2.「服務機構所開立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之工作經歷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 證明」。
4. 保全種子教官研習證書:為內政部警政署所核發之保全人員講習計劃種子教官講 習訓練之研習證書,並請於線上報名時上傳證照之電子檔,未上傳或上傳證照不 符者視同無證照恕無法採計加分。
5. 資 訊 相 關 證 照 : DBA 、 MCDBA 、 CCNA/CCNP/CCIE 、 網 路 安 全 管 理 (CCSA/CCSE)、TCSE、MCSE/MCITP、VCP、Fortinet FCNSP、ISO 27001主導 稽核員證照,應為授證機構核發之專業證照非上課證明。證照加分條件至多採計 一項,並請於線上報名時上傳證照之電子檔,未上傳或上傳證照不符者視同無證 照恕無法採計加分。
6.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為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期間內之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 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報考事務員-總務(身心障礙)職稱者,請於線上報名時上 傳身心障礙證明之電子檔,未上傳或證明文件不合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報 考。
7.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所附報名文件有曾更改姓名之註記者,及大陸人士在台 灣設籍滿10年以上者,應檢附足以證明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8. 所列之保全種子教官研習證書、資訊相關證照等筆試加分證明,限於報名截止日 前(104年10月22日)前取得,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其餘學歷、工作經歷及語言 能力等資格條件,限於面試測驗日前(104年11月8日)前取得,並於面試測驗當日 繳交相關證明資料共三份(審查後恕不退還)。
9. 應考人應詳閱本簡章內容,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所繳證件資料採事後審查,應 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 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 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大園區桃園國際機場及公司所指派之其他場所。
六、甄試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甄試方式依應試類組分別如下:
(一)
1. 管理類組:採筆試與面試二階段。
第一試(筆試)成績:
(1)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合併1科)及專業科目各二科,共3科。共同科目採選擇 題,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請自備藍、黑色鋼筆 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相關文具應考。
(2)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
(3)筆試成績計算方式: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 40%,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如具加分資格條件 者,加分後之成績為筆試總成績。
(4)筆試成績有1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面試。
第二試(面試)成績以100分計,評分項目包含下列範圍:
(1)儀態。
(2)言詞表達與反應能力。
(3)才識。
(4)人格特質。
2. 保全類組:採筆試、體適能測驗與面試共二階段。
第一試(筆試)成績:
(1)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合併1科),採選擇題,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專業 科目之題型及科目分別如下:
職稱(類科) 專業科目 題型
保全副大隊長 1. 航空保安法規及實務
2. 個案分析 非選擇題 保全區隊長 航空保安法規及實務 非選擇題 保全人員 航空保安法規及實務概論 選擇題 選擇題,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非選擇題,請自備藍、黑色鋼筆或原 子筆、修正帶(液)等相關文具應考。
(2)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
(3)筆試成績計算方式: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40%;專業科目佔筆試成績60%(如 有2科則各佔30%),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如具加 分資格條件者,加分後之成績為筆試總成績。
(4)筆試成績有1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後續體適能測驗或面試。
第一試(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
(1)應試保全副大隊長職稱者,免試體適能測驗。
(2)測驗項目為先引體向上、再測跑走1200公尺。
(3)及格標準如下:
應考類別 跑走 引體向上
(單槓) 男性 1,200公尺350秒(5分50秒)以內 2下 女性 1,200公尺380秒(6分20秒)以內 1下
(4)本試採及格制,不另予計分,其中一項未通過即淘汰。二項均及格者始能應 試第二試(面試)。
第二試(面試)成績以100分計,評分項目包含下列範圍:
(1)儀態。
(2)言辭。
(3)才識及因應能力。
甄選總成績計算:
(二)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各項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
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錄取標準:
(三)
1. 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取各甄選類科正取加備取人數之 2 倍通知參加 第二試;惟第一試總成績未達該甄選類科全程到考人數前 50%(取其整數,不 足 1 人時以 1 人計)或未達 50 分或有缺考者或體適能測驗任一項不及格者,不 得參加第二試。
2. 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但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體適能測驗 不及格,或面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3. 各類組職稱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之原始 成績高低決定之。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
104年10月08日(星期四)上午9:00起,至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17:00時止,逾期恕 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公司網站/人才招募 (一)
/(http://www.taoyuan-airport.com/company_ch/join-us) 及 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airfly.knu.edu.tw),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 (二)
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 (三)
權益。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僅得擇一類組職稱報考。請慎重考慮 (四)
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職稱。
行動不便或需其他協助之報名者,務請於網路報名表之「身心障礙者/需要的協 (五)
助」欄位勾選註記,俾便安排合適之試場。
三、報名費:
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00元整(各類型轉帳或匯款方式之手續費用須由考生自行負 (一)
擔);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 至報名網頁上下載(http://airfly.knu.edu.tw),不另行寄發。
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
(二)
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且恕不退款:
1. 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04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止。繳款帳號顯示 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 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 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2. 超商繳費:繳款期限至 104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止.繳款單據至報名網頁自行 下載列印.限至統一便利商店、ok 便利商店、全家、萊爾富繳費。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三)
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辦理 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校。因ATM轉帳需1個工作 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2個工作天後再至報名系統首頁,查詢檢視付款狀態是否 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肆、測驗日期、科目、時間、應注意事項及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及體適能測驗)測驗日期:104年11月1日(星期日)
測驗科目及時間:
(一)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同科目 08:20 08:30 ~ 09:30 第二節 專業科目(1) 09:50 10:00 ~ 11:00 第三節 專業科目(2) (保全區隊長及保全人員無此科目) 11:20 11:30 ~ 12:30 第四節 體適能測驗 (僅保全區隊長與保全人員需應試) 13:45
14:00 ~17:00 (實際測驗結束時間視 當天測驗人數更變) 測驗地點:僅設桃園考區(開南大學),試場配置將公告於開南大學網站,應考人可 (二)
於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後至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查詢測 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規則相關說明):
(三)
1. 體適能測驗當天請著運動服及運動鞋,請勿衣著西裝襯衫、皮鞋、拖鞋、涼鞋 及任何不符合規定之服裝,未依規定者不得進行體適能測驗。
2. 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 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 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3.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內得准 許入場,第二、三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開 始後30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4.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座 位標籤號碼、甄試類組職稱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 則不予計分。
5.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6.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項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卷上作答,答案卷每人限 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7. 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如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1)選擇題限用2B鉛筆與橡皮擦作答,非選題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修正帶(液) 等文具作答。
(2)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3)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4)答案卷請從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8.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 子通訊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電子字 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9. 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10.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 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 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 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11. 應考人於測驗結束時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卷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 試題卷及答案卷者,該科以零分計。
12.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
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 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 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3)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4)互換座位、答案卷或試題;
(5)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6)夾帶書籍文件;
(7)故意不繳交答案卷;
(8)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9)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10)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卷、試題;
(11)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校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13.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 成績5分至20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卷上書寫。
(2)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14. 各科試題104年11月02日(星期一)12:00公告於甄試專區,應考人對試題如有疑 義 , 請 於 104 年 11 月 02 日 12 : 00 至 11 月 03 日 18 : 00 止 , 至 開 南 大 學 網 站 /(http://airfly.knu.edu.tw)甄選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 理。
15. 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 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16.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面試):104年11月8日(星期日)
僅設桃園考區(開南大學),應考人可於104年11月06日(星期五)起至104年11月07 (一)
日(星期六)至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查詢試場位置,並直 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含貼有本人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 (二)
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 內)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早到者恕不受理;測驗當日未攜
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面試當日須繳交以下證明資料(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 (三)
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 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11月06日至07日從網站之甄試專區公告下載填寫)。
2. 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於11月06日至07日從網站之甄 試專區公告下載填寫)。
3.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 學歷證書影本。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 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
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 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第二試測驗當 天國外學歷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 入場應試)。
5. 各類組職稱所要求之相關經歷、語言能力、或證照證明影本,請參照本簡章第 6頁。
6. 其他相關資料:如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作為面試
「才識」項目評分之參考依據,故請儘量提供)。
伍、交通資訊
考場位於桃園市蘆竹區開南路一號(開南大學)。
(一)
測驗當天於桃園高鐵站及台鐵桃園車站皆設有接駁專車直達測驗會場,票價為 (二)
學生價10元,發車班次各為兩班車次,會於測驗前30分及50分鐘抵達考場,請考 生自行留意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公告發車時間。
開南大學校內空間配置圖。
(三)
陸、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筆試及體適能測驗)測驗結果,預定104年11月4日(星期三)09:00於桃園機場保全 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開放查詢,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二、測驗結果通知若有疑義,以筆試及面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開南大學得更正之。
三、各類組職稱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四、第一試(筆試及體適能測試)結果複查申請:
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104年11月4日(星期三)10:00至 (一)
104年11月05日(星期四)17:00前,至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 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1. 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身分證號碼)及密碼。
2. 點選欲複查之筆試測驗科目。
3. 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 75 元,(如:複查一科為 75 元,複查二科為 125 元),請於期限內繳款,逾期恕不受理。
(1)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104年11月5日(星期四)17:00止,繳款帳號請 詳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http://airfly.knu.edu.tw)。
(2)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2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 已繳費完成。
(3)應考人逾期繳款,本校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不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 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及非選擇題部分係將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不 (二)
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應考人亦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卷或要求告知 命題委員、面試委員姓名、面試各項構面評分及其他有關資料。
未通過第一試(筆試及體適能測驗)測驗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 (三)
類組職稱第一試最低錄取標準者,即予更正第一試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 第二試(面試);原已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 組職稱第一試錄取標準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面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104年11月6日(星期五)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應考人,並輔以 (四)
手機簡訊通知。
柒、錄取人員進用相關規定
一、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查,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 格不符、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 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 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 本職缺屬國營事業從業人員,不辦理公務人員相關銓敘送審事宜。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不予進用,已進用者,解僱之:
(一)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 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 宣告尚未解除者,不在此限。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 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迴避任用情形。
五、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依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 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六、 保全類組之新進從業人員,須接受職前培訓課程,培訓期滿考核成績合格且取得 TOEIC多益測驗350分(或相當等級)以上成績者,始得正式僱用。
七、 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金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
如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俸(金) 者,自其再任之工作報酬每月達公務人員委任第1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 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
八、 經甄試錄取之從業人員,自報到日起應依規定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 優良,始完成甄試程序,正式進用。試用考核成績不合格,即終止勞動契約,另試 用期間如發生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本公司規章相關規定者情節重大者,得隨時停止試 用。
九、 錄取人員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 保留。
十、 備取人員得視桃園機場保全公司陸續相關職務出缺情形,依各類組職稱辦理遞補。
十一、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驗:
(一)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畢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 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 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三)依各類組職稱報考資格所要求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正本。
(四)各類組職稱需具備之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證明資料正本。
(五)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之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最近六個月內之體 格檢查表正本。
十二、凡經錄取後,錄取人員如有本簡章貳、二、共同資格條件第五及第六項情形者,經 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進用或即予解除契約。
十三、各類組職稱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後,得視業務推動需要調整單位。
捌、待遇
新進人員依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待遇標準支給參照下方表格:
應試
類組 職稱 薪給待遇
管 理 類 組
資深業務員 月薪約55,000元
資深事務員 月薪約46,000元
事務員 月薪約29,000元
保 全 類 組
培訓期薪給待遇 正式僱用薪給待遇
(適用勞基法84條之1,採排班制) 保全副大隊長 月薪約42,000元 月薪約52,000 ~ 65,000元(含加班費) 保全區隊長 月薪約33,000元 月薪約42,000 ~ 52,000元(含加班費) 保全人員 月薪約23,000元 月薪約30,000 ~ 35,000元(含加班費) 註:上開薪資待遇為暫列,以奉行政院核定之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表為
準。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為報名「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從業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 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桃園國 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及開南大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 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 析。
二、本項甄試有關訊息登載於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桃園國際機 場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最新公告為準。查詢網址與洽詢電話如下:桃 園 機 場 保 全 甄 試 網 頁 (http://airfly.knu.edu.tw) ; 洽 詢 電 話 :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開 南 大 學 (03)341-2500分機614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
三、應考人於報名前,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 容。
四、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 桃園機場保全甄試網頁 (http://airfly.knu.edu.tw)所發佈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附件: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
劍橋大學英 語能力認證 分級測驗 (Cambridge
MainSuite)
劍橋大學 國際商務 英語能力
測驗 (BULATS)
外語能力 測驗 (FLPT)
全民英 檢 (GEPT)
CEF語言能
力參考指標 托福(TOEFL)
多益測 驗 (TOEIC)
大學校院英 語能力測驗
(CSEPT) IELTS
三 項 筆 試 總分
口 試
PBT CBT ibt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Key English Test
(KET)
ALTE Level 1
150 S- 1+
初級 A2(基礎級)
Waystage
390 90 29 350 170 - - - 3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ALTE Level 2
195 S- 2
中級 B1(進階級)
Threshold
457 137 47- 48
550 230 240 4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ALTE Level 3
240 S- 2+
中高級 B2(高階級) Vantage
527 197 71- 72
750 - - - 330 5.5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English (CAE)
ALTE Level 4
315 S- 3
高級 C1(流利級)
Effective Operational Proficiency
560 220 83 880 - - - - - - 6.5
Certificate of Proficiency in
English (CPE)
ALTE Level 5
--- 優級 C2(精通級)
Mastery
630 267 108- 109
950 - - - - - -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