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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資訊處理觀點來做本體分類

Guarino (1997)以資訊處理的觀點,將本體分成四個類型:

1、上層本體 (top-level ontology):最具有一般性概念的本體,屬於最 高階的本體,也可以稱作高階本體。這種本體並不是針對某個特 定的領域,而是各個領域都需要用到的概念。因此有較為抽象的 內涵,通常和人類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例如有關時間、空間、

語言、文字等的本體等,都是屬於上層本體。

2、領域本體 (domain ontology):領域本體是具有特殊概念的本體,

係針對某一個特定領域的知識內涵所建立。通常和人類的學習生 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或就業生活等相關。例如各種學科、

職業、工程、醫藥、醫學等領域的本體。

3、任務本體 (task ontology):任務本體也是具有特殊概念的本體,通 常和人類的工作或職業相關,用以描述特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活 動為主。例如銀行交易、醫師診斷、教師教學等本體,都是屬於 任務型的本體。

4、應用本體 (application ontology):結合了領域本體與任務本體兩 者,前者提供領域相關的字彙或名詞,屬於理論的層面,後者則 以執行特定的任務為主,屬於應用的層面,大部分本體的發展都 是以應用為目的。

二、以主題觀點來做本體分類

Uschold (1996)則以本體的主題來劃分本體,也就是將表徵本體 置於最上面一層,第二層是領域本體,最底下一層則是問題解決本體:

1、表徵本體 (representation ontology):也稱為後設本體或稱詮釋本 體 (meta ontology),是專門用來描述本體的本體,以提供結構與 字彙給領域本體與問題解決本體。

2、領域本體 (domain ontology):針對某一個領域的一般性概念進行 描述,和特定的問題或特定的任務無關的本體。領域本體就是該 領域的知識組成。

3、問題解決本體 (problem-solving ontology):也稱為任務本體 (task ontology),或方法本體 (method ontology),通常描述可能產生的 問題與問題解決的方案、或執行任務的方法等。

三、以知識重複使用的觀點來做本體分類

Mizoguchi 與 Ikeda (1996)則以知識重複使用性高低的觀點,將本 體劃分成四種:

1、通用本體 (general/common ontology):或稱為一般本體,和日常 生活事務有關的本體,例如時間、空間、事件、事務等之本體,

由於這些項目沒有領域之分,因此,本體的重複使用性最高。

2、領域本體 (domain ontology):和特定領域有關的本體,主要是提 供該領域的一般性知識,其重複使用的特性低於通用本體。

3、任務本體 (task ontology):用來描述問題解決的架構,包括任務 執行時的推理、任務安排、資源配置、任務目標與限制等,由於 任務不同,其問題解決方式也一定不同,因此任務本體的重複使 用性也不高。

4、工作場所本體 (workplace ontology):以特定的問題解決為主,本 體的內容應該包括問題解決所需要的知識、處理程序、重要事件,

資源配置、效能、產出、可能碰到的問題與替代的解決方案等。

由於工作場所本體會因為領域不同而有極大的差異,因此,其重 複使用性最低。

四、以普遍性的觀點來做本體分類

Knowledge Based Systems, Inc. (1994)以普遍性的程度,將本體分 成三個層次,按照普遍性由高至低說明如下:

1、領域本體 (domain ontology):普遍性最高,主要是提供該領域的 一般性資訊。例如半導體製造領域的領域本體,將包括產品種類、

製造技術、材料與工具等之本體;資訊領域的本體可以包括硬體 領域與軟體領域,再往下繼續分類。

2、實務本體 (practice ontology):次普遍性的本體為實務本體,是領 域本體的延伸,繼承了領域本體的所有性質,並且是該領域中所 有相似的實務所組成的本體。例如半導體製造領域中類似的生產 線,就可以共同發展成為實務本體。

3、特定場所本體 (site-specific ontology):最缺乏普遍性的本體,是 實務本體的延伸,當然也是領域本體的延伸。例如生產特定半導 體晶片的生產線,就可以發展該生產線的本體。

相較於其他許多本體分類而言,這種分類方式係以領域本體的普 遍性最高,實務本體是領域本體中的特定實務,而特定場所本體又是 某個實務本體中的特定任務解決本體。因此,都是屬於領域本體的延

伸,對於一般性的本體,例如時間、空間、事務、地點等,並未著墨。

五、以知識工程的觀點來做本體分類

van Heijst, Schreiber, 與 Wielinga (1997)則以知識工程的角度,按 照知識概念化的程度來劃分本體:

1、領域本體 (domain ontology):針對個別領域所發展的本體,可以 作為建構知識本位系統的基礎知識或資訊架構,包括領域共通化 與標準化的名詞與定義、領域中特定的名詞、定義與方法等。由 於一個知識本位系統的建構,需要不同背景的人員共同合作才能 完成,其溝通的基礎就在於領域本體中的名詞與定義,因為領域 本體不僅僅是文獻或規範而已,而且還可以作為品質控制的機制。

2、核心本體 (core ontology):在知識工程系統的建構中,知識成份 的重複使用是極為重要的一個考量。而一個知識工程系統之中可 能包含數個相近領域的知識工程,這些領域必定要用到許多共同 的本體,這些共同的本體就稱為核心本體,包含共同的名詞、定 義與方法等。例如在法律上有許多不同的專業,每一種法律專業 之中有共同的知識,這些知識的組成就是核心本體。又如在醫學 的專業上分科很細,但不管是哪一個分科,都會有共同的醫學知 識,這些共同知識所組成的本體也是核心本體。

六、以本體和應用系統之間相依的關係來做本體分類

Zajac (2001)以本體和應用系統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來分類,可以 分成顯性本體 (explicit ontology)、隱性本體 (implicit ontology)與中

性本體 (neutral ontology),敘述如下:

1、顯性本體:顯性本體是指本體以單獨存在的方式顯性儲存,應用 系統需要時才存取本體。

2、隱性本體:隱性本體則是本體以隱藏的方式存在,也就是和應用 系統綁在一起。

3、中性本體:中性本體則是本體可以單獨存在或與應用系統結合。

Zajac 進 一 步 根 據 本 體 的 應 用 層 面 , 將 本 體 劃 分 成 工 程 本 體 (engineering ontology) 、 語 言 本 體 (linguistic ontology) 與 網 頁 本 體 (web ontology)三者。工程本體是一種隱性本體、語言本體是一種顯性 本體、而網頁本體則是屬於中性本體,說明如下:

1、工程本體:工程本體是植基於真實世界的觀點,主要目的是在系 統 設 計 階 段 時 , 協 助 資 訊 系 統 設 計 人 員 設 計 應 用 系 統 的 綱 要 (schema)。例如產品的模式化綱要、資料庫的綱要、資料庫整合的 後設綱要 (meta-schema)、電子商務的交易綱要等。利用工程本體 的高度正規化屬性,就可以將本體當成軟體工具一般,來設計事 件 (event)、狀態 (state)與行動 (action)等,甚至於自動產生程式 碼。因此,工程本體是以隱性方式整合在應用系統之中。

2、語言本體:語言本體是由概念、概念的定義與概念之間的關係等 所組成,透過文字化方式輸入這些概念、定義與關係等,並且儲 存在本體儲存庫中,就可以建立語意的表示。應用系統需要進行 語意處理時,才去存取語言本體的儲存庫,並且根據定義進行語 意解譯或媒合。因此,語言本體通常是和應用系統脫勾,不像工 程本體是和應用系統整合在一起,也就是屬於顯性的本體,例如 許多線上的辭典、索引典等。

3、網頁本體:網頁本體通常比工程本體與語言本體還要大,但是在 結構上則比較簡單,主要是提供分類結構的索引或連結、網頁的 進階搜尋、使用者介面的設計等。因此在結構上,通常採用主題 式的分類,而不是採用概念式的分類,例如一本有關汽車的書,

如果按照主題式的分類,則這本書應該在汽車分類之下,但如果 按照概念式的分類,則這本書應該是在書的分類之下。在角色上,

網頁本體可以像工程本體一樣,作為設計的依據或和應用系統整 合在一起,也可以像語言本體一樣,單獨儲存在本體儲存庫中,

以便應用系統隨時呼叫,也就是說,網頁本體是一種中性本體。

七、以正規化的程度來做本體分類

Poli (2002)以概念與概念之間關係表徵的正規化程度,將本體分 成三種型態:

1、描述本體 (descriptive ontology):描述本體一方面是指組成某一個 領域的所有資訊的集合,描述本體另一方面也是指本體的表徵是 以敘述的方式存在,也就是以文字敘述的方式來描述所有領域資 訊的集合。

2、正規本體 (formal ontology):由於描述本體是以自然語言的方式 來表示某一個領域的資訊。正規本體則是進一步將描述本體加以 分離、過濾與整理。例如可以根據事物 (thing)、處理(process)、

型式 (form)、整體 (whole)與部份 (part)等性質來選擇資訊,進一 步做分類篩選、編碼等,就成了正規本體。

3、正規化本體 (formalized ontology):正規化本體則是進行更嚴格的 編 碼 , 並 加 以 評 鑑 本 體 的 表 示 性 (expressive) 、 認 知 性

(cognitive)、與計算性 (computational)。也就是說,正規化本體必 須要能清楚的表達其內涵、也要具有知識性、以及可以利用電腦 加以處理。

八、以本體在知識庫系統中扮演的角色來做本體分類

Studer, Fensel, Decker, 和 Benjamins (1999)以本體在知識庫系統 中所扮演的角色來分類本體:

1、領域本體 (domain ontology):領域本體是某一個特定領域的知識 組成,例如電子、醫學、機械、或數位領域等。

2 、 一 般 本 體 (generic ontology) : 也 稱 為 常 識 本 體 (commonsence ontology),是關於一般性的知識,也就是和領域無關的知識,例 如時間、空間、狀態與事務等。

3、表徵本體 (representational ontology):表徵本體也是和特定的領域 無關,係用來陳述本體應該如何表示,可能有許多不同的名稱,

例如框架本體 (frame ontology)定義了本體的框架式表示法,包括 框架 (frame)、屬性 (slot)、屬性限制 (slot constraint)等。

九、以使用性與再用性來做本體分類

發展一個本體需要耗費人力物力,因此許多的本體發展方法論都 會先尋求是否有現成的本體。利用現成的本體直接拿來應用,可以省 下許多發展本體的時間與金錢,所以本體的再使用也是許多研究者極

發展一個本體需要耗費人力物力,因此許多的本體發展方法論都 會先尋求是否有現成的本體。利用現成的本體直接拿來應用,可以省 下許多發展本體的時間與金錢,所以本體的再使用也是許多研究者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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