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歷史文件地名標註系統
4.4 系統操作實例
4.4.2 標註操作實例-以《清實錄》文本為例
在此使用《清實錄》中康熙朝實錄裡於順治十八年四月八日之事件,作為展 示本系統地名標註之實例。
原文件內容:
○兵部題、湖廣總督、既駐劄荊州。督鎮不應同駐一城。應將荊州總兵官馮源 淮、并標下官兵、移駐荊門州。荊門州舊撥駐防安陸副將下官兵、應移駐當陽縣。
又經略前標總兵官南一魁、原領官兵、隨經略進取雲貴。今經略奉旨回京。南一 魁并標兵二千名、見駐衡州、雲貴已闢、衡州係腹裏地方。既有城守副將官兵駐 防、總兵官並官兵二千名、均應議裁。又南陽、汝寧、亦屬腹裏。天津、逼近京 師。不必設立重鎮。總兵官並標兵、均應議裁。得旨、南、汝、界連三省、與賊 逼近。天津近接海口。此二處總兵官及官兵、不可裁。衡州係腹裏地方。總兵官 及官兵、俱著裁去.
而在經過系統自動化標註後,會得到 Fig.4-8 之地圖及以下經標記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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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題、湖廣總督、既駐劄荊州。督鎮不應同駐一城。應將荊州總兵官馮源 淮、并標下官兵、移駐1.荊門州。荊門州舊撥駐防2.安陸副將下官兵、應移駐3.當 陽縣。又經略前標總兵官南一魁、原領官兵、隨經略進取雲貴。今經略奉旨回京。
南一魁并標兵二千名、見駐衡州、雲貴已闢、衡州係腹裏地方。既有城守副將官 兵駐防、總兵官並官兵二千名、均應議裁。又4.南陽、汝寧、亦屬腹裏。5.天津、
逼近京師。不必設立重鎮。總兵官並標兵、均應議裁。得旨、南、汝、界連三省、
與賊逼近。天津近接海口。此二處總兵官及官兵、不可裁。衡州係腹裏地方。總 兵官及官兵、俱著裁去.
Fig. 4-10 經自動化標註後之結果
可發現「荊門州」、「京師」、「天津」三地並未被標註,判斷其原因為地名驗 證未通過。故應再透過系統提供之校正方法,反白未被標註之地名選取正確坐標,
按下確認更新文本資料庫中的此文本。如 Fig.4-9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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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 4-11 校正標註
經過人工校正標註後地圖如 Fig.4-10,而校正後的文章如下:
○兵部題、湖廣總督、既駐劄荊州。督鎮不應同駐一城。應將荊州總兵官馮源 淮、并標下官兵、移駐1.荊門州。2.荊門州舊撥駐防3.安陸副將下官兵、應移駐4.
當陽縣。又經略前標總兵官南一魁、原領官兵、隨經略進取雲貴。今經略奉旨回 京。南一魁并標兵二千名、見駐衡州、雲貴已闢、衡州係腹裏地方。既有城守副 將官兵駐防、總兵官並官兵二千名、均應議裁。又5.南陽、汝寧、亦屬腹裏。6.天 津、逼近7.京師。不必設立重鎮。總兵官並標兵、均應議裁。得旨、南、汝、界連 三省、與賊逼近。8.天津近接海口。此二官及官兵、不可裁。衡州係腹裏處總兵地 方。總兵官及官兵、俱著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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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 4-12 校正標註後結果呈現
37 研究提供類似 Geocoder 的服務,系統透過空間資料庫及 Text Mining 技術幫助研究 者擷取文件中的地理資訊。研究者需要提交的僅有文件本身及時間,研究者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