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應用智慧節能技術減緩夏季尖峰用電策略探討
第三節 我國減緩夏季尖峰用電之執行面策略
經綜整前述章節之資料,本研究針對減緩夏季尖峰負載之措施,研 擬下列執行面策略:
一、檢討調整非時間電價於夏季/非夏季時段之電價變動幅度: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2019 年之最新統計資料與亞鄰各國電價資 料21,2018 年我國住宅電價為全球第 3 低,工業電價為全球第 5 低。長 期以來由於電價偏低,容易導致國人養成不珍惜電力能源的習慣。建議 可先就各種用戶情境,試算在整年電費不變的前提下,酌予調整非時間 電價於夏季及非夏季之電價變動幅度,並由台電公司及經濟部能源局加 強宣導,強調正常情境下民眾整年電費其實並未增加,便能有效提高民 眾在夏季自主節約用電的意願。
二、檢討調整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之尖峰時間:
根據台電公司資料顯示,我國夏季尖峰負載時間有 2 個高峰時段,
一般介於上午 11-12 時及下午 2-3 時,然而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以三 段式為例),其夏月尖峰時間卻為上午 10-12 時及下午 1-5 時,範圍過大 無法精確貼近實際之尖峰負載時段。建議可先就各種用戶情境,試算在 整日電費不變的前提下,酌予調整縮小尖峰時間並調高該時段電價,同 時調整半尖峰及離峰時間及調降該時段電價,如此才能讓用電戶配合在 夏季尖峰負載時段自發性節約用電。
三、簡化各種時間電價方案並加強宣導:
要有效減緩夏季尖峰用電,落實時間電價是最直接的執行策略!然 而台電公司自 105 年起為了抑制特定時段用電量,推出住商型簡易時間 電價方案,希望透過調高特定時段電價抑抵尖峰用電量,確保尖峰用電 不致吃緊。根據台電資料,上述方案上路 3 年至今,全國近 1,300 萬家
21:台電公司網站\資訊揭露\用戶資訊\電價知識專區\各國電價比較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213&cid=351&cchk=1b3221ee-37c3-4811-9d4d-a1
庭用戶中,僅 2 萬 7 千戶已申辦簡易型時間電價,有申請的用戶比例連 1%都不到;另外 101 萬表燈營業用戶、也就是所謂小商家中,僅約 9 萬戶有申辦時間電價,不到十分之一,距離台電公司訂下的百萬戶目標 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此外根據工研院針對包含餐飲業、服飾業與美容美髮業在內的 614 家小商家進行調查,餐飲業用電量明顯偏高,但其中卻有 6 成 5 店家沒 有申請任何一種時間電價方案,且沒有申請任何時間電價方案的店家中,
更有 47%是因為不知道時間電價是什麼。顯見除了前述尖離峰電價差距 不夠無法吸引民眾參加外,另一主要原因就是過於複雜及宣導不足。故 應檢討簡化各種時間電價方案並加強宣導。
四、鼓勵太陽光電於夏月電價時段應優先自用:
台灣於 99 年通過再生能源條例,以政府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簡稱 FIT)方式,保證以 20 年固定的躉購費率收購再生能源。而 今年台電太陽光電的躉購費率(意即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後,將太陽能 系統發的電簽約賣給台電的價格),約為 4.4~7.4 元/每度,視各地區、
系統類型及規模不等。
然而以台電公司一般營業用戶之電價表來看(如表 4-1),電價依用 電量分為四個級距,夏季電價會各提升 19%到 27%不等,若一般住家、
機關、學校等每月用電量超過 1,001 度,或大型營業用電戶超過 1,501 度部分,夏季市電電價高達每度電 6.41~6.43 元;若在其屋頂建置太陽 光電系統,超過 20kW 的系統(面積約 60 坪)每度電的躉售價格為 5.28 元/每度、超過 100kW 的系統(面積約 300 坪)每度電的躉售價格甚至 低至 4.81 元/每度。故可發現大型用電戶如果有建置太陽能系統,如果 在夏月電價時段(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用太陽光電發電自用,甚至 比全額躉售來得划算。
太陽光電於正午時段發電量最大,若能優先將發電自用,將可立刻 削減市電負載,進而減緩夏季尖峰用電的峰值。若太陽光電系統之發電
都直接賣回台電電網,將無助於減緩夏季尖峰用電,且徒增電力輸送之 損耗,故建議鼓勵太陽光電於夏月電價時段應優先自用。
五、擴大推動補助住商部門辦理建築節能改善:
國內推動既有建築節能之相關措施,因全國能源主管機關係經濟部 能源局,且主要預算皆由該局編列推動,故以該局辦理之相關獎補助及 診斷輔導技術服務等專案計畫為大宗。另內政部歷年辦理之綠建築相關 推動方案,雖有辦理補助既有建築能源效率提升改善之示範與推廣,惟 因屬公共建設預算經費,僅能補助公有建築,無法補助民間。
經查經濟部能源局目前辦理之建築節能(含耗能設備)之相關獎補 助專案計畫,包括:直轄市、縣(市)節電策略建構與推廣示範補助計畫、
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計畫、發光二極體先進照明推廣補助計畫、節能績 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 計畫等,補助對象多為公部門(如縣市政府)及醫院、服務業及製造業 等法人,建議可納入廣大之住商部門,將可進一步減緩尖峰負載。
六、加強推動電力需量反應相關措施:
依據美國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 DOE)對需量反應所下之 定義:「當批發市場電價高漲或電力系統可靠度瀕臨危險時,改變電力 需求端用電行為,以換取按時間訂定的電價或誘因給付,減少用戶電力 使用」。
需量反應分為價格基礎(price-based)與誘因基礎(incentivebased)
兩大類。其中價格基礎係藉由特定時段電價的高低,提供用戶當下是否 用電的依據,是一種「以價制量」的策略,例如台電公司的時間電價相 關措施。誘因基礎則係電業提供電價優惠或減免誘因,讓用戶自發性降 低或移轉尖峰時段用電,達成抑低負載目的,例如台電公司的需量競價 措施。
需量反應可說是當前最有效的抑制尖峰負載措施之一,各種需量反 應方案對於電力系統備用容量,均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可大幅增加電力
系統備轉容量(spinning reserve)彈性,避免限電危機。因此,如何使 需量反應的參與用戶、總契約容量以及參與率大幅提升,係政府有關單 位應積極規劃推動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