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創作研究在探討圖像符號運用於行動裝置展覽類型 App 之使用者介面使用 情形,因而需將圖像符號既有的理論分析,對於圖像意義、形成與轉換,從中發掘 現有問題與尚未發現的領域,並考慮到使用者介面設計原則與使用者認知心理等。
2-1 圖像符號理論
圖像符號的形成乃自符號學基礎理論衍伸而來,因此必須瞭解符號學基礎理 論,而符號學理論應用涉及範疇廣闊,透過研究分析符號學對溝通的傳達,將有助 於設計師在圖像符號建構、意義、轉換中,達到設計的目的。
2-1.1 圖像與符號學
威斯康辛大學傳播藝術系教授 John Fiske(1995)曾說 :「要研究是甚麼使得文 字、圖像或聲音能變成訊息,就必須研究符號」,而符號學就是研究符號和符號運 作的學問。
依據索緒爾符號學理論分析,符號乃是以「符號具」(符徵)和「符號義」(符旨) 的兩面性,作為表裏一體而成立的;亦即任何一個整體的符號,都同時兼具有符號 具與符號義。符號具,指用來表示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之各種符號,是一個物質化 的媒介物,如:語言、文字、聲響、影像,造形…等;符號義,則是符號具所表示 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概念之內在意義,它並不是「一個事物」,而是此「事物」的內 在表現。兩者不僅分別具有符號之「外延意義」(Denotative meaning)與「內涵意 義」(Connotative meaning),彼此並形成一種非自然的、任意(arbitrary)的關係,
根據所存在之社會、文化環境的脈絡變化,而形成不同的符號意義;所以,符號具 與符號義是一種約定俗成的關係(Saussure,1966)。
8
皮爾斯(Charles S.Peirce)把圖像符號分為三類 :「圖示符號(Icon)」、「象徵性 符號(Symbol)」、「指示性符號(Index)」(Fiske,1995)。表 2-1 為皮爾斯符號學分類。
表 2-1 皮爾斯符號學分類
而符號在演化過程中,需要靠符號轉換作用的「系譜軸」(Paradigm Axis)和「毗 鄰軸」(Syntagm Axis)交互作用才能創造出意義(如圖 2-1)。因此,兩軸關係是意義 傳達的重要方法。
9
1. 系譜軸:是一個可以選擇多種單位元素的垂直關係軸,其特徵有:
(1) 同一系譜軸的各單位元素,有其共同之處共同性質,使這些單位元素同屬 一個系譜軸。如 M 是一個字母,屬於字母的系譜軸。
(2) 在系譜軸裡,每一個單位元素必須和其他單位元素清楚區隔其顯著特色,
且能分辨出同一系譜軸裡各個單位元素的之間差異,包括其符號具與符號 義。
2. 毗鄰軸:是符號與符號間訊息組合之規則或慣例的橫向關係軸,如一串句子是 字的毗鄰軸,它是由字母的系譜軸裡組合有意義的文(陳美蓉,2002)。
圖 2-1 符號的兩軸關係(陳美蓉,2002) 而美國哲學家 Morries(1938)為符號學提出了三個向度 :
1. 語法學(symtatics),研究圖像本身的視覺要素,或圖像與圖像之間的視覺關係。
2. 語意學(semantics),研究圖像外延意義(事實、觀念等)和內涵意義(情感、經驗 等)。
3. 語用學(progmatics),研究圖像如何被產生(設計),及圖像如何被解譯(認知)。
圖像就藉著上述的三的向度,作為人機的溝通介面。圖像的組成方式即為「語 法」、圖像如何被詮釋即為「語意」、圖像與使用者的關係則為「語用」(林品章、
張照聆,2009)。
學者林榮泰曾在其研究中將人機介面圖示分為具象型、抽象型圖形及強制型圖 形。
1. 具象型:將有關事物的特徵,利用視覺化方式予以具象化。此類圖像因參考實 際事物繪製,具有望圖生意的效果,因此容易辨認、易學、易記。
2. 抽象型:將事物的概念或抽象化的觀念視覺化。使用者需運用想像力才能聯想。
將事物觀念化或視覺化較容易學習,一經學習則容易記憶。大家認同的事物或
10
觀念,不會因外在因素的改變而影響其傳達的語意。如用電話聽筒的圖形來表 達「電話」的概念,不會因為電話外形的改變而影響所要傳達的語意。
3. 強制型:圖像本身與實際事物或觀念無關,是被強制指定或約定成俗的符號 。 尤於缺乏參考,強制型的圖像與學習較為困難,必須一再學習直到熟記為止,
其優點唯一但被接受採用為記號後,則不容易被改變。如♂表示男生,♀表示為 女生。
2-1.2 圖像符號意義與作用
圖像的定義也因象徵的意義或視覺層面的表現有所差異,圖像通常是指 image、icon、picture 等辭彙,picture 的原意為:圖畫、照片、實際的電影形象(翟 治平、王韋堯,2009),屬於視覺層面的表象。
Marcus(1984)指出每個圖示都具有三個面向的特質,即:外觀、意義及顯示方 式。其中外觀指的是本身的形狀、顏色;意義指的是圖示本身所意涵的意思;顯示 方式則是取決於螢幕的解析度,在實際的介面上的呈現情形;Horton(1994)則認為 圖像就是一看就能瞭解的符號,以它傳達資訊最容易達到溝通的效果,但並不只是 一個可辯識之物件意象而已,還必須包括外框(border)和背景(background),而且 需要有標籤(lable)說明此意象之意義。
圖像的功能較文字與語言較為有許多彈性的空間與想像範圍,視覺心理學家 Rudolf Arnheim 在「視覺思考(Visual Thinking)」一書中指出,所謂的圖畫(Picture)、
標識(Sign)、符號(Symbol)等圖像符號,經由不同的組合與架構,即形成有機能的 指示意義。其功能包含了象徵作用、語言作用、識別作用。
1. 象徵作用 : 象徵性質的圖像符號通常是用來表達人生經驗。「象徵」以普遍性 的語意,即顯示某一徵兆及指示的意涵。象徵作用的形式可以運用圖像元素組 合的結構來代表所闡述的含意。例如烏雲密佈的閃電森林圖像符號之組合,可 能意昧暴風雨的來臨,可能代表兇兆,意可能是強調人生巨變的「轉淚點」等。
11
因此象徵作用的目的在於將混亂、雜亂的訊息、構想、感受及情緒化為有秩序 的簡化為意瞭解的議題。
2. 語言作用 : 圖像符號具有如語言功能般陳述圖像構成的意義,因此必然有類似 語言的作用。視覺圖像符號對建構與解讀的運作具有語言的意義包含:
(1) 類似語言式的社會制約,可穩定思想和情感作用,圖像符號可以令要傳達 的意念有跡可尋。
(2) 透過適當的視覺圖像符號構成,觀賞者能夠具體的解讀訊息「說明」之內 容,減少無效及多餘的溝通。
(3) 圖像符號有語言屬性地會使人產生心理層面的經驗效應。
(4) 有了共識的視覺圖像符號,建構者與觀賞者之間的溝通便能形成。
3. 識別作用 : 圖像符號給予觀賞者最重要的訊息解讀因素便在於識別作用。視覺 由於惰性,會自主地經由視覺經驗,搜尋圖像中具有代表性、象徵性的形態辨 認圖像訊息。而圖像符號具有識別作用的因素在於:
(1) 圖像符號造形特徵:藉由圖像符號中曾認知過的視覺經驗與模式,即能感 應物象特徵造形與造形特徵屬性的辨識效果。
(2) 圖像符號的邏輯:經由刻意組織的圖像形式,透過視覺邏輯的吻合,即產 生經驗意義的脈絡識別。
(3) 決定性的因素:圖像符號的形態,能在視場環境中脫穎而出,受到解讀者 感應,乃由於某些決定性造形的設置與建構;例如「十字架」是「醫療」、
「宗教」等。
周陟(2010)在 UI 進化論書中有整理出圖示設計的應用價值 : 1. 視覺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提示與強調。
2. 使產品功能具象化、容易理解。
3. 使產品人機介面更具有吸引力,並富含娛樂性質。
4. 形成產品的統一特徵,給使用者以信賴感、便於功能的記憶。
5. 創造差異化、個性化的美,強化裝飾性的作用。
12
6. 圖示設計是一種藝術創作、能提高產品的品味。
7. 圖示設計的表現方式靈活自由,可以傳達不同的產品理念。
8. 圖示設計在螢幕上展現作品的最佳方式。
2-1.3 圖像符號設計原則與流程
圖像符號的設計原則,方裕民(2003)認為在發展有效圖像時應考慮下列幾點 : 1. 立即辨識(immediacy):在相同的認知經驗上,視覺記號將會具備立即辨識的
功能,會協助使用者在看到有效的畫面的瞬間,即刻從經驗與知識中分析出有用 的資訊,可以稱之為「圖像力(graphical power)」。
2. 普遍性(generality):符號本身的普遍程度,控制著符號是否代表著更廣意的類 別。在使用者圖形介面中,若某個圖像時常運用於表現某類型事物,這符號本身 若抽離某單一物品的細節特徵,符號經過抽像化後,便能代表類似的事物群。例 如常見的照相功能圖標,常常可見單取相機鏡頭之特徵,作為圖標的主要表徵。
3. 一致性(cohesiveness):在使用者圖形介面中,圖像通常以整個群組,系統性 的出現。在系統中的每一個獨立視覺元素,一定要協同其他視覺元素共同的團隊 合作。當圖像本身的共感特質接觸到生理感知的第一關—視覺感知,將立刻被查 覺,此時具有協調統一的介面便可成立。共同的視覺特徵,讓每個元素之間的關 聯性更加的密切。而且在使用者圖形介面中,運用協調的視覺特徵,也會減輕使 用者對新元素的陌生與負擔。
4. 特徵描述(characterization):圖像表現的特徵描述必須將焦點放在如何找出特 質,利用正確的角度、減少不必要的細節、誇大的特色。可嘗試將真實世界的視 覺細節,加入於虛擬介面的設計中,協助強化使用者的感知效果,讓該圖像更利 於辨識。
13
5. 可溝通性(communicability):符號訊息的發送者與符號訊息的接收者,透過共 同的脈絡 (context)中建立起符號的溝通,這樣共享的脈絡讓符號本身,建構
14
Horton(1994)在圖像書(icon book)一書中提出圖像設計的流程,如圖 2-2 所示
圖 2-2 圖像設計流程(Horton,1994)
林榮泰 (1993)在「評估圖像符號方法的研究」中,將 Gittins(1986)所提出的 6 個圖像評估因素 : 1.可遐想的 2.可辨識的 3.意義深遠的 4.簡明的 5.引人注目的 6.象徵的;歸納為三個評估圖像的共同因子:
1. 語意傳達(communication):圖像欲傳達的意義是否明確。
2. 設計品質(Design Quality):圖像的設計是否簡潔、好看。
3. 象徵意義(Image Function):圖像表達的意義是否有具體的象徵意義。
並將因子權數標準化,得到「綜合評估值=語意傳達×0.41 +設計品質×0.33 + 象徵意義×0.26」作為評估圖像的給分公式。
林榮泰(1993)提出常用的圖像評估方式有下列幾點 : 1. 理解測試(Comprehension Test)
理解力的測試的進行程序是由受測者觀察受測圖像後,敘述出圖像所代表的涵
理解力的測試的進行程序是由受測者觀察受測圖像後,敘述出圖像所代表的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