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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實施要點

在文檔中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頁 41-45)

一、課程發展

本群專業及實習課程之發展,在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深化學生專業能力及實務技 能、激發學生潛能及創造力,期能培育學生具備未來工作所需基本職能,並落實素養導 向教學及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同時,適切融入各項議題之基本理念及相關內涵。

課程發展主要原則如下:

(一)強調學習邏輯

注重專業科目學習所需的一般科目先備知能、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間的學習順序與 邏輯,期能有效提升學生認知理解、強化實務技能、深化情意態度的學習成效。

(二)符應產業發展

了解產業發展現況與前瞻未來發展趨勢,定期檢視並適切調整校訂課程,以縮短教 學內涵與產業發展之落差,強化產學接軌、學用合一,培養產業需要之人才。

(三)強化終身學習

促發學生自發、自主學習的動能,強化其終身學習的動機與能力,深化學生適應未 來產業變化與社會變遷的職涯轉換能力。

(四)接軌國際公約

學校宜依循國際公約的規範,並注意相關公約修正案的公告,適切納入課程發展,

務求與國際公約同步。發展海事群校訂課程時,得針對 STCW 國際公約操作級人員適 任能力標準所規範之章程 A-Ⅱ/1 及 A-Ⅲ/1 設計對應的實務性課程,亦可加強海事 職場中所需要的人際關係、團隊合作與領導統御能力,並具備國際語言溝通與閱讀 能力,使我國航海人員適任能力培育標準與國際接軌。

二、教材編選

(一)應以學生為主體、有效學習為考量,兼重能力與素養、技能與理論、現在與未來,

並以跨域整合、多元展能為原則。

(二)應了解學生的學習起點,連結學生的學習經驗,建構有效的學習平台,提供適切的 學習順序,無縫銜接各階段的學習。

(三)應適切融入各項議題,增進學生學習的廣度與素養。

(四)教材內容應注意學習的連貫性與發展性,讓學生適性學習與多元展能,激發學生潛 能及創造力。

(五)實習課程教材編選,應力求活潑與淺顯易懂,並強調動手做、做中學、學中做,有 效連結理論與實務。

(七)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需要並配合船舶科技發展,使課程內容除以聯合國國際海事 組織(IMO)海事委員會之公告外,並儘量與實務及生活相結合,以引發學生興趣,增 進學生理解,使學生不但能應用所學知能於海上職場,同時在實際生活中,能洞察 實際生活與工作職場之各種問題,思謀解決之道,以增進學習效能。

(八)教材之選擇以教育部委託「海事教育航海輪機高職教材編撰委員會」編印或海事暨 水產群科中心編撰之教材或教科用書為主要依據,並顧及學生學習經驗與發展程序,

一方面基於前階段學校的學習經驗,一方面須考慮與後階段的課程銜接。

(九)依據 STCW 國際公約附錄 A 篇強制性適任標準所列評估要點進行評估,教師亦可進 行多元評量,並適時教學回饋。

(十)教師教學宜充分利用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所提供之典範課程(model course)及其他教學資源。

三、教學實施

(一)本群科之教學,應適切進行議題融入(詳參附錄二),以促進學生對社會的理解,並 豐富其學習。

(二)部定實習科目之分組教學,請參考該科目之教學注意事項,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 組教學;校訂實習科目之分組教學,學校應將實施分組教學之實習科目於課程計畫 書註記。

(三)學校應辦理業界參訪、職場見習、實習或邀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強化產學鏈結,

促進理論與實務結合,深化學用合一之學習成效。

(四)詳實評估學生的基本學力,尊重學生的多元文化背景(例如性別、族群與特殊需求), 並依學生的能力提供海事群科適才、適性的多元課程,及必要的支持與協助,建構 有效與友善的學習環境,豐富學生學涯、職涯、生涯的發展。

(五)了解學生學習起點與生活經驗,擬定合宜的教材與進度。

(六)善用多元有效的教學方法及網路媒體。

(七)加強深化實習科目實習操作的熟練度與精確度。

(八)深化學生知識、能力、態度的涵育。

(九)因應學生的多元文化背景與特殊需求,提供支持性和差異化的教學,並提供適性的 輔導措施。

(十)注重學生的學習表現,實施差異化教學,以充分發揮其潛能。

(十一)教師應視學生學習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內容與教學方式,進行必要之調整。

(十二)課程內容依跨領域學習之需要,可規劃進行共備或協同教學。

(十三)於課程實施期程中應適當提醒學生有關航海人員的工作環境特殊性,強化學生心 理調適與建設,並於相關專業及實習課程中隨時提醒海上職場安全、船員從業態

度與海勤職場倫理之涵養。

(十四)配合專業知識,融入職業倫理道德、工作權及勞動三權(包含團結權、協商權、爭 議權)之重點內涵,以協助學生了解自身勞動權益及相關法令規範,建立正確勞 動權益觀念,培養正面的勞動意識與素養。

(十五)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提醒注意會產生危害健康之強光、高溫、高壓電、氣體與粉塵,

或確保操作壓力容器、吊升機具與貨物繫固之安全性及引起頭髮、衣服等捲入操 作設備之危險性,學校應有相關之防護措施。

(十六)教學過程中教師應適時提醒,船員之工作職場位於海上,在單調的環境中長期工 作,須注意要有適當的休息,並能充分的運用休閒空間與設施,紓解工作壓力或 思鄉之不穩情緒。

(十七)教師教學過程中,配合課程適時說明聯合國「所有移民勞工及其家庭權利保障國 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All MigrantWorkers and Members of Their Families),該項公約強調所有之 移民勞工,不論其身份係合法或非法,皆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

透過國際組織相關公約與建議書的規定,檢視我國與外籍勞工人權有關之政策、

法令與措施。

(十八)教師於授課時,可將相關實務經歷議題於課堂中講述,或邀請經歷過海洋洗禮之 從業人員,分享如何適應海勤職場,豐富航海生活經驗。

四、學習評量

(一)為即時了解學生學習的成效與困難,教學中宜採多元評量,實習科目應重視實際操 作評量,深化有效教學。

(二)學習評量宜兼顧知識、能力、態度等面向,導引學生全人發展。

(三)鼓勵學生自我比較、引導跨域學習,以達適性發展、多元展能。

(四)評量結果,要做為改進學校課程發展、教材選編、教學方法及輔導學生之參考。

(五)未通過評量的學生,要分析與診斷其原因,及時實施補強性教學。

五、教學資源

(一)學校應充實教學設備、教學媒體及網路、圖書資源,全力推動有效教學。

(二)學校應結合民間組織與產業界的社會資源,建立夥伴關係,以規劃課程並強化產學 合作機制。

(三)教師應充分利用媒體、教具及各種教學資源,提高學生學習興趣與效能。

(四)對於有特殊需求學生,包含隱性障礙如辨色障礙、情緒障礙、學習障礙等身心障礙,

造船廠等設施,了解海事相關技術與產業趨勢,使理論與實務相結合。

(六)教學所需之防護措施,教育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提供合適的教學資源。

(七)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應提供教師充足之專業知能、勞動權益與各項議題適切融入教 學之進修研習機會。

(八)學校宜力求充實教學設備及教學媒體,教師教學宜充分利用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提供之典範課程(Model Course)及其他教學資源,教育主管機關應協助學 校提供合適的教學資源。

在文檔中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頁 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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