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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性能評估指標及推廣提案

壹、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概要

根據 2006 年營建署住宅狀況調查,2005 年底台灣住宅約 740 萬戶,每年約 新建 10 萬戶住宅。考量到既有住宅實為更大比例之住宅量體與對住宅品質評估 的需求,並推廣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並落實到既有住宅,本計劃規劃以既有住宅性 能標章為基礎,提出可適用於既有住宅的評估制度:既有住宅性能評估。此外,

考量該制度之有效推廣與驗證,本計劃並與國內大型房仲業合作,以先導案例 (Pilot case)的方式在今年先進行房屋健診的試辦與評估修正。

在房屋健診的架構規劃上,為兼具彈性與逐步導入的策略,本計劃係以模 組化設計架構為基本邏輯,以建構更具有彈性選擇的既有住宅性能評估。整個服 務的架構設計上係先以室內健康環境品質(空氣環境性能、光環境、音環境、電 磁環境)、房屋基本品質(防火避難、無障礙環境、節能省水、住宅維護)去設計。

在此一考量之上,為求兼具一般大眾所能負擔的成本可行性務設計,因此設計了 以既有住宅性能評估作為基本評估項目,再加上室內健康診斷項目作為室內健康 環境評估專章,以類似房屋健診服務可執行的前提下,兼顧終端消費者彈性選擇 的需求。

一、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制度之基本架構

(一)非強制性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非強制性法令,不論是住宅之買方、賣方或建 設公司等,任何一方均可針對之住宅性能,向指定評估機構提出評估申 請。

(二)由評估機構辦理評估

性能評估由符合設立資格之評估機構辦理,該機構於接獲申請 後,依據評估基準進行住宅性能評估工作,並於完成後發給申請人住宅 性能評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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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兩階段進行

住宅性能評估分兩階段:「受理申請及性能評估規劃階段」為受理 申請以及確認既有住宅圖面資訊,用以確認各設計性能類別之等級以及 是否需要派員到現場施測;「現場評估及核發報告書階段」為住宅現場之 性能評估,以及評估完成後的性能報告書核發。

(四)評估結果僅分建議值與檢測值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與既有住宅性能評估的項目與標準大致相同,

為一不同之處在於,考量到既有住宅為不同時間法規下的產物,因此在 評估上不需做太多細分而僅分為建議值與檢測值。以充分考量目前採用 之認證標準一般會較該建築申請建照當時法令規定標準為嚴格,不符合 建議值標準不代表申請當時未符合當時相關的法令標準

二、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要點

(一)評估項目之選定原則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目前之評估事項共九大類別分二十五項,

分別為室內健康環境、火災安全、結構耐久、節能省水、空氣環境、光 環境、音環境、無障礙環境及住宅維護等九項,詳如表 5-1。

表 5-1 住宅性能評估制度各性能評估項目

性能類別 性能項目 以及內涵定義

空氣品質 住宅室內的空氣品質及污染分布

聲音環境 住宅室內環境的音環境

照明環境 住宅室內自然採光及人工照明的照度分布

電磁環境 住宅室內的環境磁場現況評估及影響分布

1 室內健康環境

水質環境 住宅的水質狀況評估

海砂屋檢測 評估住宅是否為海砂屋

2 結構耐久性能

輻射屋檢測 評估住宅是否為輻射屋

火警感知性能 住戶得知火警發生之通報能力

逃生避難性能 住戶於火警發生時可利用之逃生避難路徑與器具 3 防火避難性能

防止延燒性能 住戶外牆開口部與非開口部之鄰房延燒防止能力 集合住宅共用部分 道路至住宅專用部分大門之通行安全與便利性 4 無障礙性能

住宅專用部分 住宅專用部分使用之安全與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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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通風 住宅居室之自然通風能力

5 空氣環境性能

機械換氣 住宅無自然通風空間之機械通風

採光深度 住宅各居室的採光深度合格比例

6 光環境性能

採光面積 住宅各居室的開窗採光面積合格比例

分戶牆隔音性能 住宅所提供與同層鄰戶之噪音隔絕能力 外牆開口部隔音 住宅所提供住戶對外界環境之噪音隔絕能力 7 音環境性能

樓板隔音性能 住宅所提供上、下層住戶間之噪音隔絕能力

遮陽性能 住宅開窗部防止日照能力

隔熱性能 住棟屋頂隔熱效率、住棟外牆隔熱效率、住戶外牆隔熱效率

省水性能 住宅用水器具省水效率

8 節能省水性能

熱水性能 住宅熱水系統效率

社區/大樓公共給水管路可以進行維護的能力 住宅共用部分

外牆與開口部可提供自行清潔的能力 住宅給水管路可以進行維護的能力 住宅雨水排水管可以進行維護的能力 9 住宅維護性能

住宅專用部分

住宅污水排水管可以進行維護的能力

三、等級標準

為使各性能等級有較一致性之標準,既有住宅性能評估延用既有住宅 性能評估的架構,但九大性能評估指標之建議值,以符合等級一為基準。

此一作法之設計係為符合既有住宅性能要求之可行性,並能夠讓住宅所有 人充分了解住宅之性能。

四、既有住宅性能評估作業流程

結構安全性能

- 室

內部分

結構安全性能

- 室

外部分

圖 5-1 既有住宅性能評估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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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蒐集歐美及日本地區發展方向及配套措施,提出國內既有住 宅性能評估內容與格式

在國內新、舊住宅比例懸殊(3:97)的情況下,既有建築物醫學診斷實 屬重要,無論是對民間房屋買賣交易雙方提供對等透明資訊,或對政府就 不適格或待提升之住宅相關改善、勸導或獎補助措施亦是一重要參考因 素。

本年度將延續去年研究及試評成果,配合歐美及日本地區發展現況,

針對既有建築物部分進行現有制度及評估標準的檢討與修正,提出國內較 為完整的「既有建築物醫學診斷機制」推廣策略及相關配套措施。

有關建築物診斷機制,在日本及歐美地區行之有年,亦發展出完成的 制度及產業結構,除可有效保障住戶權利外,亦可提升相關產業的蓬勃發 展。以日本對既有住宅為例,日本透過「既存住宅保證制度」,由政府以 保證金給付的方式,提供該住宅未來 5 年保證期間之維護修繕及損害賠償 費用。此一制度,不僅提高屋主進行住宅性能評估的意願,也讓老舊住宅 之買賣交易糾紛降低。透過保固期間內住宅修繕及賠償責任的保證,移轉 給既有住宅保證機構(政府提供之中古屋保證促進基金)方式,讓屋主在 交易前願意進行住宅修繕,以達到一定之住宅性能基準,待納入既有住宅 保證制度,讓買賣雙方確認住宅的品質,而有效的降低交易糾紛。

在歐美地區,本研究則發現此類住宅診斷服務,除了鑑定報告書外,

鑑定公司也提供維護與改善的成本分析表,依照該公司鑑定報告所檢查的 屋頂、外部、結構、電力、加熱、冷氣、保溫、管線、內部各大項目,分 別的細項的平均單價或總價提供房屋使用人參考。對於非專業領域的屋 主,透過這些資料的提供,將可以更有效的提供屋主對於屋況更新的協 助,也能夠強化住宅評估與住宅整建產業整體價值鍊的連結,此一作法相 當值得本研究借鏡,畢竟住宅性能評估僅是房屋性能的鑑定,在既有住宅 的部份,由於涉及到長期維護程度的優劣,更有可能需要針對房屋現況有 問題的部份進行整建與性能提升。

此外,目前在大陸,住宅評估的推動也有很大的進展,以北京為例,

自 100 年 8 月 1 日起,北京竣工交付的住宅項目,在業主收房入住時,開 發商都要提供一份詳細的“房屋使用說明書",詳細描述房屋建築各部位 的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二手房交易時,房屋的使用說明書也要一並移交 給買房人。此項由北京市住建委發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說明書》的

72 inspection report)進行調查、彙整與分析,以作為建立住宅檢查項目架 構的參考。依照目前所蒐集彙整的住宅檢查報告,本研究匯整重點檢查項

ν 煙囪(chimneys)與屋頂防滲水(roof penetrations)、

ν 屋頂排水系統(Roof drainage systems)

住宅外部

ν 外牆面現況(Wall cladding)、防水塗料(flashings)與整平 (trim)、

ν 門(外部的) 、 ν 窗、

ν 踏板(Decks)、陽台(balconies)、門廊(stoops)、階梯 (steps)、通道(areaways)、走廊(porches) 庭院(patios)/

覆蓋物(covers)與欄杆(applicable railings) 、

ν 植被(Vegetation)、整地(grading)、排水(drainage)、車道 (driveways)、庭院(patios)、行人通道(walkways)與擋土牆 (retaining walls),對於她們的在此建築物的使用效果。、

ν 屋簷(Eaves)、天花底(拱腹)(soffits)、招牌(fascias) 、 ν 車庫門操作器(Garage door operators)

ν 排水溝&導水管材料(gutter & downspout material) 、 ν 排水溝&導水管流量(gutter & downspout discharge) 、 ν 邊坡斜率(lot slope)、

ν 擋土牆(Retaining 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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ν 屋頂形式:屋頂與天花板的桁架(Roof and ceiling framing)

電力系統 (Electrical

)

ν 接戶電纜與位置(Service entrance cable and location)、

ν 電源規格(Service size) 、

ν 主要斷開/服務箱的功率(main disconnect/service box rating) 、

ν 主要斷開/服務箱的形式與位置(main disconnect/service box type and locations) 、

ν 系統接地材料與形式(System grounding material and type) 、

ν 配電線的材料與形式(distribution wire material and type) 、

ν 電源插座的形式與數量(Type and number of outlet) 、 ν 斷路器(Circuit interrupters) 、

加熱 (Heating)

ν 加熱設備(Heating Equipment)、

ν 正常操作控制(Normal Operating Controls)、

ν 自動安全控制(Automatic Safety Controls) 、

ν 傳導系統(包含風扇、幫浦、輸送管與管線及其支撐物、保溫 材料、空氣過濾器、暫存器、暖氣爐、送風機與轉換器 (Distribution Systems)、

ν 每個房間內是否安裝加熱源(Presence of Installed Heat Source in Each Room)、

ν 煙囪、廢氣道與通風口(對於火爐、瓦斯熱水器或加熱系 統)(Chimneys, Flues and Vents (for fireplaces, gas water heaters or heat systems))、

ν 固態燃料加熱設施(火爐、柴爐)(Solid Fuel Heating Devices (Fireplaces, Woodstove)、

ν ㄧ氧化碳測試(Carbon monoxide test) ν 煙霧探測器(Smoke Det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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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 (Cooling)

ν 空調類型(Air conditioning type)、

ν 冷氣容量(Cooling capacity)、

ν 壓縮機平均壽命(Compressor approximate age) 、 ν 壓縮機已使用的時間(Compressor approximate age)、

ν 傳導系統(包含風扇、幫浦、輸送管與管線及其支撐物、保溫 材料、空氣過濾器、暫存器、暖氣爐、送風機與轉換器 (Distribution Systems (including fans, pumps, ducts and piping, with supports, insulation, air filters, registers, radiators, fan coil units and convectors)、

ν 每個房間內是否安裝加冷源(Presence of Installed Cooling Source in Each Room)、

保溫 (Insulation

)與通風

ν 頂樓保溫(Insulation in Attic)、

ν 樓板系統下方的保溫(Insulation under floor system) 、 ν 蒸氣遲緩(在矮層或地下室的地面)(Vapor Retarders(On

ground in Crawlspace or Basement) 、

ground in Crawlspace or Bas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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