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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人員錄取通過訓練後說明

將授予完整職能培訓課程,受訓完後將依個人學經歷、訓練成果及試用成 績,依桃園捷運公司業務推動需求分發至各單位。

壹拾、待遇

錄取人員之薪資依報考之應試類組,依桃園捷運公司薪給待遇標準支給:

項次 錄用類組 試用期前 90 日薪給待遇 通過試用期 90 天試用考核後 第 91 日起調整

1 副管理師 約 59,000~70,000

2 助理工程師 約$46,000 約$51,000 3 工程員 約$38,000 約$42,000 4 助理工程員 約$30,000 約$33,000 5 司機員 約$30,000 約$33,000 6 站務員 約$30,000 約$33,000 7 助理專員 約$30,000 約$33,000 8 技術員 約$30,000 約$33,000

附註:單位新台幣元

桃園捷運公司係屬公營事業機構,新進人員之退休、資遣及撫卹,悉依勞 工退休金條例及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辦理。若新進人員係屬軍公教人員退休,

領有月退俸者,應據實以報,且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 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相關規定須停俸者,應於報到後 1 週內提出,如有 隱匿未辦理停俸者,需負違約等一切法律責任。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 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二、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 有變更,以www.taoyuan-metro.com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應考人為報名「桃園捷運公司107年度年中新進人員甄試」,須提供個 人資料類組: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 與聯絡方式等,將由桃園捷運公司及受託辦理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 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與錄取進用後人事資料建檔。

四、應考人符合身心障礙類或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不論是否涉及使 用特殊試題、使用特殊作答方式者,皆應於報名時勾選--請專人與我 聯絡,受託辦理單位將有專人聯絡,以確定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

例如:下肢障礙坐輪椅、行動不便拄柺杖、情緒障礙或病弱需人數較 少的試場、糖尿病攜糖水及幫浦等。

五、前項所述符合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之應考人,試務單位已安排至低樓層 或便於應試之座位及人數較少之特殊試場,其他得視其需要,由下列 服務項目中,申請一或多種項目:

(一) 優先進入試場。

(二) 使用特殊試題,包含:放大為A3紙之試題本或點字試題本(或盲用電 子試題或語音播放試題)。

(三) 其他必要之協助事項。

六、考區所提供之服務內容,以考區現有之資源及一般性事務設備為原 則。應考人如使用紙筆以外之作答器具(如點字機、立體算盤等)、

輔具(如擴視機、放大鏡等)及醫療器材(如助聽器、幫浦等)等,

除符合身心障礙類或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外,應自行準備,並須 經試務人員檢查後始得使用。

七、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簡章及甄試各項規定,得對可能擾亂試 場秩序、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 品,應考人應予充分配合,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應考人出現 侵犯其他應考人、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或嚴重擾亂試場 秩序、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 格,並依法追究其責任。

八、應考人如罹患傳染性結核病(痰檢驗仍屬陽性階段者)、麻疹、德國 麻疹、百日咳、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水痘時,應考人應於知悉後隨時 通知本受託辦理單位,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應考人並應配合相關 規定,不得異議。

九、若有任何流程、規定內容異動,颱風等天災因素、傳染病流行或其他

重大事故,致不能如期進行甄試時,請隨時注意網站公告,桃園捷運 公司及受託辦理單位依相關規定統一發布緊急措施或補考時間,應考 人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十、本公司所舉辦之對外甄試限非本公司所屬員工參加,本公司員工請依 公司升遷及平調規定辦理。

十一、 本甄試簡章未盡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規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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