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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氣象塔儀器設置

3.3 懸臂長度計算

3.3

懸臂長度計算

安裝在懸臂上的風速計,若在氣象塔或懸臂之尾流內量測時,會受到氣象塔及懸臂引起之氣流畸變(flow distortion)影響,故風速計與氣象塔及懸臂間必須維持適當的距離,以保持氣流畸變效應達到可以接受之低標 準。建議低標準是氣象塔所引起之氣流畸變小於 1%,懸臂引起之氣流畸變小於 0.5%。

懸臂引起的氣流畸變,可將風速計設置在圓形懸臂以上,距離懸臂直徑的 15 倍,則懸臂造成之氣流畸變應可 低於 0.5%,建議距離為懸臂直徑之 25 倍。

氣象塔所引起氣流畸變對風速計之影響,取決於風速計與氣象塔之距離,距離決定應考量氣象塔的結構型式與 實體性(solidity),氣象塔結構可為:圓柱型氣象塔或格狀氣象塔。

3.3.1 圓柱形氣象塔

圖 3-3 為應用納維-史托克方程式(Navier Stokes Equations)求取圓柱形氣象塔周圍,受氣流擾動之相對風速等高 線圖,圖 3-3 顯示通常在氣象塔上風處(即圖左側)會出現氣流減速,氣象塔側邊(即圖上下側)會出現氣流加速,

而氣象塔後方(即圖右側)會有尾流效應,此外面對風來向 45 度角時,所發生之氣流擾動最小。

圖 3-4 為以距離為函數之相對風速圖,根據此案例結果,入流風、風速計與氣象塔同一直線時之相對風速與距 離比關係如圖 3-4 所示,該距離比係指風速計距離圓柱形氣象塔中心(R)與圓柱型氣象塔結構件直徑(d)之比值,

當風速計距離圓柱型氣象塔中心的 8.2 倍直徑時,相對風速為 99.5%,當風速計距離圓柱型氣象塔中心的 6.1 倍直徑時,相對風速為 99%。故若氣流畸變需小於低標準 1%,風速計至少須遠離圓柱型氣象塔中心之 6.1 倍 直徑,即懸臂長度為 5.6 倍之圓柱型氣象塔直徑。

圖3-3

圓柱型氣象塔相對風速等高線圖[2]

3.3 懸臂長度計算

圖3-4

圓柱型氣象塔相對風速與距離關係圖[2]

3.3.2 格狀氣象塔

格狀氣象塔之氣流畸變可假定為推力係數(CT)的函數,而推力係數取決於格狀氣象塔的孔洞以及特定結構件的 阻力,為格狀氣象塔單位長度之總阻力除以動壓以及表面寬度(L3m),該值可由當地建築法規或是下表 3-1 估算 得,表中實體性 ts定義為格狀氣象塔垂直受風面之投影面積與總曝露面積的比值。圖 3-5 為二為空間的納維-史托克方程式(Navier Stokes Equations)計算與驅動盤理論分析求取三角形格狀氣象塔(CT =0.5)之相對風速等高 線圖,當風速計與三角形格狀氣象塔連線和風向夾角為 90 度時,氣流畸變較小。圖 3-6 為入流風、風速計與 氣象塔同一直線時,三角形格狀氣象塔於不同推力係數下,相對風速與距離比關係圖,該距離比係指風速計距 離三角形格狀氣象塔中心(R)與三角形格狀氣象塔結構件迎風面寬度(L3m)之比值,參數定義如圖 3-7 所示。當 入流風、風速計與三角形格狀氣象塔同一直線時,如圖 3-7 所示,則中心線風速差(Ud)可由下式估算:

Ud= 1 − (0.062CT2+ 0.076CT) (L3m

R − 0.082)

當推力係數為 0.5,要求之相對風速為 99.5%時,風速計與三角形格狀氣象塔中心距離(R)應為結構件迎風面寬 度(L3m)之 5.7 倍。當推力係數為 0.5,要求之相對風速為 99%時,風速計與三角形格狀氣象塔中心距離(R)應為 結構件迎風面寬度(L3m)之 3.7 倍。

表 3-1

不同格狀氣象塔之推力係數 C

T [2]

塔架型式 水平斷面 CT表示法 有效範圍

正方形橫截面,構件有尖銳邊緣 4.4(1-ts)ts 0.1< ts<0.5

正方形橫截面,圓形構件 2.6(1-ts)ts 0.1< ts<0.3

三角形橫截面,圓形構件 2.1(1-t)t 0.1< t<0.5

3.3 懸臂長度計算

圖3-5

三角形格狀氣象塔(C

T=0.5)之相對風速等高線圖[2]

圖3-6

三角形格狀氣象塔相對風速與距離關係圖[2]

3.3 懸臂長度計算

(b) 若應用納維-史托克方程式(Navier Stokes Equations)為黏性流計算評估方法,除了應包含前述內容外,

亦應包含以下內容。

(5) 風速計位置之風速於入流方向分量(velocity component of inflow direction)等高圖與結果值 (不必無因次化)。

(6) 氣象塔總受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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