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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義的教與學

壹、有效的教學策略 一、教學策略的意義

策略(strategos)原是希臘字,意指「戰略家」,或「一位戰略家 的思考和行動」(吳芝儀、李奉儒譯,民 84),通常是用於軍事戰略 層面的方法或程序。而教學策略(teaching strategy),在以往常被稱為 教學方法(teaching method)。將方法改稱為策略,一方面是受到認知 心理學強調問題解決策略之影響,一方面用「策略」措詞,可以涵 蓋更多自然科教學用到的途徑,如媒體等。

其實,對於「教學策略」一詞,國內外許多學者都提出了自己 的解釋。Print(1991)指出:教學策略是指能幫助學生瞭解課程內容,

達成既定教學目標的有效方法。而 Oliva(1992)也提出:教學策略泛 指教師運用提供教材的方法、程序與技術,以達成有效的教學成果 而言。Kemp & Schwaller(1988)則認為:教學策略是教學途徑與教學 方法的組合。教學途徑可定義為教材組織的方式;而教學方法則是 教材呈現的方式(鍾一先,民 86)。因此,教學策略是一循序性安排 的教學活動,而這教學活動必須經過一段時間,且有欲達成預期的 學生學習成果。Dynneson & Gross(1999)認為:教學策略是指在一個 教育的情境裡,教師呈現教育內容,並用以協助學生學習科目、單 元或是課程的方法、技術及程序。國內學者張春興(民 83)的解釋:

教學策略,是指教師教學時有計畫地引導學生學習,從而達成教學 目標所採行的一切方法。陳裕方(民 89)則認為:教學策略實包括組 織教學法、架構完整的教學單元、與確定教學計畫完成教學準備等 一系列的工作。

不論如何,教學策略的運用,主要目的是要讓教師教學能夠既

有效率又有效能,使學生能夠積極參與學習,以達到教學的重要目 標(李隆盛,民 84)。

二、教學策略的取向

在探討教學策略本身的定義時,通常涉及有關教學的兩個概 念:第一,在教育心理學上討論如何教學,係以心理學上的學習理 論為基礎的;其次,在學校教育上,從來就沒有所謂「最好的教學 法」。任何教學法只有適用與否,沒有好壞之別。

教學策略一詞之含意,廣義地指一般教學上所考慮採用的教學 取向。近年來,教育心理學有關教學策略有兩種取向,即為教師取 向的教學策略和學生取向的教學策略(林志忠,民 86)。

(一)教師取向(teacher orientation)的教學策略

教師取向的教學策略,有別於傳統的教師中心教學,又稱之 為直接教學(direct instruction)。教學活動的進行大致遵循以下五個 步驟:

1.從舊經驗引導新學習。

2.明確地講解教材內容。

3.輔導學生做及時練習。

4.從回饋中做錯誤校正。

5.讓學生獨力完成作業。

(二)學生取向(student orientation)的教學策略

學生取向的教學策略,源自於 Bruner 的發現教學策略,與人 本主義教學策略。其要點可歸納為以下三點:

1.在教師引導下發現學習。

2.在合作學習中追求新知。

3.寓求知於生活的教學活動。

(三)教師取向與學生取向策略之比較

教師取向的教學策略與學生取向的教學策略在教學中的運 用,其要點如下(張春興,民 83):

1.兩種策略取向各有優點

教師在教學歷程中,如果目標囿限於期望學生學到書本知 識,教師取向的教學策略是較佳的選擇;如果目標是期望學生 學到較廣的能力與氣質,學生取向的教學策略則是較佳的選擇。

2.不同學科宜採不同策略

教師教學歷程中,在策略的運用方面,應依據學科性質而 決定。如教授數學與自然學科時,有鑒於此類科目之系統嚴謹,

而且答案肯定,學生學習時需按部就班,故較適合採用教師取 向策略;反之,對於社會學科之教授,由於其內容廣泛且涉及 的問題未必只有肯定的答案,故應採學生取向的教學策略,以 利培養學生獨立思維的能力。

3.不同策略適合不同年級

小學階段的學生,較適於教師主導策略,教他們學習基礎 性的知識。到了國中階段以上,由於學生思維能力成熟,人格 發展上也較為獨立,較適於採用學生取向的教學策略。

綜合上述,可見:教學策略的選擇,應視教學目的及教材性質 而決定,以期達成增進知識、培養情操、或養成技能及適應個性等 目標。

三、有效的教學策略

教學策略是指教師運用教學的方法(method)、程序(procedures)、

與技術(techniques),以達成有效的教學效果。一般而言,教師在實 際教學時,通常會考量教學目標、教材性質、教師特質,以及學生

能力等各種因素,而採取併用多種程序與技術的教學策略。

但必須注意教學策略的發展與運用,本身隱涵「有效」概念的 意義。在教學歷程中,若教師的教學方法運用得當,能激發學生參 與課程的討論,並且達到良性的師生互動,此即為有效教學策略;

反之,若無法引起學生主動積極的學習,與學生產生互動,則此教 學方法即存在不適宜之成份(殷童娟,民 89)。

徐椿樑(民 90)認為有效的教學策略,應符合下列的指標:

(一)所採策略須達成「教學目標」。

(二)策略須迎合「學習者」的需要與興趣,並配合他們的學習方式。

(三)策略的選擇須迎合「教材」的需要。

(四)所採策略須在「時間允許」情況下方可進行。

(五)所採策略須配合現有「設施與資源」。

(六)策略須能為個別「教師」採行。

總之,有效的教學策略是指教師在教學情境中,運用具有多元 性、民主性、啟發性、包容性及辯證性等特質的教學技術與方法,

讓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接納學生的看法、給予安全溫馨的學習 環境,並營造優良的班級氣氛而言。

貳、學習活動的意義性

任何一種學習活動,不管學的是語文數理或是動作技能,只有讓 學生覺得有意義的時候,學習之後才不易遺忘。

一、「有意義學習」的定義

「有意義的學習」是 Ausubel「認知學習的同化理論」中的主要 核心理念,只要學習者有意識地將新知識與其既有的舊知識和舊經 驗相聯結時,有意義的學習便告產生(Ausubel, 1968)。此後,人們對 於學習開始有了另一種新看法,那就是學習者的先備知識和所欲學

習之概念與概念間的關係,是構成有意義學習的重要因素;換句話 說,只要學習者將新學習的知識與其既有的命題架構或知識結構聯 結在一起,有意義的學習便告誕生。簡單地說,有意義的學習是學 習者主動去挖掘新材料與舊經驗間的聯結關係,進而發現其意義的 一種學習行為。由於這種學習行為具有新穎性、創新性與活潑性,

比較容易引發學生去發現學習的意義與真諦,因此,它可能是達成 教育目標、維繫學習成果與貫徹終身教育理想的有效途徑之一(余民 寧,民 86)。

二、有意義學習的重要性

過去,行為主義者主張:學習只是一種刺激與反應間聯結的強 化工作而已,故而有 Thorndike 的三大學習定律:「練習律」、「效果 律」及「準備律」(余民寧,民 86)。孰不知,學生透過「過度學習」

(overlearning) 的 練 習 與 複 誦 , 進 行 單 調 的 「 機 械 式 學 習 」 (rote learning),使學習變成一種知識累積的活動,造成不良的學習效果及 品質。國外學者 Kinnear(1994)認為有意義的學習是「主動」、「深層」

或「建構式的學習」,即學習者主動將新學習的概念聯結到原有既存 的概念上,統整成更龐大的認知網路。Gardner(1991)的許多研究指 出,即使是訓練有素、表現良好的學生,通常也沒有完全理解他們 所學習的課程。Gardner 甚至提出他對物理系學生所進行的研究,結 果發現:只要試題稍有異於課堂所教,即使是成績最好的學生,也 無法解決一些基本的物理問題;更奇怪的是,學生並未使用課堂所 學得的物理知識解答這些試題,反而是使用孩提時代解釋外界現象 的「直覺常識」。由此不禁讓人懷疑,傳統強調記憶的機械式的學習,

能否可以達成學習的期望?

再綜觀今日學校教學方式,傳統制式化的教育,在我國邁向多

元化的此時,形成極大的改革包袱,造成教學上糾結不清的層層困 境與箍制,其功能的嚴重失調,以反映在國人普遍欠缺因應變遷能 力的諸多問題上(陳美玉,民 87)。因為在升學主義壓力下,學校教 學並未增加學生的高層思考能力。倘若要突破此一困境,非實施有 意義的學習莫屬。是故,教師必須重視學生是否將新經驗與其既有 的命題架構或知識結構聯結在一起,以進行有意義的學習。

三、有意義學習的要件 (一)學習材料必須有意義

學習材料本身即具有提供學習者以有意義方式聯結其知識結 構的潛力。我們不可能針對無意義章節或隨機擷取一段文章材 料,即要求學習者能夠產生有意義的學習。所以,任何一種教材 的組織,如果在內容的結構上是合乎邏輯的,在文字敘述上是合 乎語言法則的,我們就可以說它具有客觀的意義性(張春興、林清 山,民 84)。學者邵瑞珍(民 72)提出:「學校教育中,教材是學生 獲取知識的主要來源和教師教學的主要依據」。所以獲得知識的教 學材料,應該是有組織、有序列而完整的(黃顯華,民 89)。不過,

完善的教材要透過有效的教學策略,方能促進學生有義意的學習。

(二)學習者必須具有「先備知識」

所謂「先備知識」(prior knowledge),是指個人具有與即將學 習的新知相關的舊知識或舊經驗;亦即,學習者必須事先具備足 供聯結新學習概念的既有概念架構(conceptual framework)。而一位 好教師必須能讓學生適當表徵個人儲存在長期記憶中的知識,以 便確實測量、引導;或在某一情境時誘發其提取過去所學,以應 變眼前的事件。具體而言,教師應以學生既有的經驗,轉化其對 新課程不懂的學習內容;在轉化過程,每個學生會因時、因地、

因人調整自己的認知。因此,教師應致力引導學生對所學的課程 有整體概念,而非零碎的知識。

因人調整自己的認知。因此,教師應致力引導學生對所學的課程 有整體概念,而非零碎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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