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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進一步以收視率調查公司工作人員的訪談與觀察為基礎進行傅 科式分析(Dean, 1994; Foucault, 1980),以探索真實、權力與自我之間 的「傅科三角關係」:透過什麼機制與技術產生閱聽人的主體性?經由 什麼論述使商品閱聽人具有真實效果?真實效果又如何掩蓋具體收視時 的差異,使這些論述、組織與技術看來純粹自然?換言之,閱聽人之所 以能成為收視率調查的客體,必先經歷主體化(subjectification)的過 程。根據傅科(Foucault, 1977)對監獄權力運作的分析,主體化的規訓 主要運作在身體上:身體先被區分成可精密計算的單位,表意的部分被 淡化漠視,而時間、空間與動作等面向則經過編碼列檔管理,並以此作 為判斷獎懲的標準。商品閱聽人的規訓同樣並不是壓制強迫式的,而是 生產的,是權力與自由並存的,是具包容性又具排除性的,規訓下的閱 聽人就顯得整齊同質,變成可分析、可交易獲利的柔順商品閱聽人。因 此閱聽人勞動過程的權力運作可分為三部份:監視(surveillance)、分 類(categorization)與常規化(normalization),而每一部份都與性別 分工歧視與家庭意識型態有關。

一般而言,商品閱聽人生產的監視主要在四方面:首先是收視率調 查公司對受訪閱聽人的監控,要求他(她)們提供何人何時看何頻道的 資訊,而排除收視產生何種意義與愉悅這些複雜活動。這種單純化的監 視在安裝 people meter 的收視戶中特別明顯,開關機的家人必須也按另 一個特製遙控器,告訴電腦他(她)的身分,否則 people meter 上的警

示紅燈將於 10 秒後閃爍「提醒」。若常忽視這種「提醒」,收視率調 查公司會撥電話或親自登府以了解狀況。以遙控器的掌握來決定收視,

明顯忽略家庭主婦或幫傭者的分心收看模式,調查結果可能多呈現年長 男性閱聽人的偏好。要是家中的收視模式與以往不符,也會被視為「異 常」,需要閱聽人解釋,這也假設家庭生活起居穩定,是朝九晚五中產 階級家庭想像的投射。

第二種監視則是收視率調查公司對監視閱聽人的訪員所進行的監 控。以電話調查為例,一收視率調查公司就要求每批訪員於 15 分鐘內 完成 180 通成功的電訪,如果有 10 位訪員,一通成功的電訪平均只能 花 50 秒左右,故這項任務並不輕鬆,何況在開放空間後的玻璃幕內有 一雙監視的眼睛,當場所有訪員的談話與動作都會被錄音錄影。一如所 料,擔任訪員的多是兼差的中年家庭主婦,酬勞低福利少,勞動雖非如 謝國雄(1997)研究的成衣業按件計酬制,但每小時成功率太低的訪 員,通常會失去下次的工作機會,造成訪員間彼此競爭的意識。

與訪員相關的第三種監控,是對收視率調查公司勞心管理階級的監 控。公司內部軟硬體的設備、訪員訓練手冊、抽樣技術與名單、抽樣戶 的契約酬勞、調查結果分析報表或研究專案與客戶需求企劃,都被視為 智慧財產權與商業機密,員工被要求不可對外透露。身為勞動者的閱聽 人,雖提供收視資訊,卻沒權利要求獲悉分析結果與資料運用方式。尤 為甚者,廣告與行銷單位利用這些資料,以物質消費能力區分所謂的生 活型態,反過來替閱聽人定義他(她)是、與應該是怎樣的人。這些商 業論述可說粗暴地試圖窄化與僵硬化閱聽人豐富多元的主體與性別認同

(Poster, 1990)。

第四種監視是為確保廣告在購買的頻道時段中完整播出而出現的廣 告監看業務。這乍看似乎只為防止商場的欺詐疏忽,實則是生產買賣商

品閱聽人的必要條件。為了精確化商品閱聽人,收視率調查公司每天都 至少要將監控中心與所有簽約家庭的 people meter 按照中原標準時間對 時一次,以查出廣告播出時間內確實收視廣告與趁機轉臺的閱聽人。此 舉遠較過去以節目收視率推論上該檔廣告的收視率來得直接,但是那些 必須利用廣告時間做家事的主婦,很可能會被紀錄成節目空檔接續收看 廣告的閱聽人,導致理論與實務上的雙重負面影響:一方面,相對於廣 告時轉臺的男性被標榜為機伶的主動閱聽人,主婦閱聽人常被譏笑為消 費俘虜的馴服被動閱聽人;另一方面,廣告收視率回饋到節目製作,易 鼓勵生產刻板印象的主婦類型節目,對主婦與非主婦的閱聽人收視多元 性都會造成斲傷。

商品閱聽人規訓過程中最核心的是定義、分級與歸類的機制,收視 率調查公司利用三種分類方法汰選特定閱聽人的某些收視勞動,而其他 閱聽人的勞動雖也產生價值,卻不被賦予價格,因此被排除在商品閱聽 人的交易市場之外。

空間分類是最明顯、但也最常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篩選標準,這也是 臺灣早期收視率調查只限於大台北地區卻不被質疑的原因。從台北看臺 灣的模式因為商業擴張而在 1980 年代有了轉變,不過東部及離島地區 還是多以「人口太少」或「調查成本偏高」的理由被割捨或被併入其他 地區分析,相對地,大台北地區閱聽人的資料常因「消費能力高」而被 加權計算。另外,閱聽人被定義為各「家庭」中收視個人的集合,排除 了在其他空間的收視行為,公司、工廠、宿舍、宗教社區、醫院、軍隊 營區、職訓中心、社福機構、矯正機關、車站、機場、交通工具內、美 容或健身中心與餐廳、賣場、自助洗衣店等商業消費地點進行的收視勞 動皆被忽略。未來可能越來越多的網路線上收視與手機無線收視也不見 得符合定義,無家可歸的遊民、租戶、常搬遷與違建居民如何看電視沒

人關心,連許多家庭即工廠、住商混合的家庭收視也多被忽視。非異性 戀的家庭收視如何被收視率調查公司看待,目前仍缺乏詳細實證資料,

但是不難想見非異性戀閱聽人得如何隱藏身分,或者如何面對訪員狐疑 的口吻與眼光。而最新的廣電人收視調查還將常住人口定義為:「一星 期之中平均至少要居住、一起用餐四個晚上以上,不可以連續三個月不 在,一年內必須住滿半年」。8 如此定義頗令人質疑,試想在二十一世 紀的今日社會,能找出多少台灣家庭符合這項定義呢?

時間的分類看起來很技術性,其實另有蹊蹺。電話訪談通常問當時 與過去 15 分鐘的收視狀況。然而忙家務的主婦很少有機會接電話,所 謂適當的電訪時間也通常配合「正常家庭」的生活作息,那些上夜班、

日夜兼兩三項工作、不定時隨處打零工者,可能一輩子也接不到收視率 調查電話;家庭日誌留置法剛好相反,往往快到繳回時間時才由家庭主 婦憑記憶幫一家人撰寫一周收視行為;people meter 的調查法看似客 觀,每分每秒每個簽約戶的開機頻道資料,會自動傳輸到調查公司中央 電腦儲存,但是收視行為何以定義成某頻道開機時間超過 10 秒或 15 秒?答案主要乃因一般廣告正好就是這個長度。收視率調查的目的是服 務廣告商與客戶,至於只看個十幾秒,能不能搞懂像是文學戲劇【人間 四月天】裡一個空鏡頭?算不算真的收看?收視率調查公司可能認為提 問者過度憂慮了。

時間與空間的分類排除了許多「非主流」與「不正常」家庭的閱聽 人與收視行為,人口變項的分類則進一步區隔與評比商品閱聽人,活生 生複雜的閱聽人被視同一些人口變項的加總,透過統計分析或「生活型 態」歸類,某些共通抽象的商品閱聽人類型,便取代了各有差異的商品 閱聽人。就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而言,這似乎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研究 目的為何?誰能從中獲利?又是什麼標準來決定何者值得電視節目產製

者重視?在市場考量下,不少閱聽人的收視行為與需求常被抹殺。這些 人口變項調查一般都不關心閱聽人是否殘障?是否非異性戀?是否有環 保意識?是否熱心公益?是否拒絕家庭暴力?是否具文化反省批判能 力?連可稱臺灣最「政治正確」的弱勢團體──原住民,也經常不是未 納入調查樣本,就是樣本太少,或根本沒有這項分類。

由於商品閱聽人的買賣每日進行,亟需一套穩定模式可依循,因此 在監視與分類的同時,業者透過比較、區分、排序、同質化與排除等運 作,讓閱聽人勞動成為可掌握與可修正的常規化商品,加之以其他機構

(如新聞局、公平會、消基會、廣告工會、教育單位與法律系統等等)

與技術(如智慧財產權的保障、廣電頻譜與產權的私有化與媒體識讀的 推廣等)之配合,這樁剝削與歧視的交易不只光明正大上演,也讓一切 擋人財路的批判、消極或積極的觀眾反擊淪為「不正常」的特例,並有 待隔離、矯正與重新吸納。

常規化的運作始於樣本的確立,雖然收視率調查公司多號稱樣本具 代表性,但是這些公司隨時調整的是符不符合各地區人口與有線電視訂 戶數比例,該幫哪些消費能力高的都會區加權多少,鮮少理會臺灣家庭 型態與看法的改變。收視率調查公司致力於抽樣電話號碼資料庫的建 立、以及與日記留置戶或 people meter 簽約戶穩定關係的維持,因為兩 者皆有助於減少時常更換樣本的成本。至於願意在電話簿上公開電話號 碼、能夠或願意接電話並回答調查問題、同意寫收視日誌或安裝 people

常規化的運作始於樣本的確立,雖然收視率調查公司多號稱樣本具 代表性,但是這些公司隨時調整的是符不符合各地區人口與有線電視訂 戶數比例,該幫哪些消費能力高的都會區加權多少,鮮少理會臺灣家庭 型態與看法的改變。收視率調查公司致力於抽樣電話號碼資料庫的建 立、以及與日記留置戶或 people meter 簽約戶穩定關係的維持,因為兩 者皆有助於減少時常更換樣本的成本。至於願意在電話簿上公開電話號 碼、能夠或願意接電話並回答調查問題、同意寫收視日誌或安裝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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