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深化專業服務合作

33

在2016年6月 實 施CEPA《服 務 貿 易 協 議》後, 不 少 在 廣 東 先 行 先 試 的 專 業 界 別 開 放 措 施 推 展 至 內 地 全境,包括允許取得中國註冊會計 師資格的香港居民申請成為合夥制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CEPA《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儀式。

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 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提取 證據的安排》。

2016 年 12 月, 香 港 和 內 地 簽 署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 就 民 商 事 案 件 相 互 委 託 提 取 證 據 的 安 排》, 協 助 兩 個 司 法 管 轄 區 的 訴 訟 人 在 民 商 事 案 件 中 以 更 有 效率和明確的渠道取得證據。

34

深化專業服務合作

提供服務。

發展局率領專業界別人士到前海考察。

國家商務部與香港顧問諮詢企業代表簽署 試點項目施工監理任務總承包合同。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 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發展局簽署

《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試行香港工程建設模式合作安排》。

在2015年 於 前 海 以 試 點 方 式 引 入 香 港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有 多 間 香 港 公 司 獲 聘。 2016年6月, 前 海 管 理 局 發 布 香 港 專 業 企 業 名 冊 及 設 立 專業人士登記制度,名冊包含近 100 所建築及工程相關界別的香港專業 公司,以推動專業界別直接在前海

特區政府與商務部合作,在國家援外 《援外監理合作機制諒解備忘錄》簽字儀式。

工程中引入香港監理服務。 2015年 2月,2間香港公司在公開招標中投得 2個援外工程項目監理的合同,為參 與「一帶一路」基建奠下基礎。

深化專業服務合作

35

香 港 鐵 路 有 限 公 司 於 2016年11月 正式成立港鐵學院,專門培訓鐵路 營 運 及 管 理 人 才, 有 助 推 動 香 港 運輸專業服務的進一步發展,並可 配合國家的「一帶一路」倡議。

2015年12月, 中 國 國 際 貿 易 促 進 委員會與香港和解中心成立內地—

香港聯合調解中心,是香港首個由 兩地主要調解機構合作而設立的聯 合調解中心,為內地和香港提供一 個解決跨境商業爭議的平台,從而 加強發揮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 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重要地位。

2012年9月及2014年11月,中國國 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與中國海事 仲 裁 委 員 會 分 別 在 香 港 設 立 仲 裁 中心,是兩個仲裁委員會首個在內 地以外設立的仲裁中心,為兩地爭 議解決專業的合作構建新的平台。

港鐵公司在內地和海外,例如北京、深圳、

杭州、英國倫敦、瑞典斯德哥爾摩及澳洲 墨爾本等,均參與營運及管理當地鐵路 項目,具豐富國際經驗及競爭力。

內地 — 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設立儀式。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 設立儀式。

行政長官出席港鐵學院開幕典禮 。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