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通事故之分類
第四節 易肇事路段事故分析判別法
Neuman, Glennon 與 Mulinazzi利用多變量分析方法研究美國肇事與道路幾 何條件之相關性,其研究結果顯示道路彎曲程度、路旁危險程度與舖面材質對郊 區二線道公路有顯著的影響,其他主要的影響變數尚包含路肩寬度、道路寬度、
曲線長度等,都會影響肇事率的高低。此研究探討道路幾何條件與交通量之變化 對肇事率的影響(Neuman, Glennon and Mulinazzi,1983:65-69.)。
莊昭然利用統計方法對臺灣地區機動車輛數量與道路面積成長進行趨勢分 析,以提供政府部門與相關單位參考。發現自民國52 年至民國71年間,機動車 輛快速成長,而道路面積成長有限,導致交通問題叢生,政府於民國68年整頓交 通後,肇事次數逐年降低,然而卻因為機動車輛型式轉變,使肇事嚴重程度逐漸 升高,提昇有3倍之多。肇事原因方面,則以駕駛人疏失的比率最高;駕駛人年 紀21-35歲,駕駛年資未滿一年者肇事最多;重型機車為肇事最多之車種;一天 內的18-20時為最容易發生肇事之時段(莊昭然,1986)。
石豐宇以改良Hoque's 法與回歸分析,對都市地區易肇事地點進行分析,利 用問卷調查方式,訪問交通學者、交通警察與一般民眾,並以臺南市交通肇事資 料為實例,驗證其模式,發現車種比例與轉向比對路口與路段有較大之相關性,
而交通量、行人量以及道路因素相關性較低;主要的肇事危險群為快車道上直行 未保持安全距離所產生的追撞、路口未依規定讓車造成路口交叉撞、與路口左轉 不當造成的側撞三種主要肇事狀況(石豐宇,1987)。
Hamed與Easa將依序(ordered)機率模式應用在預測駕駛人使用安全帶的頻率 方面,考量駕駛者之旅次特性、總旅行距離、繫安全帶的時刻、駕駛人特性與車 禍經驗,研究結果顯示女性駕駛人對安全帶的使用方面與使用信心均較男性為 高;郊區駕駛人對安全帶的信心較市區駕駛人為高,其原因為兩種駕駛人面臨的 交通狀況不同,郊區駕駛人面對較高速度的行駛,需要利用安全帶來保護自身安 全,而市區駕駛人則常遇到低速行駛且都市交通量大,因而比較不傾向使用安全 帶(Hamed and Easa, 1998:271-276)。
陳志和先生蒐集臺南市都市地區之肇事資料,以依序機率模式,建構路口與 路段肇事整體駕駛人與機車駕駛人受傷嚴重模式,發現臺南市之肇事受傷程度,
性別方面,男性較女性輕微;年齡方面,年紀超過40歲之駕駛人發生肇事為最危 險;在所有的路口駕駛人受傷嚴重模式中,砂石車肇事為最重要的致命因素,而 且砂石車駕駛的受傷程度較其他駕駛者為低,可見砂石車為加害者;此外的主要 致命因素尚包含酒後駕車、超速失控與路旁物品撞擊。在車輛狀況方面,發現大 型車與小型車都相當安全,腳踏車則為所有車種當中最弱勢者。肇事發生於路口 內、有閃光黃燈之路口、或是路口內有障礙物影響駕駛人、路段速限越高,則駕 駛人的死亡機率將會上升;設立分隔島能夠有效降低駕駛人的傷亡程度(陳志 和,1999)。
鄭勝方先生運用統計推論與經驗貝氏法,建構以交通事故資料分析為基礎,
且在實務運用性高的易肇事地點評定的方法,並以民國87 年臺中縣的肇事資料 為基準進行實例分析,肇事資料蒐集對評定易肇事地點相當重要,易肇事地點並 非一定要發生嚴重之碰撞,若經常發生輕微碰撞或是輕微肇事之地點,或許可以 利用成本較低的交通工程手法加以解決,以避免此地點日後形成嚴重肇事之潛在 地點。並針對臺中縣的肇事數探討肇事黑數對模式造成的影響,並證實了肇事黑 數的存在,其嚴重影響易肇事地點評定之結果(鄭勝方,1999)。
Richard使用貝氏定理,針對鹿群集居地進行預測分析,發現由於基本資料 中,鹿群分布資料由抽樣取得,在連續空間內有抽樣誤差,因此資料與法則具有 不確定性,因此採用貝氏疊圖分析方法進行統計推論分析,以建立鹿群群居狀 況,並計算其標準差,作為統計分析的基準,並得到全面性的鹿群分布圖(Hamed
表2-2 易肇事路段事故分析判別法之相關研究
依序(ordered) 機率模式
將依序(ordered)機率模式應用在預測駕駛 人使用安全帶的頻率方面。
Neuman, Glennon 與 Mulinazzi
蓋解釋,即任何一次肇事案件所導致之何種肇事傷亡嚴重程度,絕非僅由某一特 定因素所能左右的,事實上造成事故傷亡嚴重程度,概由多種因素組合而成,每 一單一因素對於造成某種肇事型態有所影響,而由多種因素的組合,則更易瞭解 各肇事因素對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姚高橋、曾國雄、楊俊宜,1996)。
目前警察機關對於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資料是運用統計分析方法,進行道路 交通資料進行統計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分析在短期間內可以作為選擇性 執法依據,由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分析中瞭解交通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原因類 型,在有限的資源、人力以及設備下,將交通執法活動做最有效之派遣。長期的 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分析可作為交通執法單位或執法人員績效評估,擬定道路交通 安全改善計劃之依據(陳高村、龍天立,1996)。
相關研究中,其針對各地區以實證方式或者使用統計方法,加以研究分析,
本研究將針對台東分局轄區內96 年度已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進行差異性、相關性 分析,使實際執行單位能提供相關數據及建言,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本研究與 其他研究之差異,在於本研究針對分局層級為研究範圍,包含數個鄉鎮、鄉村與 都市等不同型態合為ㄧ的區塊,利用統計方法發現尋找出此一區塊不同的肇事主 因,加以分析研究並提出相關預防對策,以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主要因子,降 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研究包含以下三部份說明:研究架構與假設、各項研究變項的操作性 定義、資料處理與分析方法等,說明本研究的研究架構、假設及研究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