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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民航特考三等飛航管制科別體格檢查表裡的項目是否應該每一項逐 一檢查?如果檢查結果出來,過了報名期限,還會受理嗎?

答:(一)報考民航特考三等飛航管制科別之應考人須確實依體格檢查表之 項目逐一檢查。因此,應考人選擇醫療機構時,請先詢問該機構 確認能完全提供本考試所需檢查項目後再作檢查。

(二)應考人若確實因故致體檢不及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可填具本須知 暫准報名切結書(附件 12)後,連同報名表件,於報名期間內

寄出,申請暫准報名。惟應考人仍應儘速補繳體檢表,若初檢體 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限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本考試。

二、問:民航特考飛航管制科別體檢視力標準為左右眼祼眼或戴鏡架眼鏡或 單焦距、無色隱形眼鏡矯正後之遠距離視力達 20/20 以上,近距離 視力達 20/40 以上者,何謂「20/20」及「20/40」?

答:「20/20」及「20/40」即指遠點視力達 1.0 以上,近點視力達 0.5 以 上。應考人是否符合體檢標準,須由醫療機構醫師評定。另依公務 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規定,以非 鏡架方式矯正視力者,應於手術 6 個月後始得申請鑑定,其鑑定項 目及程序依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手冊之規範辦理;以其他方法矯正視 力達規定之視力標準者,應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鑑定。

三、問:民航特考所指的複檢及遠點視力與近點視力指的是什麼?

答:所謂複檢係指民航人員特考飛航管制科別應考人經第一試錄取者,

應經體格複檢,該複檢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有關體格複檢之 各項規定請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查詢。報考飛航管制科別之應考人

,遠點及近點視力是否符合體檢標準均須由醫療機構醫師評定。

四、問:報名表件以網路登繕錯誤,擬於表件塗改時,應如何處理?

答: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相關表件資料如有錯誤時,請在列印出書表後

,逕以紅筆更正並於塗改處加蓋私章或簽名。

五、問:欲以網路報名,卻忘記密碼無法登入時,應如何處理?

答:請至會員專區中,選擇忘記密碼功能,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 即可查詢,若一直未收到密碼通知函,可能原因及處理方式如下:

(一)伺服器收取郵件的速度並不一定,可於隔日再確認是否收取。

(二)應考人的信箱超出收信容量,無法接收,或密碼通知函被分類至 垃圾信件中,請先加以確認。

(三)應考人所留之電子郵件網址不正確。請電洽報名試務單位,提供 身分證字號、生日、住家電話、姓名和住址,俾便查詢。

※上述操作方式仍無法排除時,請洽(02)22369188 轉 3288、3325 本部 資訊管理處。

六、問:報名資料若有缺漏,應如何辦理補正?

答:請於接獲考選部補件通知或電話聯絡後,儘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辦 理補正:

(一)郵寄:請於信封書明寄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註明本項 考試名稱、所報考等別、科別及補件編號(通知補件時 會告知應考人),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11602 台北市文山區 試院路 1-1 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二)傳真:若為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可以

傳真方式補件(本考試試務處傳真:(02)22363223),請 於文件上註明報考等別、組別、補件編號、姓名及聯絡 電話等資料,並於傳真後電洽試務處確認是否完成補件

。(本考試試務處聯絡電話:(02)22369188 轉分機 3945

、3946)

七、問:補繳報名費用或所繳報名費短少或溢繳報名費者,如何處理?

答:(一)有關補繳報名費用或所繳報名費短少之處理方式,請見本須知附 件 9「國家考試報名費繳款說明及應注意事項」之「肆、補費作 業」說明。

(二)另有關溢繳報名費者,請參閱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 定,請詳見附件 10。

八、問:報名後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答:如欲申請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請於預定寄發入場證或成績及結果 通知書之日前 10 日,填具申請表(申請表格式詳見附件 7),以傳 真 或 掛 號 函 知 考 選 部 特 種 考 試 司 第 三 科 更 正 ( 傳 真 電 話 : (02)22363223),並請於來函中貼附身分證影本 1 份(申請變更姓名 者,請另附登載更名事項之戶籍謄本影本),俾憑處理。若有不符或 逾期提出申請,致未及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九、問:請問報名人數何時公布?

答:報名人數統計須俟考試報名結束後應考資格審查完畢並經本項考試 第一次典試委員會議通過後始行公告。請於 8 月下旬至本網站首頁

>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

>考試舉行相關事宜查詢。

十、問:快考試了,尚未收到入場證,如何處理?

答:(一)考試入場證及各試區地點等通知預定於 100 年 9 月 2 日寄發,

應考人如於 100 年 9 月 10 日後尚未收到,請逕洽特種考試司第 三科。

(二)如時間太過緊廹,應考人可先行電話確認試區後,於考試當天第 一節考試開始前 40 分鐘,攜帶身分證件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 發入場證。

※其他常見問題,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之 FAQ 諮詢網。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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