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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與民粹主義

民粹主義(populism)是指在傳統社會瓦解後, 少數精英打著社會平等、爭取 自由或國家獨立等理想, 訴諸人民的感情與群眾心理, 但本質上仍是由上而下的 精英主義(elitism)。這種民粹主義在十九世紀中產生於俄國, 到本世紀三○年代的 拉丁美洲, 如阿根廷的裴隆主義, 曾盛行一時,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許多新興國 家領袖以民主為包裝來號召人民無條件的支持領導階層, 都可算是民粹主義的形 態(彭懷恩,2000:320)。民粹主義(populism)的本質, 強調政治領袖和民眾的直接共 鳴。政治領袖訴諸個人的魅力號召, 試圖喚起民眾響應, 暫時脫離各自原來所屬 的組織建制, 以便瞬間凝聚出當下時刻的群眾集結, 共同導向政治領袖所號召的 集體行動。民粹政治始終帶有高度流動、短暫爆發的運動性質, 民眾所認同的政 治目標, 並非政策議題或意識型態, 而是政治領袖當下所作的信念號召或議題詮 釋, 因此始終帶有濃厚的人治成分(郭正亮,1998a:201)。

而所謂的「民粹主義」色彩是指新國家的權力運作者, 直接向人喊話, 接收 反對運動的「人民」訴求, 取得統治的正當性基礎, 再回過頭來反擊舊勢力, 接收 權力架構。(王振寰,1996:89)

我國過去所建立的權威價值體系因反對運動而遭到嚴重的挑戰, 而這種挑戰 主要屬於一種反既有體制的平等主義。在反對運動為了達到特定的政治訴求的挑 戰下, 任何既有的體制及規範都受到破壞, 大的如憲政體制, 小的如行政措施, 都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反對運動所製造出來的反傳統價值觀念。例如, 不畏法律制裁, 願意坐監, 甚 至舉辦盛大的坐監惜別會, 鼓動群眾包圍法院, 對法院判決置之不理, 在議會內 打架, 在總統宴會上掀桌鬧場, 在議會內以口頭及肢體行動來侮辱政府官員。這 些反傳統價值之行為, 對台灣之政治文化造成兩種影響。一是促成民粹主義之興 起; 二是對傳統的尊敬體系之破壞。

一般民主政治論著中, 認為民主政治與民粹政治極為接近, 二者都以民意為 本, 但前者強調在法律體系內運作民主政治, 而後者強調反既成體制, 在法律之

外或遊走於法律邊緣來運作民意政治。民粹政治不僅破壞了原有的社會尊敬體系, 而且也將民粹化思想帶入社會各個階層, 如學校、各種社會團體等。民粹主義為 少數人刻意地操縱, 製造輿論, 甚至鼓動成為一種風潮。

在很多場合, 民粹主義也挾帶在民主程序中, 例如遊行示威、選舉, 法律規定 人民有示威遊行的權利, 也可以公開競選, 但示威遊行卻經常超出原先申請核准 的路線, 或是佔領街頭、車站做大規模的演說和造勢、在公共場合辱罵甚至毆打 不同理念的人、破壞公物、造成交通阻塞、與警察發生衝突等等。在競選演說時, 內容若涉及毀謗、公然侮辱罪時, 法律對此似乎束手無策。

此種反傳統價值之行為透過新聞媒體宣傳後, 會造成人民一種印象:「只要敢 作, 就有所得」。一般人民的內心雖渴望民主政治, 但一旦面臨切身利害關係時, 民粹思想就佔了上風。因為人民的觀念認為司法判決並不一定公正及對司法程序 的不信任, 所以反而透過民粹式的抗爭確可立即保障權利和利益。

隨著民粹思想的散播, 動員的廣度和深度更廣更深。例如反對黨或抗爭團體 針對某項議題所舉行的群眾大會, 往往會動員鄉間的剩餘勞動力參加。而這些人 經常是南北奔波參加各種各樣的抗爭活動, 成為職業的抗爭者。由於這些人大都 出身純樸的鄉下, 反應了台灣鄉下的價值觀念正在變化之中。

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政治人物為了贏得選舉, 必須深入鄉下, 向鄉下人 推 銷其政治理念, 也使鄉下人的保守心靈逐漸開放。過去民進黨廣泛深入基層, 利 用宣傳爭取民眾的支持, 使其支持率節節上升。

在西方國家的「民主」是用來解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權力關係的一種設 計, 它要求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雙方需具有道德意識, 相互尊重彼此的權力範圍和 義務, 最重要的一點是它並沒有破壞代表統治一方的公權力, 而維護公權力的後 盾則是司法權。換句話說, 民主與威權是可同時並存的, 二者並不是相互排斥 的。而在台灣的民主觀念中, 認為要民主就必須打倒權威, 把民主和威權看成兩 對立的東西, 所以經常可看到民眾為了爭民主而求打倒權威。在民粹運動下許多 機關的公權力都被民眾挑戰, 例如破壞公共設施。而民眾難道不知道此舉是犯法 的嗎?但在他們的心理認知上, 卻把民主與反權威看成同一件事, 爭民主就必須 打倒權威, 破壞公物變成反權威的一種心理反應(台灣公論報,1993.12.4:2)。

從 1987 年以來, 民進黨發起的群眾運動中有許多發生暴力事件, 1987 年 的「519 行動」遊行, 反對制定國安法, 6 月 12 日與前來反制的「反共愛國陣線」

人士發生互毆流血事件。9 月 12 日抗議台灣日報「報導不公」, 民進黨群眾千餘 人包圍在法院四週, 並遊行示威經立法院到台灣日報台北辦事處, 砸毀報社、歐 傷辦事人員。1988 年 3 月 29 日, 以向資深民代「請益國是」到內湖大湖山莊遊 行, 要求國會全面改選, 與軍警爆發激烈衝突, 朱高正被移送法辦。1988 年 5 月 16 日, 高雄縣黨部發動農民抗議省府未全面實施農保, 與鎮暴警察發生流血衝 突。1989 年 1 月 20 日, 為抗議退職條例及國會全面改選, 群眾包圍立法院, 警方 出動鎮暴部隊驅散。同年的國代擴權事件中, 民進黨持續進行群眾運動, 該黨主 席黃信介及國代赴總統府請願遭抬離及毆辱情事, 引發立法院兩黨女性立委打架, 並造成隔日(3 月 18 日)發動 2~3 萬的民眾來參加誓師大會, 雖然過程平和, 但在 3 月 21 日, 民進黨黃華率群眾(約 200 名)蒙面持棍「佔據」芝山岩上山路口, 「臨 檢」上山的各式車輛, 結果有三位老國大被他們欄下, 車子全被推毀, 遭人毆辱後 斥回, 在攔車檢查過程中, 若干群眾並曾誤砸和誤打一些疑為國代的車輛與車內 無辜民眾, 遊行中亦曾追打情治人員。1989 年 10 月 10 日要求當局釋放偷渡回台 的許信良, 林正杰率眾前往土城看守所, 與鎮暴警察產生流血衝突。12 月 4 日抗 議台南縣長選舉有做票嫌疑, 導致李宗藩落選, 群眾包圍縣政府, 警民僵持 27 小 時, 多人移送法辦等不勝枚舉6-2

在民進黨創立初期, 由於國會結構以及本身民代實力不足, 使其放棄體制內 改革路線而走體制外群眾路線, 希望以抗爭來擴張政治實力, 且對政府決策形成 壓力。但有時付出的社會成本過大,有時演變成暴力失控的傾向。而這些群眾運動 的遊行和示威行動有許多是未經合法程序申請, 這是對法律與公權力是一大挑戰, 但政府為避免釀成更大的衝突, 或為避免泛政治化, 大多採取容忍策略, 甚至解 嚴前後有相當長的時間對憲警處理類似群眾事件, 要求「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 在群眾運動中執行公權力的憲警常有被打、被罵情形發生, 這對政府威信是極大 的打擊, 因此而付出的社會成本也很大。

而台灣民粹政治的始作俑者, 並非陳水扁, 而是李登輝。兩人訴諸民粹政治

的原因頗為類似, 一方面是兩人都具有高度的群眾魅力, 另一方面是兩人都受困 於舊體制, 需打破體制而有所作為。李登輝的民粹政治, 主要包括兩類行動:

一、 透過個人言行挑戰現狀。

例如發表「台灣人的悲哀」, 轉變國民黨的法統。提出「六萬元住宅」, 導 致國宅政策急轉彎。

二、 跳出現有體制, 訴諸體制外管道或體制外單位推動改革。

例如跳過外交部, 直接透過劉泰英推動元首外交和美國遊說。例如跳過教育 部, 成立民間「教改會」推動教育改革; 跳過文建會, 成立半官方的「文化總會」

推動本土化運動(郭正亮,1998a:201)。

李登輝上任後為了真正的掌握他在憲法上的權力, 運用民間社會的改革力量, 對抗國民黨的保守力量, 也利用學運之便, 讓資深國大遭受壓力, 同時運用學運 聲勢, 推動在 1990 年召開體制外的國是會議, 與民進黨聯手從事修憲工作(胡 佛,1998c:291)。李登輝逐步地從事憲政改革與台灣民主化運動, 首先召開國是會 議, 確定憲改的方向; 接著召開國民大會、第一次修改憲法、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廢除臨時條款、解決國會改選問題、確立地方自治和總統副總統的直接選舉的法 源, 無一不是運用「人民的聲音」(李登輝,1996:242~245)。此「人民的聲音」就 類似民粹思想。

李登輝的民主化是訴諸「台灣人出頭天」的心理來對付原本優勢的外省統治 精英, 也就是所謂的「非主流派」。事實證明, 李登輝是成功的。以台灣人口結構 分析, 只要強調民主的多數原則, 再加上「支持第一個台灣總統」的情結, 就構成 李登輝邁向權力頂峰的利器了。李登輝只要不斷強調「人民的聲音」, 再依序對 付不同階段的政敵就可以了(郭正亮,1998b:103~142)。

而民進黨正好也與李登輝有著相同的目標. 根據學者王甫昌對於台灣反對運 動的研究論文, 台灣反對運動的共識動員(consensus mobilization), 是針對中國 民族主義。在第一波(1979 年美麗島事件)反對運動高潮時, 黨外是以打民主化為 訴求, 主要是以打破政治神話為主要目的, 並沒有刻意強調台灣民族主義論述。

而在 1989 年解嚴後的第二波反對運動高潮, 台灣民族主義的符號及意識型態都 具體的呈現出來。王甫昌並以實證資料來證明, 民進黨的得票率與其共識動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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