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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工作內容包括下列幾個項目:

表二

擬定適切職評成效指標的「學者專家座談會」之參與成員名單 學者專

家姓名 最高學歷 現職 專長

林幸台 美國喬治亞大學 哲學博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復健 諮 商 所 教 授 ( 創 所 所 長)、台灣職業重建專業 協會理事長

職業輔導評量、生涯輔導

12 學者專家名單的決定,是研究者邀請勞委會委託北、中、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 輔導評量資源中心主任、及根據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督 導及評鑑委員名單,透過電話邀請的方式,經其首肯所產生的人選。

表二(續)

臺大社工學刊 第十八期

1. 委請職評員/資料處理員將 92 至 94 年的職評報告書13中的建議部 分登錄於台北市勞工局的「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統計檔 案中,並將94 年對個案的追蹤調查報告14亦登錄於此統計檔案中。

從這兩部分的資料,研究者可歸納分析職評服務的成效、與轉介單 位是否依照職評人員建議而加以運用和執行等項。

2. 研究者將 90 至 94 年的職評報告書依分層隨機抽樣法,每年隨機抽出 10 份(所以 5 年共有 50 份),交由所有參與登錄的職評員/資料處 理員來作登錄試評;而後再召開學者專家與職評員/資料處理員共 同參加的座談會,針對此50 份問卷的登錄試評結果,進行討論以期 能達成共識(修正後的職評員百分比一致性(percentage agreement)

已達80%以上)、減少其後正式登錄評估時因登錄者不同而造成的誤 差。在參與登錄的職評員/資料處理員已達成相當程度登錄共識的 情況之下,將90 至 94 年的職評報告書再依分層隨機抽樣法,每年 隨機抽出40 份,所以 5 年共有 200 份15進行正式登錄評估。90 至 94 年之樣本抽取率分別為4.8%、4.3%、7.4%、7.8%與 7.8%。

3. 在正式登錄評估時,參與登錄評估的職評員/資料處理員16要將所 抽樣到的職評報告(90 至 94 年)依其內容重點17與前述指標登錄

13 因為 92 年以後學者專家督導團成立,所以職評報告的專業水準與效度等也有所 提升,故而僅補充登錄92 年以後的建議部分。

14 台北市勞工局的追蹤調查報告從 94 年才開始執行與完成。

15 當 α=.05 與 effect size=medium 時,若樣本數為 200,則統計考驗力(power)=0.95。

16 參與正式登錄評估的職評員/資料處理員共有 8 位,均為受過 160 小時訓練並 獲得證書的職評員(平均年資3 年)。在分配抽樣到的職評報告加以評估時,研 究者會特別注意:不使職評員/資料處理員拿到其過去曾 經任職機構所評量的 職評報告來評估,以確保評估的公正性與效度良好。

17 內容重點部分包括:案主基本資料(含:性別、年齡、教育程度、障別、障度、致障 原因、致障時間、婚姻狀況、體能狀況、目前身體障礙狀況、目前醫療與服藥狀況、

家庭狀況、職業相關經驗、案主主要需求、案主工作特性相關資訊等)、轉介目的、

評量方式/工具的選擇、評量結果與安置建議等。若某些資料在台北市勞工局原有的 資料庫中已具備者,則職評員不須重複登錄,只要檢查原登錄資料是否正確即可。

(評估)18於SPSS 14.0 統計軟體中。而後研究者將根據職評員/

資料處理員所登錄(評估)的資料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可以將「職 評工具選擇與運用是否適切」與「職評報告之建議是否適切」等項 的平均值得出;以深入了解90 至 94 年職評報告書的品質是否有所 差異?有無進步?以及身心障礙者之就業/安置需求與其所需相 關就業/安置資源之供需情形為何?並可了解是否會因障別或其 他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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