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3-5 本年度採樣分析資料彙整說明

本年度分別於 3 月份、5 月份、8 月份及 10 月份,共完成本島 5 座水 庫及 5 座淨水場的定期監測;離島部分,於 4 月份前往金門地區進行 2 座 水庫與 2 座淨水場以及 7 月份前往馬祖地區進行 2 座水庫與 2 座淨水場的 定期監測外,分別從 4 月及 6 月份開始,金門及馬祖地區陸續以寄送水樣 的方式進行連續性監測。截至期末報告為止,總計 72 個現場樣品及 96 個 寄送樣品。

各水庫分析數據解析後,主要發現之問題及日期、後續採取之相關措 施彙整如表 3-60、表 3-61 及表 3-62 所示。研究中將水庫水質主要問題,

依產毒基因、毒素及臭味濃度為世界衛生組織或相關國家管制數值的五分 之一、及管制值為準,分成3 類,以說明風險類別,其中毒藻基因濃度(微 囊藻 > 1,000 cells/mL、柱孢藻> 3,000 cells/mL,相當於產毒濃度潛勢 1 μg/L 的1/5),毒素濃度(> 0.2 μg/L,為 WHO 建議規範值的 1/5),以及臭味物質 濃度(> 10 ng/L,相當於日本管制數值)。對於取水口水質有疑慮者,則立即 增加下游淨水廠原水及清水採樣,並快速將結果通知水利署及水庫管理單 位;對於臭味物質濃度過高者,則建議下游水廠應該增加處理技術,例如 採用粉狀活性碳進行控制。

本年度例行採樣中,在微囊藻毒素方面,濃度超過 0.2 μg/L 的情形,

共發現寶山水庫(1 次/共 3 次)、蘭潭水庫(1/4 次)、仁義潭潭水庫(1/4 次)、

馬祖勝利水庫(2/7 次)、金門太湖水庫(3/4 次)以及金門榮湖水庫(2/4 次),建 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毒素濃度的變化;本年度並未有微囊藻毒素濃度超過 1 μg/L 的情形發生。

在柱孢藻毒素方面,濃度超過 0.2 μg/L 的情形,共發現鯉魚潭水庫(2/3 次)、阿公店水庫(1/4 次)、馬祖儲水沃水庫(1/7 次)、馬祖勝利水庫(7/7 次)、

金門太湖水庫(3/6 次)以及金門榮湖水庫(2/6 次),建議後續追蹤柱孢藻毒素 濃度的變化;濃度超過 1 μg/L 的情形,共發生金門太湖水庫(3/6 次)以及金 門榮湖水庫(3/6 次),考量太湖及榮湖淨水場的處理效率,皆能有效降低柱 孢藻毒素的危害風險。

在臭味物質部份,濃度超過10 ng/L 的情形,共發現鯉魚潭水庫(1/3 次)、

阿公店水庫(1/4 次)、馬祖儲水沃水庫(4/7 次)、馬祖勝利水庫(3/7 次)、金門 太湖水庫(3/6 次)以及金門榮湖水庫(3/6 次);濃度超過 50 ng/L 的情形發生 在仁義潭水庫(1/4 次);濃度超過 100 ng/L 的情形,則發生在阿公店水庫(1/4 次)以及馬祖勝利水庫(1/7 次),鑒於傳統處理對土霉味物質去除效果不佳,

水廠應該提升處理技術,包括提升至高級處理或應急式添加粉狀活性碳,

以控制臭味物質,保障民眾用水口感。

表 3-60 本島主要 5 座水庫之監測結果彙整

> 1,000 cells/mL

107 年 08 月 07 日

> 1,000 cells/mL

107 年 08 月 09 日

> 5,000 cells/mL

107 年 10 月 02 日 建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數目的變

> 3,000 cells/mL

107 年 05 月 22 日 建議後續追蹤柱孢藻數目的變 化。

產毒微囊藻數目

> 5,000 cells/mL

107 年 10 月 02 日 建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數目的變

表 3-61 馬祖地區主要 2 座水庫之監測結果彙整

> 1,000 cells/mL

107 年 09 月 18 日 建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數目的變 化。

產毒微囊藻數目

> 5,000 cells/mL

107 年 07 月 20 日 建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數目的變

表 3-62 金門地區主要 2 座水庫之監測結果彙整

> 1,000 cells/mL

107 年 06 月 12 日 107 年 10 月 31 日

建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數目的變 化。

產毒微囊藻數目

> 5,000 cells/mL

107 年 04 月 11 日 107 年 07 月 27 日

建議後續追蹤微囊藻數目的變 化。

產毒柱孢藻數目

> 3,000 cells/mL

107 年 04 月 11 日

> 15,000 cells/mL

107 年 04 月 11 日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