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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chik and King (2007)認為Mincer (1974)提出的薪資方程式只能衡量各 變數對平均薪資的影響,而不能在給定個人特質之下辨別潛在的薪資水準,故以隨 機邊界法衡量2001年波蘭的勞動市場的資訊不完全程度,其估計步驟是先估出薪 資效率的程度後, 再以總體、 社會、 人口等外生變數嘗試去解釋效率的程度。 其發 現,傳統的勞動經濟文獻所提出的不同的社會與人口分類(如性別、 職業、 學歷、 公 司規模等),其薪資效率的程度皆與總平均的86%相去不遠。 於是下一步在波蘭的 16個行政區以Polachek and Xiang (2005)所建議的區域總體變數(如人口密度、 就 業率等)進行分析。 接著是將波蘭薪資效率的程度與Polachek and Xiang (2005)的 他國估計結果比較, Adamchik and King (2007)指出波蘭的薪資邊界與其他OECD 的國家雖然相近,但是薪資不效率程度卻最低,故推論波蘭勞工與其他已開發國家 的勞工相比,獲得了較恰如其分的報酬。
2.2 探討性別間薪資的差異與歧視
兩性的薪資存在差異未必完全是性別歧視所造成的,例如,男性平均的受教育程度 若較女性高,則平均薪資也高於女性是很合理的。 但若男女之間有著同樣的人力資 本因子,但薪資上卻仍存在差異,則此非人力資本因子能解釋的部分, Oaxaca (1973) 將其歸諸於性別歧視。 男女薪資有別,這是客觀事實, 但薪資差異中是否存在性別 歧視的成分,則是一個較為主觀的問題,故我們不能直接將性別間的薪資差異與薪 資間的性別歧視畫上等號。 由於國外探討薪資差異與歧視的文獻眾多,本小節只選 取其中採用隨機邊界法者回顧;而探討我國勞動市場之文獻相較之下較少,故不論 以何種計量方法探討歧視我們都予以納入。 本節採用的文獻中, Ogloblin and Brock
(2005) 只探討薪資差異, 但對於其中是否存在歧視並未多加著墨、 Robinson and
Wunnava (1989)只以女性樣本分析歧視;而其他的文獻皆以男女樣本探討其中是
否存在歧視問題。 以下有探討到臺灣勞動市場薪資議題的文獻,若未特別註明, 則 皆是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的 「人力運用調查」 資料分析。
2.2.1 以隨機邊界法分析國外勞動市場的薪資差異與性別歧視之文獻回顧
Robinson and Wunnava (1989)嘗試以隨機邊界法的角度解釋性別歧視的程度。 其 整理過去文獻,指出廣為流行的Oaxaca (1973)性別歧視模型有兩個缺點: 其一是 男女的薪資方程式的縮簡式並不是在每一個情況下都相同, 其二是男女性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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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有訂定薪資的能力。 Ogloblin and Brock (2005)比較了性別、 生活成本(local cost of living)、 工時對於薪資低付程度以及潛在薪資的影響。 此文將2000-2002年Díaz and Sánchez (2011)以ECHP(European Community Household Panel)縱 橫資料庫分析1995-2001年間,英國、 義大利、 德國、 法國以及西班牙之薪資差異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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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效率的程度算出,再將此一程度對性別(及其他變數)進行迴歸分析。 由於此方法 只能指出性別影響不效率程度的方向, 故下一步驟再採用Wang (2002)之方法計 算性別對於薪資不效率程度的邊際效果,也就是性別影響不效率程度的強度。 實證 結果發現,性別變數顯著影響各國薪資不效率程度:身為女性會使實際與潛在薪資 的差距擴大。 此外,此5國的邊際效果差距也很大,高至英國的33.7%而低至法國與 西班牙的16%。 8這反應了各國勞動市場的異質性、薪資不均程度以及女性工作型 態的不同。 女性即使與男性有相同的人力資本投入及個人特質,也無法獲得相同的 報酬,此結論一致於以往文獻上的研究成果,也就是薪資上的性別歧視的確存在於 歐洲。
Díaz and Pérez (2013)採用與Díaz and Sánchez (2011)相同的資料庫與樣本期 間,區分男女兩性, 分析英國、 義大利、 德國以及西班牙中, 那些至少連續7年有工 作、 而且40歲以下的年輕勞工,檢視其婚姻狀態是否與薪資不效率程度有關。 根據 勞動經濟學文獻,已婚女性的勞動報酬低於未婚女性其主要的原因有二: 一是已婚 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較低、 二是已婚女性較致力(committed)於家庭生活,將重心放 在家庭的同時較容易中斷其在勞動市場原本的成就,導致工時降低以及選擇低報酬 的職業,這同時也降低了其在公司內部所能受到的培訓機會。 以上所有因素皆對人 力資本累積以及生產力有負面影響。 但是此文發現,年輕女性即使在控制人力資本 累積不中斷的情況下,處在已婚狀態的薪資不效率程度仍高於未婚狀態,也就是說, 已婚年輕女性的勞動報酬之所以較低,似乎不是因為中斷累積人力資本,而是因為 歧視。
2.2.2 分析臺灣勞動市場之薪資差異與性別歧視之文獻
Gannicott (1986)曾以1982年資料,將臺灣男女性的工資差異拆解成稟賦項 (endow-ment)以及歧視項,其中稟賦項可解釋40.3%,而有59.7%無法解釋而歸諸於歧視項。
因此推估女性工資被歧視的程度相當嚴重。 鍾谷蘭(1987)改良Gannicott (1986)的 估計方法並多考慮樣本選擇性問題,在1986年的資料中,同樣獲得臺灣勞動市場的 性別歧視現象嚴重的結論。
劉錦添與劉錦龍(1987)以1984年資料,採特徵性工資模型(hedonic wage model) 估計男女性的薪資方程式, 發現臺灣的男女性的薪資在同一職業之中明顯存在性
8以英國的邊際效果為例,女性的效率薪資低於男性的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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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錦添與詹方冠(1990) 大致採用Robinson and Wunnava (1989)之觀點與方 法衡量臺灣公私部門之性別歧視程度,11並與Oaxaca (1973)及Cotton (1988)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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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資差異來自於女性職業選擇之行為;而在平均工資較低的職業,女性受歧視程 度較嚴重。 不過高長(1990)也承認,未考慮職業隔離效果可能使其估計之歧視係數 產生偏誤。
黃台心與熊一鳴(1992)以1989年的資料經樣本選擇偏誤的修正後,推估兩性間 的全職與兼職之工資差異。 採用Oaxaca (1973)的計量方法估計出全職工作者中的 男女工資差異為36.25%、 而兼職工作者則為107.59%,故推論性別歧視存在於臺灣 勞動市場,且結論與劉錦添與劉錦龍(1987)、王素彎與連文榮(1989)相同。
高長(1993) 認為臺灣勞動市場性別的工資差異的主要原因並不是職業隔離因
素, 而是預期人力資本存量; 預期終身勞動力參與之不同會影響到人力資本存量, 這解釋了大部分的性別工資差異。 根據1989年的資料估計, 在全部樣本當中,預期 人力資本存量可解釋的部分為72%,大於只以傳統人力資本變數的15.8%的解釋力。
故高長 (1993)推論, 性別工資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出於個人自由意志選擇下的不同
人力投資行為所導致,而非就業不均等或工資報酬不公平。
邱曉培(1997)與劉佳苓(1997)如同林忠正(1988)的作法,皆控制了女性勞動參 與中斷之因素,但是改以1995年的未婚樣本為分析對象。 邱曉培(1997)採用劉鶯釧
(1989)之直接迴歸與逆向迴歸計量方式,檢定臺灣勞動市場中的薪資差異是否存在
歧視。 實證結果顯示直接迴歸的薪資差異的分解中, 同工不同酬的比例約佔 56%-73%之間;此比例雖然於逆向迴歸中較低,但兩種方式皆肯定女性在勞動參與未中 斷的情形下,工資仍受到歧視。 而劉佳苓(1997)承續林忠正(1988)的研究與方法, 得到的結論也大致相同。 惟認為在無性別歧視的情況下,女性的工資雖會提升, 但 不致於高出男性的工資。
曾敏傑(2001)採Oaxaca薪資分解模型,指出男女薪資差異在1982、1992及2000 年間有縮小的趨勢,其中人力資本、 工作結構及擁擠理論變項雖然有顯著解釋薪資 差異的能力,但程度不高,12且無法解釋的比例有上升趨勢,顯示女性仍面臨曾敏傑
(2001)未能發現的歧視因素。
許碧峰(2004)接受以下觀點:勞動者因天賦之差異,其本身受教育程度的多寡
為其自我選擇之結果, 不能直接以不同教育程度之勞動者的薪資差異分析教育溢
12擁擠理論(crowding theory)將職業區分為男性主導職業或女性主導職業,此文闡述的擁擠程
度即女性員工在該行業或職業的比例,愈高則愈 「擁擠」。 擁擠理論可與勞動經濟學所使用的職業隔 離概念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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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 故其採Chay and Lee (2000)之誤差分解模型,假設相同族群裡勞動者之天賦 不隨時間變化,將薪資差異分解成真實教育溢酬以及勞動者未觀察到能力及其報酬 之差異(後者即選擇性偏誤)後,再分別以Wald以及工具變數法估計出勞動者未觀 察到能力報酬變化。 實證結果發現, 1990-2000年大專男性之勞動者未觀察到能力 報酬約下降11-30%,女性則為5-11%,並推論因為男性之勞動者未觀察到能力報酬報 酬降幅大於女性,使大專生之性別薪資差異減少。
陳建良與管中閔(2006)在考慮勞動樣本選擇之下,採分量迴歸(quantile
reqres-sion)估計臺灣在2002年工資函數及性別歧視程度。 實證結果發現,男女的勞動樣
本選擇性以及特定變數報酬,在工資的不同分量間有不同的趨勢,且性別歧視的程 度在工資各個分量下均相當嚴重,尤其是低工資的女性。
徐美, 陳明郎, 與方俊德 (2006) 使用 1978-2003 年資料, 以Oaxaca 之薪資分 解擴充模型探討台灣產業結構變遷和性別歧視變動對於男女薪資溢酬改變的影響。
研究發現,男女平均生產力的差異能解釋男女薪資差異的比例逐年增加;而歸因於 性別歧視的比例則呈逐年縮小。 其指出,台灣的產業結構由重體力性相關轉變為重 心智性相關,以及女性就業者教育水平的快速提升,是造成產業內男女平均生產力 顯著的差異變動和薪資差異縮小的兩大原因。Bishop et al. (2007)恰使用相同的資
料期間,以Oaxaca原始模型以及隨機邊界法兩種方法分別檢視臺灣的男女薪資差
異與性別歧視間的關係。 其認為此段期間臺灣經濟快速成長,勞動力結構上也大幅 改變(如女性參與勞動比例提高、 男女薪資比趨於相等), 但根據Oaxaca模型的結
異與性別歧視間的關係。 其認為此段期間臺灣經濟快速成長,勞動力結構上也大幅 改變(如女性參與勞動比例提高、 男女薪資比趨於相等), 但根據Oaxaca模型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