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效降雨演算與分析
第三節 最佳減災效能的土地使用規劃策略
由於研究地區仁德區有4 個都市計畫區,包括:仁德都市計畫區、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 畫、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區及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計畫,共佔仁德區總面積 約 57%,且多集中於三爺溪排水沿岸,因此能利用做為減災效能提升之土地使用規劃類型較 為有限。另,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6 條及第 27 條內容,都市計畫除每 3 年至 5 年需通盤檢討 及遇有:「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二、為避免重 大災害之發生時。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
興建之重大設施時。」情事之一時,可視實際情況進行迅行(個案)變更外,都市計畫經發布實 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以現行都市計畫的實務運經驗而言,在建成區要調整建地之土地
使用分區為非建地可行性並不高。因此,本研究對現有都市計畫不改變其土地使用分區類別
前述建蔽率之調整,可透過都市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來達成,特別是調整建蔽
以現況土地使用面積平均有效降雨量為比較基準,3 種土地使用規劃減洪調適策略之面積平
擬定計畫、歷年變更計畫以及目前實施之計畫,包括計畫名稱、計畫範圍、計畫年期與人口、
計畫目標、土地使用分區計畫、公共設施計畫、交通系統計畫、防災系統計畫、分期分區發 展計畫、事業及財務計畫等相關重點摘要,進行現行計畫之綜整,期可清楚暸解現行計畫區,
進而規劃更合宜之計畫內容。步驟 2-9 都市防災,主要調查蒐集區內重要防救災、緊急避難 通報等相關設施之分布情形,藉以作為災害預警、減災、救災與後續安置之重要依據。步驟 2-9 可細分為環境敏感地、歷史災害概述及防洪設施三個步驟。據本節分析與都市計畫主要計 畫都市規劃作業程序流程之檢視,建議可於步驟2─資料蒐集調查與分析,針對 11 個子步驟 中之上位暨相關計畫與現行計畫及都市防災 2 個子步驟,可以土地使用規劃之減洪調適策略 績效評估成果,提供都市規劃及審議應用。
表4-6 土地使用規劃減洪調適策略調整土地利用型態與調整前後之CN值 現況土地使用 代碼 SCS分類 CN值 調整後CN值
承洪目標區上游農業區土地利用型態調整 水田 0101 2 78 58 旱田 0102 1 81 61 承洪目標區上游建成區土地利用型態調整 商業 0501 10 92 80 純住宅 0502 12 85 80 製造業 0504 11 88 80
研究區域公共設施土地利用型態調整 政府機關 0601 10 92 80
學校 0602 9 69 61 醫療保健 0603 9 69 61 社會福利建設 0604 10 92 80 公用設備 0605 11 88 80 環保設施 0606 11 88 80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表4-7 現況土地使用與調整土地利用型態後之有效降雨量
表4-9 承洪目標區不同土地使用規劃減洪調適策略之最大出流量差與減少百分比
重現期
調整上游農業 區利用型態
調整上游建成 區利用型態
調整公共設施 利用型態 (減少百分比) (減少百分比) (減少百分比) 2 年 0.81 0.61 0.06
(-4.11%) (-3.13%) (-0.32%) 5 年 0.94 0.64 0.10
(-3.30%) (-2.27%) (-0.34%) 10 年 2.70 1.71 0.45
(-6.15%) (-3.89%) (-1.03%) 25 年 5.86 3.23 0.27
(-7.31%) (-4.03%) (-0.34%) 水深單位:cms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圖4-13 承洪目標區上游農業區利用型態調整區域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圖4-14 承洪目標區上游建成區利用型態調整區域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圖4-15 承洪目標區公共設施用地利用型態調整區域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a)重現期 2 年 (b)重現期 5 年
(c)重現期 10 年 (d)重現期 25 年
圖4-16 不同土地使用規劃減洪調適策略之承洪目標區水深歷線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a)重現期 2 年 (b)重現期 5 年
(c)重現期 10 年 (d)重現期 25 年
圖4-17 不同土地使用規劃減洪調適策略之承洪目標區出流歷線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圖4-18 都市規劃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