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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評估外牆防火性能試驗標準調和[58]

貳、試驗設備規劃採購及驗證

第二節 歐洲評估外牆防火性能試驗標準調和[58]

歐洲國家因為氣候因素,在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EU/EFTA)的所有成員國都 有關於外牆防火性能的法規規定,該法規主要基於現有的歐洲防火和耐火反應體 系,目前已確定使用 12 種不同的測試方法,如表 4-2 所示。

表 4-2 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所用外牆防火性能試驗標準

(資料來源:參考文獻[58])

這些引用的外牆防火測試主要探討以下項目:

 火焰蔓延方向–垂直和水平方向,在隔熱材表面和系統內部(以各處溫度、

輻射熱通量和火焰燒毀程度來判定)

 火勢從一個房間蔓延到上方另一個房間

 外牆立面系統與地板之間的接縫處(層間塞)

 窗戶開口

 開窗周圍的細節

 悶燒

 掉落的零件和燃燒的碎屑/熔滴

 煙

 內部起火

 外面起火

 測試後評估系統損壞情形

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的成員國為降低貿易障礙,著手進行調和各國試驗方 法間的差異,制定新的歐洲共同試驗方法,評估外牆的防火性能,工作內容包括 定義所有相關細節,對立面進行分類,BS 8414 系列和 DIN 4102-20 作為調和測 試的基礎,以符合所有成員國的法規規定。如前所述,試驗標準觀察判定的各個 項目,可供國內未來訂定相關判定時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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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及疑慮,值得加以研究驗證。我國在建築技術規則第三章建築物之防火,業 已規定外牆的防火時效,但在外牆本體上加裝的立面隔熱材之防火性,則尚無明 確規定其材料和系統的耐火與延燒試驗標準及防火要求。我國國家標準 CNS 15213-2 「建築物外牆立面防火試驗法-大尺度試驗」,係參考 ISO 13785-2 訂定,

國際間已有國家引用來進行外牆立面防火試驗,惟目前國內尚無相關實驗設備的 建置,其相關研究及試驗資料均相當缺乏。

建築物外牆貼附系統相當多元,也涵蓋了廣泛的應用範圍,例如外部絕緣飾 面系統(EIFS 或 ETICS)、金屬複合材料覆層、高層壓板、結構絕緣面板系統(SIPS)

/保溫夾芯板系統、雨遮覆層(RSC)或通風外牆、可燃牆體空腔隔熱、外部木鑲 板和外牆、預製外牆元素、智能外牆組件、廣告招牌、LED 外牆和綠色外牆等。

這些應用範圍,其立面材料和系統,若不具有防火性能,將使火焰成長與傳播,

造成很大的危害。

由本年度另一研究案試驗結果顯示,於圓錐量熱儀試驗結果符合一級的耐燃 芯材,改於中尺度試驗條件下的試驗結果,於 1 分 05 秒達全面燃燒,且開始有 掉落物產生,對於該材料後續應用於建築物外牆,如僅採小尺度試驗,顯有疑慮,

依據中尺度之試驗結果,實有必要進行大尺度試驗確認後,方可審慎使用。

目前國內針對外牆貼附材料、系統防火性能的法規要求、試驗標準判定,均 仍有待研究探討的地方,未來可從幾個方向來補充:

1. 法規規定:目前建築法規尚未對外牆貼附材料、系統防火性能予以明確 要求,可參考 IBC、UAE 等國規定,建立專章管理。

2. 中尺度試驗篩選原則要求:本所 107 年自辦研究案[9]已利用圓錐量熱 儀進行外牆立面隔熱材耐燃性能初探,108 年持續建置 CNS 15213-1 中 尺度試驗設備,可持續進行小尺度與中尺度試驗之間的關聯性,並參考 本研究彙整之各試驗判定規則,研擬中尺度試驗後須進行大尺度試驗之 篩選原則。

3. 建置大尺度試驗設備:本研究受限經費額度,CNS 15213-2 大尺度試驗 設備已完成規劃及訪價,可持續爭取經費完成設備建置,並與小、中、

大尺度試驗建立彼此相關性。

4. 建立各項性能判定規則:外牆貼附材料、系統工法複雜,後續研究應參 考第四章所整理之各標準及歐洲調和試驗標準之判定規則所關注之各 項性能進行研究探討,持續針對材料的燃燒性能、防護層厚度、防火隔 離帶、開口周邊防護、火焰蔓延、物件掉落熔滴等,以建立未來我國法 規管理要求之依據。

第二節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