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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4.4 政府總財產損失分析

20資料來源: http://kbteq.ascc.net/archive/dgbas/dgbas02.html

21 有鑒於 921 大地震可能為百年一次之巨大損失事件,因此將模擬結果第 99 百分位極端損失金額 作為橋梁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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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洪災損失之推估部分,莫拉克風災所造成之損失估計表如表 4-222,亦定 義公部門因莫拉克颱風所造成的損失為災害損失項目中的「學校損失」以及「公共 設施損失」,其佔總損失 904 億中約 67%;前述模擬 50 萬次水災損失後,第 99 百 分位平均值約為 6,424,502 千元,依照模擬時選取之資料描述,政府用地中,學校 設施23佔全部政府用地之比例約為 40%,表 4-3 為模擬選取用地之詳細資料。因此 本研究將模擬中的學校設施損失假設為莫拉克風災損失估計表中的「學校損失」,

因此可等比例推估出在模擬情況之下,未來 15 年政府公部門平均損失約為 100 億 元,第 99 百分位約為 500 億元之損失。

表 4-2 莫拉克風災損失估計表

災害損失項目 估計方法 金額 資料來源

家戶淹水損失 淹水損失模式估計 53.1 億元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住宅損壞 重建需求估計 29.8 億元 內政部營建署重建需求量

調查

農業損失 損失調查 194.1 億元 行政院農委會 製造業損失 損失調查 18.4 億元 經濟部工業局

學校損失 損失調查 25.9 億元 教育部

公共設施損失 重建經費 583.4 億元 行政院主計處編列中央政 府重建預算

合計 新臺幣 904.7 億元

22 莫拉克風災損失估計表來源引述自國家災害科技防救中心 98 年報

23 包含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專院校以及特種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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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機制如圖 4-7,第一層新臺幣 30 億元,移轉由住宅地震保險共保組織承擔,

第二層新臺幣 670 億元,移轉由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承擔以及分散。

地震保險基金承擔危險依照下列敘述分層24

1. 新臺幣 170 億元以下部分,由地震保險基金承擔。

2. 超過新臺幣 170 億元至新臺幣 370 億元部分,安排於國內、外再保 險市場或資本市場分散。

3. 超過新臺幣 370 億元至新臺幣 530 億元部分,由地震保險基金承擔。

4. 超過新臺幣 530 億元至新臺幣 670 億元部分,由政府承擔。

圖 4-7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危險分擔機制圖

24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地震住宅保險基金http://www.trei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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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利用所推估出因地震及颱風洪災風險政府財產總損失之第 95 百分位作 為其分別成立基金時危險之總限額25,因此為政府財產所成立的地震基金與颱風洪 災基金其限額規模分別為原住宅地震基金的 15%以及 46%26。圖 4-8 為新成立的政 府財產地震基金,其危險分散則等比例縮成原基金約 15%,同理圖 4-9 政府財產颱 風洪災基金等比例縮為原基金約 46%。

圖 4-8 政府財產地震保險基金危險分擔機制圖

圖 4-9 政府財產颱風洪災保險基金危險分擔機制圖

25 考量第 99 百分位損失十分龐大,政府財政上負擔困難度大增。

26 因地震造成政府財產損失第 95 百分位約為 107 億元,約佔 700 億的 15%;颱風洪水造成政府財 產損失第 95 百分位約為 320 億元,約佔 700 億的 46%。

Flood fund mean Flood fund 99%

Flood fund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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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億元,顯示出藉由改變基金各層承擔者,其承擔風險亦會改變,因此若保險公 司負擔風險下降之後,保費則可降低,將可提高基金投保意願,而基金累積速度則 無明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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