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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水災

3.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4.1.2. A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水災

針對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表 4-1-2)所勾選之不合格項目進行改善並填具 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之改善內容。

若於颱風豪雨來臨前有無法改善之項目而有水災之虞時時,須採取臨時之 應變措施(堆砂包、封閉窗戶或劃定區域禁止進入等)已降低災害所帶來之影響。

若校園常受淹(積)水之危害,則應採取減災工程(如提高校園高程,增設抽

水機加高校園四周高程等措施)。

4.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包含災害來臨前之戒備、應變組織之運作、收集受災情況與受災情況回報、

災害發生時學生安全之確保、學生安全疏散、確認疏散安全情形、緊急救護與救 助實施等必要措施。風水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如圖4-2-1。

4-2-1

、風水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圖 4.2.1 臨災戒備

接獲氣象局預報有颱風或豪雨來襲時,指揮官(校長或代理人)須待在校區 內下達指令,發布停課指示或疏散一樓教室之人員;訓導處(學務處)偕同總務 處人員巡視校內之門窗(擋水門)是否緊閉,假若氣象局預測颱風將有狂風產生,

須針對校內玻璃做適當處置、校內若有易掉落之裝飾,選擇強化固定之方式或將 裝飾收起、將怕水浸溼物件,先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並確認災害發生後使用之 緊急應變之工具是否齊全,如有缺漏或損壞立即告知總務處將項目補齊或替換。

4.2.2 災害應變程序

為使災害發生後學校能快速執行避難救助之行動,宜將應變啟動時機以及 各應變小組所擔負之作業明確定義,方能於災時迅速召集相關人員於適當集結 地點進行災情分析及進行任務分配。

一、

應變啟動時機

災害應變程序

災情通報

停課放學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緊急救護與救助 臨災戒備

學校之緊急應變組織,應於災害發生時視時機啟動,其啟動時機包括:

( 一 ) 上級指示成立時。

( 二 ) 學校位於災區受到災損時。

( 三 ) 氣象局發布強烈颱風警報或停止上課指示。

( 四 ) 校長考慮校內可能受災情形啟動應變組織以應付災情等。

二、災害通報

為適時掌握校園事件,加速處理應變,依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 處理中心公告之分級與內容進行通報。

三、各應變組織擔負之任務

將各應變小組之應變工作項目確實劃分,以便災時之快速動員,各小組於 災時之工作項目分配如下,各組主要應變項目如表4-2-1。

4-2-1

、應變小組主要應變事項【風水災害】

應變項目 主要負責組 協助組 主要應變工作事項

災情通報 通報組 無 1.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

業要點之規定將災害進行分級通 報。

停 課 放 學 之 規劃與執行

避難引導組 安全防護組 1.避難引導組每學期末前,應擬定 緊急停課放學疏散路線。

2.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 如表4-2-2 所示,疏散路線如圖 4-2-4。

緊 急 救 護 與 救助

搶救組 緊急救護組 1.緊急救護組應研議跨行政區、里 界及其鄰近區域醫療單位,協調 相互支援機制。

2.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 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 4-2-4),詳細記錄數量及放置地點。

3.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 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 日期過久之用品進行替換。

[撰寫說明:

填寫各應變項目之負責小組、協助小組,並敘述應變作業事項之內 容。]

4-2-2

、災害應變流程圖 災害發生

假日 非假日

校長或代理人判斷

情勢發布警急應變 輪值人員向校長通

報並先做臨時應變

休假教職員工 應盡快返校

校長或代理人返校並 視災情聯絡相關應變

人員到校

應變人員到校 並向指揮官報到 教職員工向

所屬領隊報到 各班導師執行 緊急應變動作

開始應變程序

市政府教育局 教育部校安中心 臺南市聯絡處

通報 發布颱風警報

進行防颱措施

縣市政府 宣布臨時停課放學

發布豪雨特報

縣市政府 宣布臨時停課放學

停課放學

4.2.3 災情通報

災情通報主要目的為爭取時效、掌握機先,快速將災害情報傳達,進行快速 之搶救作業;藉由廿四小時的值勤機制,即時協助處理校園緊急危安事件,以 有效維護校園整體之安全、安寧。

為有效協助本校處理校安事件,減少事件之損害程度,依照校園安全及災 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將災害進行分級通報。

4.2.4 停課放學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一、停課放學之規劃與執行

避難引導組每學期末前,應擬定停課放學緊急疏散地圖(疏散路線和疏散地 點),第一時間之避難疏散路線可結合放學路線進行規劃,並於新學年度公告周 知教職員工、避難引導人員及相關人員。

(一)停課放學疏散原則及流程

校園疏散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因此在規劃疏散計畫時,對疏散時機之認 定非常重要,而疏散時機為氣象局發布強烈颱風警報或發布停課指示、校長考量 校內可能受災 ( 淹水 ) 自行宣布疏散避難指示。本校避難引導組規劃之緊急疏散流 程如圖 4-2- 3 所示,如若來不及疏散則須暫時收容所有教職員工生待風雨過後 始能讓學生自行離去。

考量本校特殊師生 ( 如有身心障礙之教職員生 ) 之需要,給予必要之疏散協 助,如指定專人協助避難,並提供適當之輔具協助避難。

(二)停課放學疏散動線規劃

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作適當管制進行疏散引導。各棟建築物應規 劃避難引導人員如表 4-2- 2 所示,疏散路線如圖 4-2- 4 ,當所有聯外之路線皆 淹水,則須將所有教職員工生收容於學校建物二樓以上,並清點學生人數並上 報指揮官 ( 表 4-2- 3 ) 。

二、停課放學疏散之執行

(一)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 時間,並回報至其教育主管單位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二)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

並依停課放學路線疏散學生。

(三)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注意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救護人員應迅速實行救護行 動。

4-2-2

、各棟建築物 避難引導人員 表

棟別 樓層別 班級或辦公處所 避難引導人員 救護人員 備註

育智樓 1 專科教室 孫玉珍教官 江怡菁組長

行政大樓 1 樓 各處室辦公室 杜招利主任 夏德瑛老師

朝榮館 1 樓 禮堂 鍾富添老師 江錫英組長

實踐樓 1 樓

一年級 邱家民主任

涂淑惠老師

2 樓 李亮儒主任

尚勇樓 1 樓

二級 孫金珠主任

王雅芬老師

2 樓 孫玉珍組長

敦仁樓 1 樓 六年級 徐映蓉組長

何佩槃老師

2 樓 五年級 鄭淑姿老師

圖 書 館 暨 新 教 學 大 樓

1 樓 四年級 孫金珠組長 王秀琴老師

[撰寫說明:依各棟建築物填寫棟別、樓層別、班級、避難引導人員及救護人員等 項目。]

4-2-3

、 學生 避難疏散 情形調查表

班 級 班級導師

應到人數 實到人數

學生安全情形報告

學生姓名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安全情況 備註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人數

死亡人數 失蹤人數

請假未到校人數 共計人數

[撰寫說明:

(1) 填寫學生避難情形,紀錄點名未到或受傷之學生。

(2) 紀錄該學生導師其家長(監護人)之聯絡方式,並呈報指揮官。]

4-2-3

、緊急避難疏散流程圖 氣象局發布強烈颱風、豪雨警報

縣市政府停課指示

指揮官發布 緊急避難或疏散

就地作避難動作

( 將學生收容至建物二樓以上 ) 疏散

學生 至指 定避 難場 所

避難 學生 至指 定避 難場 所

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依照指定的疏散路線將學生

進行疏散

4-2-4

、避難路線圖 [撰寫說明:

(1) 繪製學校之避難疏散路線圖。

(2) 準備校內之平面配置圖。

(3) 確認各棟建築之人口數。

(4) 繪製各棟建築之疏散地圖,一棟建物之所有出口需分配鄰近教 室之學生進行疏散,不可將該棟所有學生誘導至同一出口,除 該棟建物僅具唯一出口。

(5) 繪製第一時間之疏散路線,將學生疏散回家。]

4.2.5 緊急救護與救助

一、建立校內急救物資、搶救器材及周遭醫院聯絡清冊

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 4-2-4),詳細記 錄數量及放置地點,急救及搶救器材通常包含:個人防護具、搶救工具、急救器 材等。建立周遭醫院(診所)之聯絡清冊(表 4-2-5),內容需詳實記載聯絡方式及 地址,災時能將重傷患即時送往能夠進行救護之地點。

二.定期檢視急救用品並更新

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日期過久

之用品進行替換,須保持存放急救用品容器之清潔,確保急救用品不受污染。

三、建立緊急救護及救助流程

災害後至避難地點確認師生人數,由搶救組偕同緊急救護組之人員前往受 災地區搜尋未逃出之師生,並進行初步之急救措施,爾後再送至避難地點,救 護救助流程如圖4-2-5)。

四、執行救助及救護作業

(一)尋找傷患並搬運至緊急救護場所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基本上以3 人為一團隊,視失蹤人數 由指揮官決定派遣團隊前往,團隊應攜帶擔架及急救箱。至現場後進行人員搜救 搜救出之人員由團隊中之緊急救護人員進行初步包紮,之後將傷患送往避難地 點。

(二)緊急包紮、外送

搶救人員將傷患送達安置地點,緊急救護人員進行檢查傷患之傷勢並包紮,

若傷患傷勢嚴重須連絡附近醫院(診所)將重傷之傷患送往。

4-2-4

、急救、搶救器材一覽表 類別 應變器材 數量 單位 存放位置 備註

個 人 防 護 具

安全帽 30 個 總務處 簡易式口罩 50 個 總務處 工作手套 50 雙 總務處 耐有機溶劑

手套

20 雙 總務處 可置於各使用地點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

20 雙 總務處 可置於各使用地點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