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結構共分為六章,其架構如下:第一章為前言,介紹了本研究之背景及 動機。第二章為文獻回顧,將對國內外探討女性勞動供給之相關文獻進行回顧與 整理。第三章為資料分析,本文利用 1978 到 2012 年「人力運用調查」資料,首 先說明本文使用的資料特性,並對 25-64 歲女性人口之勞動參與率作初步分析,
隨後針對已婚婦女的部分,進一步觀察夫妻的勞動參與狀況。第四章為模型設定,
我們將簡單介紹 Logit 模型的設定,並說明各變數的定義。第五章為實證結果,
將對本研究模型進行實證估計,並說明估計結果。第六章為結語,將總結本文的 研究並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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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獻回顧
二戰後女性勞動參與率成長的現象,使得女性勞動供給行為開始受到許多不 同領域的學者關注,過去文獻在探討女性勞動參與和就業上,主要分析其勞動參 與行為,像是探討婚姻、生育對女性勞動供給行為之影響(張素梅,1978;張清 溪,1980;于若蓉與朱敬一,1988;蔡青龍,1988),或是有關已婚女性勞動供 給的生命循環(黃台心,2000;Attanasio, Low and Sánchez-Marcos,2008),除 此之外,許多文獻亦探討家庭對女性勞動供給的相互影響。相對男性而言,已婚 女性的勞動參與決策容易受到家庭因素的干擾,如小孩年齡、丈夫所得,譚令蒂 與于若蓉(1997)指出幼兒看護問題是影響已婚女性勞動參與行為的重要因素,
他們將幼兒看護成本視為女性進入勞動市場的成本,探討照護幼兒對女性勞動參 與行為的影響。由於國內外探討女性勞動供給的文獻繁多,我們僅選擇與本文相 關的部分進行回顧。
在探討女性勞動參與之決定因素方面,劉鶯釧(1978)以已婚女性為研究對 象,使用 1986 年「人力運用調查」及「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的資料,將工作 狀態以工時長短區分為全職工作者、半職工作者和沒有工作者,利用已婚女性勞 動參與多重選擇模型,採 Multinomial Logit 估計方法,估計結果顯示已婚女性參 與全職工作的機率和教育程度呈顯著正相關。羅紀琼(1986)使用 1976 年及 1981 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資料,利用 Logit 模型估計,結果顯示年齡、教育水準、
丈夫務農、有家屬幫忙照顧幼兒對已婚女性的勞動參與皆有正向影響,居住地區 鄰近都市、丈夫所得、財富水準則有負向影響。張素梅(1988)使用 1975 和 1985 年各縣市橫斷面的總體資料(中華民國台閩地區人口統計提供)以及中華民國台 灣地區個人所得分配調查報告中的家庭所得資料,利用女性勞動參與率、生育率、
家庭所得之聯立方程式模型,估計結果顯示教育水準對參與率有正向影響,而生 育率、家庭所得則有負向影響。于若蓉與朱敬一(1988)使用 1986 年「人力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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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調查」及「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的資料,利用兩制內生轉換模型(two-regime endogenous switching model),採二階段估計方法,在第一階段中使用 Probit 模 型,估計被解釋變數為工作狀態之已婚女性勞動參與方程式,結果顯示年齡、教 育程度、工作經驗、家庭結構(是否與父母同住)對已婚女性的勞動參與行為有 正面影響,居住地區(是否為五大都市)、丈夫職業(是否為農業)、丈夫薪資、
現有子女年齡結構(是否有 6 歲以下小孩)則有負面影響。劉鶯釧與謝嘉雯(1997)
以台灣戰前日治時期為背景,使用日治時期 1905-1940 年的戶口普查資料,採 OLS 和 WLS 估計方法,估計被解釋變數為女性勞動參與率之方程式,結果顯示 教育程度對女性勞動參與為正相關,而年幼子女則為負相關。
另外,黃芳玫、翁任嬋與黃芳雅(2009)探討 25-54 歲女性在 1980 至 2005 年的勞動參與率和就業比率變動,使用 1980 至 2005 年「人力資源運用調查」的 資料,將總勞動參與率變動分解為人口結構變動、淨就業比率變動和淨失業比率 變動,分析結果顯示人口結構的改變是勞動參與率變動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於女 性的勞動參與行為常會受到家庭特質影響,如小孩年齡、丈夫所得、家人所得,
關於丈夫就業的部分,研究指出家庭所得低的已婚女性,在丈夫未就業時可能為 了貼補家中生計而進入就業市場,造成夫妻的就業存在替代關係。
在探討女性勞動參與行為上,黃芳玫、翁任嬋與黃芳雅(2009)利用提供工 資分配的變動與勞動供給行為的變動4,分別探討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至 2000 年初期之勞動參與行為的變動,估計結果顯示 1980 年代提供工資與勞動供給行 為皆大幅增加,1990 年代至 2000 年初期提供工資小幅增加,而勞動供給行為則 有增有減,表示勞動參與率的增加有一部分是來自於實質工資率的成長,另一方 面也受到勞動供給行為變動的影響。針對教育別、年齡別及婚姻別比較時,提供
4 提供工資表示市場依據每個人的特質所提供的工資率,即勞動市場均衡下之工資率,
這些提供工資的機率分配稱為提供工資分配,提供工資分配的變動主要來自於技能分配 的改變和這些技能的支付價格改變,而勞動參與行為會受到市場工資率高低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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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在 1980 年代各組別皆大幅增加,到了 1990 年代至 2000 年初期增加幅度趨 緩;勞動供給行為在 1980 年代各組別大幅增加,僅未婚女性的變動不大,1990 年代以後,專科以上、45-54 歲、離婚喪偶女性略有減少,其餘各組別增加幅度 趨緩,由此說明了 1980 年代勞動參與率的大幅增加,而 1990 年代至 2000 年初 期勞動參與率的小幅增加。
女性參與勞動市場亦是美國經濟的重要變化之一,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從 1950 至 1970 年增加 50%,並在 1970 年代持續快速成長,Smith and Ward(1985)
探討二十世紀美國女性勞動力顯著增長的原因。首先值得注意的是,1900 年已 婚女性的工資比單身女性低 30%,到了 1960 年工資差距逐漸縮小,原本因工資 差距而在婚後退出勞動市場的女性,仍得以參與勞動市場,這是一個解釋女性勞 動人口成長的核心部分。其次,使用 logistic 勞動供給模型,分別估計 1900 年全 體女性和已婚女性,估計結果顯示,由於工資的差距,婚姻是 1900 年女性勞動 參與的主要障礙之一。另外,若丈夫所得增加則使妻子工作的機率降低,若丈夫 失業則妻子工作的機率增加,而小孩亦是已婚女性工作的一大阻礙,尤其是六歲 以下幼兒。
關於女性勞動再參與的研究,蔡青龍(1988)探討女性退出勞動市場後,再 次進入勞動市場的影響因素,使用 1966 至 1986 年的勞動力調查和 1986 年「婦 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的資料,將 15-64 歲已婚女性分為曾經工作(持續工作、再 次工作、停止工作)和不曾工作者,估計結果顯示教育程度和就業之間為正相關。
另外,從再次工作和停止工作者中分析,兩者皆因結婚而離職的約有六成,其中 有工作者較多是因生育而退出勞動市場。在所有因結婚或生育而離職的女性中,
一年內便恢復工作的只有 12%,隔了五年以上才恢復工作的超過半數,平均恢復 工作時間為七年。
在女性工資彈性方面,莊慧玲與林世昌(2006)回顧了台灣過去 50 年間有 關女性勞動供給的實證研究並介紹勞動供給的理論模型。在理論模型的部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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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休閒模型導出女性勞動供給的工資彈性通常會大於男性的工資彈性,在實證模 型的部分,首先使用 1990 年、1993 年、2000 年及 2003 年「人力資源運用調查」
與「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的資料,研究對象以 15 至 64 歲已婚女性為主,進行 婦女工時函數的實證分析,結果顯示使用不同資料庫的估計結果並無顯著差異,
而使用不同估計方法呈現出的結果有較明顯的差異,且使用第二代計量方法之估 計結果與理論預期結果較一致5。最後以第二代計量方法估計,分析 1979 年至 2003 年間女性勞動供給的工資彈性變化,結果顯示女性勞動供給的工資彈性介 在 0.026 和 0.158,表示台灣女性勞動供給長期呈現較無彈性的狀態。
在夫妻勞動參與方面,Blau(1998)討論夫妻間聯合退休的現象,探討美國 年老夫妻的聯合勞動行為,使用 1969 年的退休歷史調查(Retirement History Survey,RHS)資料,分析聯合退休和其中一方配偶的勞動狀態轉變對另一方配 偶的勞動狀態之影響,結果顯示夫妻雙方的勞動狀態轉變有強烈的關聯性,當其 中一方配偶為未就業時,對另一方配偶退出勞動市場的機率有正向影響,對另一 方配偶進入勞動市場的機率有負向影響。
5 第一代計量方法是指在早期 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所使用的統計方法,此方法直接使 用最小平方法(ordinal least squares,OLS)估計勞動供給,而忽略了一些簡單迴歸式衍 生出的計量問題,像是樣本選擇偏誤(sample selection bias)或取得無工作者的工資資 料問題。第二代計量方法則分了幾個步驟處理樣本選擇偏誤的問題,首先使用包含就業 及未就業者的所有樣本,以 Probit 估計得到 inverse Mill’s ratio,接著進行兩階段估計
(two-step estimation)方法,為了彌補缺少無工作者的工資資料部分,使用設算工資
(imputed wage)來進行估計,第一步使用就業者的樣本估計工資方程式(wage equation),
並額外加入 inverse Mill’s ratio 作為解釋變數,最後估計勞動供給的部分,需將第一步估 計得到之工資取代原勞動供給函數中的工資,此外,也需加入 inverse Mill’s ratio 作為解 釋變數之一,以消除樣本選擇偏誤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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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分析
本文利用 1978-2012 年 5 月份的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資料,調 查範圍及對象為居住在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內之普通住戶 與共同事業戶,其戶內年滿 15 歲以上,自由從事經濟活動之本國籍民間人口(不
本文利用 1978-2012 年 5 月份的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資料,調 查範圍及對象為居住在台灣地區(包括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內之普通住戶 與共同事業戶,其戶內年滿 15 歲以上,自由從事經濟活動之本國籍民間人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