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義門鄭氏的家祠祭禮
元代的浙江行中書省共領兩浙九府,其中慶元、衢州、婺州、紹興、溫州、
97 不著撰人,《居家必用事類全集•乙集》,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117冊,〈祭禮 略〉,頁60b。
台州、處州七路屬浙東宣慰司道,98九府中的婺州自南宋以來文風鼎盛,人才輩 出,轄有金華、浦江、義烏、東陽、永康、武義六縣,及蘭溪一州。99本節所討 論的建祠事例即多數集中在婺州一路。
浦江鄭氏為歷經南宋到元末明初仍能合族同居的重要家族,100尤其在元 代,鄭氏累世同居的事蹟不僅受到朝廷的表揚,更是士人心目中孝義倫理實踐 的代表,而鄭氏維持家族的制度,如一整套的家範更在元末明初成為浙東地區 家族效法的榜樣。鄭氏在宋末曾設有家祠,但規制並不清楚,101元至正年間第 七世的鄭欽再建祠堂,並續增家範至73條,102根據20年後族子鄭泳(1320-1396)
的記述,祠堂的規制大略為:五楹間,神主擺放以中為上、南向,中為義門第 一世祖考妣,餘則高曾祖考四宗,男女左右分列,祭時於祝文上各書所繼之宗,
並依朱子例,滿四世則祧而藏於墓所。103(見圖五)
鄭欽時祠堂規制顯然並非如前述形態,他所增修的鄭氏規範只籠統提及祭
98 參見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七冊「元明時期」,頁27-28。
99 明•宋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卷62,〈地理志五〉,「江浙等處行中書 省•婺州路」,頁1497。
100 義門鄭氏的研究向為元明史學者關注的重點,相關成果參見John W. Dardess, “The Cheng Communal Famil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Neo-Confucianism in Yuan and Ming China,”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34(1974), pp. 7-52;檀上寬,〈義門鄭氏と元末の社會〉、〈元明交
替の理念と現實-義門鄭氏を手掛かりとして〉、〈「鄭氏規範」の世界-明朝權力と富民層〉,收入氏著,《明朝專制支配の史的構造》(東京:汲古書院,1995),頁189-312;許守泯,
〈蒙元統治下士人的頓挫與轉折-以婺州為中心〉,頁182-207。
101 黃溍為第五世鄭德璋撰寫墓銘時提到他「晨興必具冠服,詣祠堂展謁」,並倣象山陸氏製訓 詞,每月旦望令子弟讀之。見元•黃溍,《金華黃先生文集》,卷37,〈青田縣尉鄭君墓誌銘〉,
頁379 下。
102 據黃溍所寫的墓誌銘,鄭欽所建的祠堂是依循朱子《家禮》。參見元•黃溍,〈青槤居士鄭 君墓銘〉,收入明•鄭太和輯,《麟溪集》,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289冊,卷寅,
頁12b-13a。
103 明•鄭泳,《鄭氏家儀》,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台南: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6),
經部114冊,〈祠堂記〉,頁51b-52a。
祀儀式遵循《文公家禮》,未及詳細的建置,到元末第八世鄭泳時才為該祠堂 寫記,詳細論辯祭祀對象與擺放位次等問題。當時鄭泳也正在從事《鄭氏家儀》
的編纂工作,他根據司馬光《書儀》、朱子《家禮》,將適合同居家族形態的 禮儀加以增刪整理,編成的《家儀》一書,內容包括通禮、冠禮、婚禮、喪禮、
祭禮,卷末並附圖十七幅。104明初王景撰寫鄭泳墓誌銘時清楚提及前述的祠堂 規制是到此時才確定下來。105綜觀家儀中的祭祖禮儀,鄭泳顯然對司馬光與朱 子的原則作了不少改變,比較重要的有:(1)以祭祀對象而言,考量到鄭氏十 世同居的情況,他以大宗第一世祖鄭綺(1118-1193,沖素府君)為不祧之祖,
世世家長主祭,其餘各宗則止於四世,形成祭祀五世祖的型態,而特祭始祖的 部分,鄭泳認為是祭始受姓之祖。(2)關於神主的位次,則提出是按《書儀》
南向、中為上之制,理由是義門宗支繁多,又無法排日分宗而祭,所以難依《家 禮》由西向東之制。(3)更特別的是,神主採男女左右分列的方式,以防翁媳 並列。(4)在祭祀時日上,則增加生日之祭。106
鄭泳雖然宣稱在神主位次上依《書儀》的位向,但是細考《書儀》內容,
司馬光基本上仍認同神道向右的原則,將位牌設為南向、西上(由西向東),107 而非南向、中上,鄭氏之說不知何所據。他曾在祠堂記中討論古代天子廟制時 表示:
古者天子七廟,太祖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廟皆南向,主皆東向。……
後世或不依昭穆之制,……或十六楹間、十五楹間、十三楹間,皆南向,
東西二間為夾室,以中為上,……或一間為一室,亦以中為上,而主皆
104 明•鄭泳,《鄭氏家儀》,〈歐陽玄序〉,頁388-390。
105 明•王景,〈故承務郎溫州路總管府經歷鄭君墓誌銘〉,收入明•鄭太和輯,《麟溪集》,
卷寅,頁49a。
106 明•鄭泳,《鄭氏家儀》,〈祭禮第五〉,頁34a、40a、44b;〈祠堂記〉,頁51b-52a。
107 宋•司馬光,《書儀》,卷10,〈喪儀六•祭〉,頁45。
南向。此事亡如事存之意……。108
鄭泳認為天子廟制尚且因世代不同而有變化,士大夫更是如此,而朱子雖定神 主南向,但是四世位次卻以西為尊,明顯仍為古代東向者所尊之例,使得理論 本身即有矛盾,因此不宜採行。109由此推敲,鄭氏在祭禮上的主張,似乎是天 子、諸侯廟制的變形,而這一變形顯然是為了安排原來在《書儀》或《家禮》
中並不能設立神主的一世祖,同時也以當代尚右的習慣安排祖先的位次。110如 此 以 中 為 尊 的 神 主 位 次 在 鄭 泳 之 前 並 非 絕 無 僅 有 , 南 宋 紹 興 年 間 的 秦 檜
(1090-1155),在宋朝禮制的規定下,得立五世家廟,他便於宅第中門之左蓋 一堂五室,中間為五世祖,東西二室分別為二昭位、二穆位。111元泰定年間,
國史編校胡升則改先人別塾為家廟,為門三間,設一堂五室,中奉始祖,左右 二昭二穆。112元代並無品官家廟制度,胡氏的家廟應屬於私家祠堂的性質,鄭 泳的祠堂設計不一定與胡氏的家廟有關,但兩者卻表現出相同的特點,對宋儒 過於尊古而不合當時習慣的禮儀做出改變。這一方面是出於大家族的現實需 求,一方面則得力於元廷未對士庶人祭祖做制度性的規定。113
108 明•鄭泳,《鄭氏家儀》,〈祠堂記〉,頁51a。
109 明•鄭泳,《鄭氏家儀》,〈祠堂記〉,頁51b。
110 趙翼考察歷朝左右之制,曾說:「有元一代之禮,則皆尚右。」見清•趙翼,《陔餘叢考》,
卷21,〈尚左尚右〉,頁388。
111 清•徐松,《宋會要輯稿》(北京:中華書局,1957),〈禮十二〉,「群臣士庶家廟」,
頁3-4。
112 元•胡升,〈家廟記〉,收入清•胡元鏊修,《南坦水西下怡胡氏合譜》(乾隆26年刊本,
上海圖書館藏),卷7,頁2a。
113 《元史》中有關大臣家廟,只有至治初年,右丞相拜住立五廟的記載,未見其他相關規定。
參見明•宋濂,《元史》,卷76,〈祭祀志五〉,「大臣家廟」,頁1905。元代禮制上唯一對 民間祭祖習慣做出規定的是,大德4年因為江西行省民人在父母魂牌上書寫「皇考妣」字樣,
有犯上之嫌,而下令禁止使用該字樣。見《元典章》(北京:中國書店,1990),卷30,〈禮 部三〉,「祖先牌座事理」,頁16。
圖五 浦江鄭氏祠堂位次圖
資料來源:鄭泳,《鄭氏家儀》,〈家儀圖一〉,頁421。
浦江鄭氏到鄭泳時已合族同居逾八世,鄭泳《家儀》的寫就,不僅使家族 的規範更趨完備,他整理祭祖禮儀的時機也值得注意。根據鄭泳〈鄭氏家儀序〉
的署名,他完成此書應在至正14年(1354)之後任溫州路總管府經歷任內,而 該書篇首另有歐陽玄(1273-1357)所寫的序文,歐陽玄卒於至正17年(1357),
因此該書應是寫成於至正14年到17年之間。114鄭泳早年師從宋濂,其伯父鄭欽、
父親鄭鉉續訂家範時,曾邀請義烏朱震亨一起編定,115當時鄭泳也參與討論,
114 現存明崇禎年間重刊的《家儀》中錄有數條祭祀明代以後鄭氏祖先、及奉祀宋濂的條文,應 是重刊時才補入。見明•鄭泳,《鄭氏家儀》,〈祭禮五〉,頁46b-49。
115 清•黃志璠,《光緒浦江縣志》(台北:浦江同鄉會,1974),卷9,〈人物〉,頁9b。
最後則由宋濂審定。116而至正年間他編纂《家儀》時,宋濂仍主教於其家塾東 明精舍,鄭泳有關家祭禮的問題應即與宋氏,117甚至朱震亨商量過。由鄭欽時 初建祠堂依循朱子《家禮》行事,到鄭泳感覺這套禮儀與其同居家族之間有扞 格的情況,進而重定規則,正可以看出當時儒禮在落實的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
元代時社會上接受儒家式祭祖禮,建祠居所附近的大別有二類人,一是致 力於行道的程朱理學家,如趙汸;另外則是正在進行合族的士人。誠如第一章 第二節所述,透過墓祭聯絡族屬是元人最普遍的方式,尤其是族人共同起源的 始遷祖墓更為重要。在重視合族墓祭的風氣下,不少家族的墓祠逐漸由奉祀單 一墓主,變為奉祀家族數代祖先的神主,使其除了如原先漢代享堂的性質外,
更增加了宋儒提倡的統萃族姓的倫理意涵。118宋儒去墓而營於家的祠堂禮儀雖 然在制度上也為大家族做設想,119但不論是司馬光的設三代神版,或是朱熹的 設四代木主,再另外特祭始祖、先祖,這些對元代日益擴大的家族,尤其是如 浦江鄭氏平時即合居的大家族,卻是不敷需要的。換個角度說,聚族同居雖然 古已有之,但在士庶人之間出現,卻可以說是近世以後新形態的人群聚合方式,
元人黃溍即說:
古有合族之道,非士庶人所得行,而親親之仁無貴賤,一也。合族莫重
116 明•王景,〈故承務郎溫州路總管府經歷鄭君墓誌銘〉,頁48b-49a。
117 據鄭楷的敘述,鄭家長輩「婚冠喪祭儀文多參問於先生,先生則據證古今,準酌時宜,以成 一家之法。」參見鄭楷,〈潛溪先生宋公行狀〉,收入宋濂,《宋濂全集•潛溪錄》(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卷2,頁2351。
118 如休寧程文貴之父為程朱學者,在程父的影響下,文貴感於子孫眾多,卻無統萃之處,因此 至正八年建墓亭於族墓側。參見明•朱升,《朱楓林集》,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 24冊,卷6,〈永思亭記〉,頁14-16。
119 關於《書儀》與《家禮》是否是以大家族為設想的基點,學者各有不同的意見,吾妻重二綜 合牧野巽以來的研究,對司馬光與朱子的說法重做考察,認為《書儀》並不特別設定是大家族 或一般家庭,而《家禮》則顯然考慮到宗族的問題。參見吾妻重二,〈近世宗族研究における 問題點-祠堂、始祖祭祀、大家族主義-〉,收入井上徹等編,《宋-明宗族の研究》,頁10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