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Agriculture is a social attitude of Taiwan of the fifties Formed from the immigrant of mainland of Fujian , Guangdong for subject since
第四節 戰後台灣的政治文化
五十年代,台灣仍然處於以農業經濟為主的農業社會,在這種經濟與社會基 礎上,由於根深蒂固的傳統政治文化取向的影響以及國民黨專制統治造成的政治 壓抑,台灣社會的主流政治文化仍然是以臣民取向為主的傳統臣民政治文化。
Almond 曾經指出,說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文化的一種方法,「是敘述人民對
政治制度的三個層次-制度、過程和政策-的態度。」(Almond,Powell.Jr,1992:52)
這也是本文分析台灣社會主流政治文化的基本方法,在此基礎上,本節將依據前 一章所界定的幾個區分政治文化類型的標準,對台灣五十代的主流政治文化進行 剖析,進一步說明台灣五十年代主流政治文化的類型與性質。
壹. 人民對於政治系統的取向是政治文化類型的首要標準
人民對於政治系統的取向,也就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和程度是決定一個國家 政治文化類型和性質的首要標準。在以參與者文化為主流政治文化的社會裡,政 府和統治者的「合法性取決於他們在競選中由人民選定以及他們在制訂法律時遵 循憲法程序。」(Almond,Powell.Jr,1992:51)也就是說,政府的統治權力來自於人 民的授予,人民的授權是其合法性的來源。而在傳統臣民政治文化中,統治者或 政府的合法性來自世襲、慣例或實力鬥爭的結果,以及是否遵循傳統的習俗、價值 等。如果以這一標準來界定五十年代台灣主流政治文化,那麼台灣的政治文化顯 然屬於傳統的臣民政治文化類型。
首先,五十年代,台灣國民黨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主要來自於蔣介石所擁有的 軍事、經濟和政治實力,而不是來自於真正的人民授權。而蔣介石政府同中國歷 史上傳統的王朝政權一樣,其政治權力是來源於個人在政治鬥爭過程中所擁有的實 力。作為臣民政治文化的一個重要體現,在傳統中國的政治體系中,恩從關係是普 遍存在的,蔣介石從事政治軍事統治幾十年,在國民黨政府與軍隊之中建立了一 個嚴密而有強大的忠於蔣介石個人的恩從關係網,他正是依靠這張網來獲得政治 權力。從 1927 年成立南京國民政府開始直到 1949 年退往台灣之前,儘管曾經三 次下野,但是蔣介石一直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實際領導人。蔣介石這些權力和地位,
是憑借他所立的恩從關係網,以其軍事實力和政治權術而獲得的。1950 年 3 月 1 日,蔣介石在台灣重新上台執政,靠的也是他在國民黨中的地位、個人恩從關係網 和他所掌握的軍事實力,而不是全體台灣人民通過合法的政治程序對他的授權。
早在 1949 年初,由於內戰連連失敗以及在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的壓力下,蔣介石 宣布第三次辭職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任代總統。儘管蔣介石已經下野,但他仍 然是國民黨的總裁,並通過忠誠於他個人的軍政要員掌控著南京國民黨政府的軍 政實權。1949 年 10 月中共在北京宣告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黨政府幾經輾轉 最後遷往已經完全處於蔣介石控制之下的台灣,而不願受制於蔣介石的民國政府 代總統李宗仁,則飛往美國治病。由於「李宗仁拒不辭職,蔣介石要想通過法定手 續重新當選總統是很難的。根據 1946 年中華民國憲法,總統應由國民代表大會選 出,因為當年參加選舉總統的 2765 名國民大會代表中只有 1080 名在戰敗後隨國 民黨政府到台灣,不夠法定的半數。」(李筱峰,1991:56)急於復職的蔣介石撇開 法定的管道,透過國民黨元老、要員,由國民黨中常會於 1950 年 2 月 23 日通過 決議,請蔣介石早日復職總統。2 月 24 日立法院 331 名立法委員一致通過,請蔣介 石復總統職位的決議。蔣介石隨即於 3 月 1 日在台灣重登總統職。本來蔣介石辭 職下野後就成為一介平民,復職總統沒有法律依據。根據現代憲政原則,蔣介石 只有經過半數以上國民大會代表投票選舉或由在台灣的全體民眾投票授權,才能
重新當選總統,然而蔣介石僅憑其擁有的軍事政治實力和個人恩從關係網就登上 了總統寶座,顯然與現代民主憲政的程序要求相差甚遠。1960 年國民大會提議修
改《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使蔣介石得以打破 1946 年中華民國憲法對總統任
期的規定,而連選連任,成為終身總統。由此可見,五十年代台灣的實際最高權 力歸屬於蔣介石,所有的法律、民意機構蔣介石所操控,徒有民主的虛名與形式 而已。台灣的這種政治體制「只能認為是一種類似於君主專制的個人獨裁體制,
而不可能是任何其他共和民主的政治體制。」(李筱峰,1991:56)
其次,五十年代,台灣人民對蔣介石政權的合法性不僅沒有受到大多數台灣人 民的質疑,反而是認同和支持的。一方面是基於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習慣。在中 國歷史上,王朝政權的合法性都是基於實力,儘管經歷過多次王朝的興衰,但是 在“勝者王侯,敗者為寇”的臣民政治思維模式的支配下,中國人總能認同憑借 實力走上政治舞台的政治力量。一個個擁有強大實力的政權或王朝總能得到民眾 的臣服和認可。以農民為主體,向來閉塞保守、明哲保身傾向的中國人,絕大多 數不會為了單純的政治理念而與強權直接對抗,而對於強權的認同、臣服和依賴 卻能給他們帶來安全感。這也是中國傳統臣民政治文化的一個典型特色。台灣人 民對蔣介石政府的認同,也是基於蔣介石是台灣的實際統治者,蔣介石所擁有的強 大軍事政治實力嚴密控制著台灣,而蔣介石跟隨孫中山從事國民革命、領導抗戰 等經歷也有助於增強其政權的政治合法性。另一方面,國民黨五十年代在台灣推 行土地改革使台灣大多數農民受益,而且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國民黨政權也因 這些政治經濟政策措施贏得了台灣人民的認同,增加了其政權的合法性。
上述分析表明,國民黨政權的政治合法性,顯然是基於傳統的臣民政治文化理 念,而不是現代憲政基礎上的公民參與。因此,就五十年代台灣社會的制度傾向 而言,台灣社會的主流政治文化屬於傳統的臣民文化而不是參與者政治文化。
貳.對政治輸入和政治輸出的取向
在五十年代的台灣,政治權力和政治資源全部被國民黨一黨攏斷,各種經濟、
政治、軍事、社會、文化政策由國民黨政府負責制定。經過二二八事件和國民黨 的白色恐怖統治,台灣本土原有的具有強烈政治參與取向的政治精英幾乎被消滅 殆盡,僅存者也大多採取遠離政治以求自保的態度。傳統的中國民眾向來對於政 治過程-政治輸入的參與是不積極的,沒有這些參與精英的領導和發動,台灣社 會絕大多數民眾又回歸到傳統臣民的政治取向上來,他們對於政府政策的制定,
既沒有參與的機會,也沒有影響的能力,這使得他們更缺乏對於政治輸入的參與 意願。鑒於在政治輸入方面的限制,台灣人民對於政治輸出的反應也是有限的。
台灣五十年代的主流政治文化完全不同於參與者政治文化中公民對政治過程及政 策的積極參與取向,而是一種較為典型的臣民取向。
在現代憲政民主制中,人民主要通過定期選舉政府領導人和議員來體現其政 治參與。在國民黨政府的統治之下,台灣人民沒有以選舉決定台灣領導的管道和 機會。在五十年代,通過對國民黨的改造,蔣介石完全控制台灣的黨政軍等大權,
建立起個人獨裁的黨國體制。蔣介石的總統職位不是由台灣人民來決定的,而是 由蔣介石的個人意願和國民黨來決定的。從大陸遷往台灣的國民代表大會代表、
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等民意代表,從 1953、1954 年起分別成為終身制。這樣台灣 的上層政治體制根本不由全體台灣人民選舉授權,台灣人民也就無從參與政治輸 入的過程。雖然五十年代台灣已經開始地方自治選舉,但是這些選舉也基本上完 全處於國民黨的一手操辦、控制之下,基層民眾對於地方自治的參與幾乎是虛有 其名,實質意義不大。因此,五十年代國民黨政府在台灣一系列政策,如戒嚴令、
肅匪、土地改革等均由蔣介石和國民黨一手決定,台灣人民無從影響這些政策的 制定。雖然,國民黨政府也推行諸如土地改革等令台灣絕大多數農民滿意的政策,
但仍然可以視之為傳統意義上的爭取民心的作為,而不是民眾政治參與要求形成
壓力的結果。就此而言,五十年代的台灣人民基本上沒有影響政治輸入的機會,
而且國民黨白色恐怖統治的壓抑下,台灣人民也沒有政治參與的意願。從理論上 講,這是傳統威權專制政治體制下的一種政治輸入形態,民眾對於政治過程的取 向接近於零,屬於典型的臣民政治文化。
在政治輸入過程中,政治信任問題也是區別臣民文化與參與者文化的標誌之 一。所謂政治信任問題是指人民對其他集團以及對自身作為集團成員的看法。在 臣民文化中,爭奪政治權力的雙方是相互敵視的、你死我活的,而不是相互信任 的。然而,在參與者文化中,任何個人或集團、政黨都可以通過法定管道去爭奪
在政治輸入過程中,政治信任問題也是區別臣民文化與參與者文化的標誌之 一。所謂政治信任問題是指人民對其他集團以及對自身作為集團成員的看法。在 臣民文化中,爭奪政治權力的雙方是相互敵視的、你死我活的,而不是相互信任 的。然而,在參與者文化中,任何個人或集團、政黨都可以通過法定管道去爭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