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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資訊管道

在文檔中 導 讀 (頁 45-95)

˙ 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 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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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適合失(待)業中、在職中或退休後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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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bor-elearning.

mol.gov.tw/

肆、職場普拉斯

肆、職場普拉斯

身處人生百歲的時代,面對人生層層關卡 接踵而來,持續在職場上打拼的您,是否有兼 顧 工 作 與 家 庭 照 顧 的 壓 力? 經 過 多 年 職 場 洗 鍊,並洞悉市場商機,心中是否萌生自行創業 的念頭?各位資深的職場高年級生們,關乎您 自己的勞動權益,您又掌握了多少?在這個章 節,讓我們來談談政府能提供什麼樣的協助和 資源建議,幫助您穩定就業,或者啟動創業,

並且保障您的就業權益。

一、照顧不離職

5 8 歲 的 榮 叔 , 長 期 擔 任 工 地 的 主 任, 近 年 來 因 為 腰 傷 經 常 復 發 , 以 及 8 2 歲 的 老 母 親 每 週 2 次 洗 腎 需 要 家 人 陪 同, 無 奈 之 下 , 榮 叔 便 辭 去 營 建 公 司 的 工 作 , 專 職 陪 伴 母 親 日 常 生 活, 然 而 醫 藥 費 是 一 筆 不 小 的 開 銷 , 榮 叔 仍 希 望 在 自 己 身 體 調 養 好 後 , 還 能 回 到 職 場 工 作、 賺 些 生 活 費 、 醫 藥 費, 可 是 一 旦 與 其 他 家 人 協 調 照 顧 母 親之 事 ,卻 經常 爭吵 不休 …… 。 案 例 一

50 歲 的 琪 琪 的 丈 夫 在 經 歷 一 場 嚴 重 車 禍 後 變 成 重 度 失 能 者 , 琪 琪 獨 立 肩 負 起 照 顧 丈 夫 與 家 庭 經 濟 支 柱 的 責 任 , 在 過 去 1 0 幾 年 來, 琪 琪 沒 有 離 職 , 白 天 聘 請 居 家 照 服 員 到 家 中 幫 忙 、 晚 上 下 班 自 己 看 顧, 週 末 則 申 請 喘 息 服 務 , 努 力 維 持正常 生 活… …。

案 例 二

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呈現持續上升趨勢,一 邊工作,一邊照顧家人的情況已成為部分勞工 生活常態,尤其人生邁入中高齡這個階段,在 抉擇或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的責任日趨繁重,

甚至備感壓力,因而自願離職、轉換工作的人 更不在少數,榮叔與琪琪都是臺灣四處可見的 典型案例。

部 分 在 職 照 顧 者, 也 可 能 因 為 擔 心經常向雇主提出「照顧家人」的請 假事由而影響全勤、考績或升遷等 狀 況。 別 擔 心! 對 於「 家 庭 照 顧 假」,我國已將相關假別規定於「性 別工作平等法」中,請有需要的中 高齡及高齡朋友們多加留意下列的 小叮嚀,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哦!

【性別工作平等法 - 家庭照顧假 小叮嚀】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 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 7 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 1 年內合計不 得超過 14 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 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此為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之處。

重 要 提 醒

當家中親人失能或失智時,發生初期的手 足無措,會讓多數家庭感到慌亂,想要工作與 家庭都能面面俱到,凡事都想盡自己最大心力 來做到最多、最好,然而如果在此時衝動選擇 離職,不僅會頓失家庭經濟來源,長遠來看,

對於照顧者本身的精神負荷與心靈照顧可能無 法顧及…。

「照顧,不離職」這句話您一定聽說過,

近年在全球掀起這股新觀念,鼓勵照顧者持續 工作,除了維持經濟來源,透過工作來「暫時」

轉換環境、減輕精神負擔,對在職照顧者也是 一種「喘息」!

當您遇到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的難題時,

建議您把握下列三項技巧:

照顧不離職 3 技巧

提前規劃 善用資源

撥打專線 專人服務

照顧家人 關心自己

˙ 做好照顧規劃,盤點資源與資產,凝聚家人共識很重要。

˙ 掌握長照 2.0 資源 ( 網址:https://1966.gov.tw/ )。

˙ 長照專線 1966。

˙ 照管中心派員到府評估,提供適切服務與資源。

˙ 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 0800-507272。

˙ 提供照顧技巧訓練或指導、喘息服務、心理協談等。

「創業」二字,您第一個想到的念頭是什 麼?是投入新的領域,是圓年輕未盡的夢,是 培養不依賴企業就能賺錢的能力,是給自己找 一個自力更生的機會……。在職場上,資深老 前輩們常常會說:「說到這個,我很在行!」、

「關於這一點,我有信心做得到!」 那麼,延 伸本業(專業、技能)的觸角,這件事也是「創 業」的一種可行方式!

當您覺得自己累積相當的資歷、資金、人 脈等資源而考慮創業的時候,但因為獨自創業 的決定常讓人覺得太過巨大,那麼,您也許可 以考慮找年輕的夥伴們共同合作,除了可以加 強自己對潮流的敏銳度、蒐集情報的速度,甚 至在科技工具運用上也有不少幫助;而年輕人 如有機會與中高齡及高齡朋友或退休創業者共 事合作,除了是獲得寶貴的工作體驗,也是一 個向前輩學習社會歷練、人生智慧的快速途徑。

在市場快速變遷與高度競爭的時代,青銀 共創、各盡所能,其所締造的可能性會讓您有 意想不到的加乘效果!對於有志創業者,本署 提供創業資源做您可靠的後盾,歡迎多加參考 運用。

二、合作好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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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二、( 二 ) 創業貸款 利息補貼 ( 第 73 頁 )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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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上打滾多年的中高齡及高齡朋友們,

與您切身相關權益,您知道了多少?這個小節 我們從「勞動契約、勞工保險、職業災害、就 業歧視、職場安全健康」等 5 個面向告訴您不 可不知的勞動權益相關問題,讓您除了努力為 企業打拼之外,也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

三、權益小教室

( 一 ) 認 識 勞 動 契 約

簽訂勞動契約用意是保障勞雇雙方的權益,

內容包括工資、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內 容、休假、請假、福利、勞動契約終止等項目 之約定,且內容若有不利於勞工的部分、或違 反法令則屬無效。

1. 什麼是勞動契約?

提供職業上的勞務勞工

雙方合意 勞動契約

給付報酬雇主

2. 勞動契約有哪種類型?

3. 跟老闆簽訂契約,我該注意些什麼?

(1) 分為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

(2) 不定期契約:一般企業所提供的職 務 多 數 是繼續性工作

( 例如:會計、

行政、採購等 )

,雇主與勞工簽訂合約 是「沒有」終止期限,除非是離職、

資遣或退休,否則雇主不可以任意解 僱勞工。

(3) 定期契約:工作性質符合《勞動基 準 法 》 第 9 條 規定,具有臨時性、

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的非繼續性 工作,雇主可以跟勞工簽訂「定期契 約」,其期限以 1 年為原則,如果超 過 1 年的特定性契約,雇主應向地方 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1) 約定項目:除了上一頁所述包含工 資、工作時間等項目之約定,雇主也 可以依公司實際需求和工作上應遵守 事項予以載明,但所約定內容,在簽 約之前,勞工有任何疑問都應該立刻 向雇主反映和確認。

(2) 契 約 期 間 : 如 果 您 簽 訂 的 是 「 不 定 期 契 約」,契約內僅可載明開始 生效日期,而沒有契約終止日期,以 確保您的年資可以累計及相關衍生的 權利

( 例如:特休假 )

(3) 競業 禁 止 條 款 等 約 定 : 雇 主 可 以 因 為 防 止 營 業 機 密 外 洩、 同 行 競 爭 等原因於勞動契約載明勞工應遵守 競 業 禁 止、 最 低 服 務 年 限、 損 害 賠 償 及 違 約 金 等 內 容, 但 其 規 範 內 容 仍須符合《勞動基準法》及《民法》

相關規定。

(1) 契 約 期 間 多 長 : 雇 主 與 6 5 歲 以 上 勞 工 簽 訂「定期契約」,除了上 述第 3 點所列約定項目,契約裡可以 載明契約生效及終止日期,簽訂期間 不限 1 年,依勞雇雙方實際需求約定 契約期間。

4.《 中 高 齡 者 及 高 齡 者 就 業 促 進 法 》 開 放 雇 主 可 以與 65 歲以上高齡者簽訂

「定期契約」,我有哪些權益?

資料來源:勞動部編製「職場高手秘笈」

(2) 是 否 可 以 領 資 遣 費 : 定 期 契 約 期 滿 , 勞 動 契 約自動終止,沒有資遣 費或預告期的問題;但是,雇主若是 在契約期間,提前終止契約,仍需依

《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資遣事由

( 含 資遣費 )

、第 12 條解僱事由等規定辦 理,給予勞工一定期間預告及補償。

(3) 是否可以累計年資:雇主與勞工簽訂 未 滿 3 個 月 的 新 約 或 續 約 之 定 期 契 約,前後年資應合併計算。

(4) 是否有特休假:雇主與勞工簽訂 1 年期的定期契約,則滿半年應給予勞 工 3 天特休假;若滿 1 年後未再訂定 新約或續約,則無需給予滿 1 年的 7 天特休假;若是簽訂未滿 3 個月的新 約或續約,除年資合併計算之外,在 第 2 年契約開始,雇主就應該給予勞 工滿 1 年的 7 天特休假。

(1) 到職日當天,雇主就應該幫員工加 入「勞工保險」( 含普通事故保險及 ( 二 ) 勞 工 保 險 權 益 知 多 少

1. 工 作 期 間 , 老 闆 應 該 給 予 員 工 那 些 基 本保障?

員工年齡、領取老年給付與否有不一樣 投保規定,詳參第 54 頁:您的勞工保險 權益,雇主應該要怎麼保 )

;但若是員 工總人數在 5 人以下,雇主一定要為 員工加入「就業保險」,至於「勞工 保險」可由雇主自願投保而決定之。

(2) 雇主應該按月為員工提繳不低於其 每月工資 6% 之勞工退休金,儲存於 勞保局退休金個人專戶,且這筆錢由 雇主負擔,不能從員工的薪水扣除,

員工自願提撥的部分則排除計算。

(1) 每個月的薪資單明細,除了薪資,也 會註明員工個人每月應負擔的勞保 費、健保費,以及雇主幫員工提繳的 勞工退休金金額,如果沒記載,務必 要詢問清楚,並儘速爭取自己的權益。

(2) 員工勞工保險投保金額,依照員工的 月薪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 表」所列相對應等級金額申報,雇主 和勞工都不可任意增減。

2. 我 該 怎 麼 知 道 老 闆 有 沒 有 幫 我 投 保 , 又 是 投保多少金額呢?

資料來源:勞動部編製「職場高手秘笈」

在文檔中 導 讀 (頁 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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