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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飛彈防禦系統與臺灣安全加強法的爭議

柯林頓與布希在「全國飛彈防禦」系統與「戰區飛彈防禦」系統 的立場也絕非大家所想像的那麼南轅北轍。事實上,「全國飛彈防 禦」是 1996 年 4 月間時任美國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下令將飛

6 日,版 13;〈高爾關切武嚇,小布希籲勿臺獨〉,《聯合報》,2000 年 11 月 5 日,版 3。

同註 32,版 54-57.

彈防禦系統從科技研發與展示的層次加速發展到今天已接近部署的層 次。令人感到諷刺的是,今天中共全面反對「全國飛彈防禦」與「戰 區飛彈防禦」系統,但當初裴利要求加速發展這兩套系統的原因卻是 受到中共 1996 年 3 月在臺海舉行飛彈演習以及將洲際飛彈瞄準美國本 土的刺激。54由此可見,現在有人因為柯林頓要將是否開始初步部署這 兩套系統的決定留交下任總統決定,就說他反對飛彈防禦,是不見得 全然正確的。

在選戰期間,布希陣營內的左立克嚴詞批評柯林頓政府在建立

「全國飛彈防禦」系統的處置不當,一方面過於遷就中共和俄羅斯的 立場,另一方面卻讓盟國感到不安。他質疑道,如果美國盟國與朋友 比以前更容易遭到飛彈攻擊的威脅,美國又如何改善與盟邦的關係?

左立克和阿米塔吉還建議將「全國飛彈防禦」系統從重新包裝為「盟 國飛彈防禦」(Allied Missile Defense)系統。賴斯早就撰文指出,為 了對付具有核子飛彈攻擊能力並對美國深具敵意的「惡棍國家」(Ro-gue Regimes),美國必需發展飛彈防禦系統。55在紐約的「外交關係 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一場座談會中,賴斯表示她 認為美國有能力發展具效力的飛彈防禦系統,並說她支持繼續測試,

推動此案,也相信美國的科技有能力達成目標。在他們的影響之下,

布希不僅主張要將飛彈防禦系統推廣到所有盟國,而且還提出一套檢 驗標準,即任何飛彈系統都應具備保護美軍與協助美國盟邦有效應付

「惡棍國家」發動導彈攻擊的能力。56

陳一新,〈TMD 與臺灣安全:臺北的戰略選擇與展望〉,《戰區飛彈防禦 體系 (TMD)與與臺灣安全:臺北的戰略選擇在那裡?》論文集 (臺北:前 瞻政策基金會,1999 年 7 月),頁 1-5。

同註 32,頁 60-62.

2000 年 10 月 15 日,美國紐約的〈外交關係協會〉公布一份與賴斯的訪談 文稿。請見傅依傑,〈賴斯:臺海是中美潛在安全衝突點〉,《聯合報》,

顯然推動「全國飛彈防禦」系統已成為新政府外交團隊成員的共 識,國務卿鮑爾與國防部長倫斯斐都信誓旦旦地表示他們將全力支持 部署該項系統的計畫。在發表接受提名演說後的答詢時間中,鮑爾明 確指出,布希已承諾部署「全國飛彈防禦」系統。他並以有力的口吻 強調:「該系統是我們戰略武力系統不可或缺的一環,跟別的國家討 論美國的計畫後,我們會照原定計畫行事。」他表示,美國有必要花 時間跟其他擁有戰略性攻擊武器但還不瞭解美國這項部署思維的國家 談判。他說,這項談判並不容易,但前述國家必需瞭解,美國覺得該 項部署最符合美國人民的利益。57倫斯斐脫穎而出獲布希提名出任國防 部長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因為他們在部署「全國飛彈防禦」系統的立 場完全一致。事實上,正因為倫斯斐所領導的一個跨黨派委員會所提 出的一份有關飛彈威脅的報告,使布希印象深刻,布希才在選戰期間 大力主張部署「全國飛彈防禦」系統。在接受提名後回答俄羅斯塔斯 社的問題時,倫斯斐指出:「飛彈威脅的確存在。」他補充說,大規 模毀滅性武器及投擲載具正在擴散,這點毫無疑問;而有的國家正提 供其他國家這類援助,使受援助國所需的研發時期大為縮短,這點也 毫無疑問。58由於賴斯、鮑爾與倫斯斐都立場鮮明地表態支持「全國飛 彈防禦」系統的部署,加上錢尼早在雷根政府期間就贊成該系統前身 的「星戰計畫」,布希更是承諾要部署該項系統;因此,布希政府在 國防政策上部署飛彈防禦系統的新目標已經成形。59事實上,布希在外 交、國防推出這樣大堆頭的陣仗,外交團隊的四位大將清一色地支持

2000 年 12 月 4 日,版 13; 孫揚明,〈賴斯:北京應棄武,臺北亦不得片 面宣布獨立〉,《聯合報》,2000 年 12 月 18 日,版 11;同註 44;同註 52。

同註 6。

同註 7;同註 8。

王景弘,〈錢尼 鮑爾 倫斯斐三大國防老將力倡 NMD〉,《聯合報》,

2000 年 12 月 30 日,版 11;陳文和,〈華府 NMD 政策勢將與中俄衝撞〉,

《中國時報》,2000 年 12 月 30 日,版 11。

「全國飛彈防禦」系統的部署,即表示勢在必行,恐怕不是經濟力量 孱弱的俄羅斯與軍事力量還不足以與美國抗衡的中共所能擋得住的。

至於「戰區飛彈防禦」系統,柯林頓與布希的看法就出入頗大。

前者對於將臺灣納入「戰區飛彈防禦」系統這個問題較為顧慮中共的 反應,而後者卻在大選期間主張有條件將臺灣納入,也即兩岸問題無 法解決,而中共武力犯臺時,則美國必須將臺灣納入該系統之內。60惟 選戰期間的語言可以參考,不可盡信。1980 年,雷根也曾說過要提供 我國 FX 或 F-16J79 戰機,但是當選之後卻礙於形勢,不僅未能履行承 諾,而且還和中共簽訂了限制美國軍售臺灣質與量的《八一七公報》

(August 17, 1982 U.S.-PRC Arms Communique)。將來是會歷史重 演,還是會在這個問題上掀起驚濤駭浪,仍有待觀察。

在選戰期間,布希曾指出若當選總統,他會支持《臺灣安全加強 法》 (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讓台北部分人士頗為興 奮,認為布希入主白宮,臺灣可以高枕無憂。布希首席外交智囊賴斯 女士曾說過布希不可能支持《臺灣安全加強法》。但何以布希又確曾 在公開場合說過此話?理由之一可能是,布希說他支持《臺灣安全加 強法》,只是在大選期間的場面話而已;理由之二是,原提案國會議 員列在《臺灣安全加強法》內要求行政部門同意出售給我國的武器項 目,已在行政部門要求之下全數刪除,而且《臺灣安全加強法》內一 些諸如要求國務卿、國防部長向國會報告臺海兩岸軍力平衡、對臺軍 售的條款已經分散在其他法案或修正法案中;理由之三是,在布希入 主白宮前,《臺灣安全加強法》將變成明日黃花,因為法案若未能在 同一屆國會中通過,必須要在下一屆國會重新提案。最後一個理由 是,在柯林頓總統主政時,共和黨是反對黨,自然可在該黨佔多數的 國會興風作浪,找民主黨柯林頓政府的麻煩。但是,現在主客易勢,

共和黨已是執政黨,又何必找自己人的麻煩,跟布希政府過不去。

同註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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