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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訓練對象:新進牙醫師於進入訓練第二年期間。

二、訓練計畫師資:

(一)柳營奇美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牙醫部資深牙周病科醫師經衛生福利部牙醫 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合格者為之專任教師。

(二)永康奇美醫院牙醫部資深醫師經衛生福利部牙周病科醫師醫師畢業後一 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合格者為本計畫之兼任教師。

三、訓練目標:

具有記錄牙周病情並了解牙周病之成因、診斷、預後及如何完成完整治療計 畫之能力且具洗牙及基本牙周手術等處理能力

四、教學資源:

(一)教學師資:

1.專任教師:毛念平等 1 位。

2.兼任教師:黃國精、周大雄、陳俊榮、林玫吟、王志揚、陳威宇(以上為 永康奇美);官語晨(佳里奇美)等 7 位。

人員別 師資 專長

專任教師 毛念平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全口重建、人工植牙手術。

兼任教師 黃國精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人工植牙手術。

兼任教師 陳俊榮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全口重建、人工植牙手術。

兼任教師 周大雄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牙周整型手術。

兼任教師 林玫吟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人工植牙手術。

兼任教師 官語晨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全口重建。

兼任教師 王志揚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牙周整型手術。

兼任教師 陳威宇 牙周病診治、牙周再生手術、

牙周整型手術。

(二)教學設施與設備

1.牙周病科面積 20 坪 (1)治療椅 4 台

(2)高速手機 60 台 (3)低速手機 20 台 2.牙科 X 光機共: 2 台

(1)根尖片 x 光機: 2 台 (2)平行照射設備: 2 組 (三)其他設備

1.口腔衛生教導教具 共 2 組 2.牙周刮刀組 共 25 組 3.牙周病手術設備 共 8 組 4.植牙手術設備 共 2 組 五、訓練課程與時間:

(一)訓練期間:選修二至六個月。受訓至少兩個月,須完成規定之病例數及教學 訓練內容。

(二)訓練內容及方式:瞭解各種牙周病變之成因、診斷、預後及如何完成完整之 治療計畫。(學習類別:醫學知識、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制度下之臨床工 作)

1. 病史詢問及病歷整理,含牙周測量及評估、診斷。

2. 讓病人共同參與牙周整體治療計畫擬定之討論,並充分告知治療計畫、

預後及相關配合事項。

3. 瞭解牙周病變之機轉與系統性疾病之相關性。

4. 口腔衛教與牙菌斑控制。

5. 牙周病基礎治療。

6. 學習牙周手術技巧訓練。

7. 學習牙周及人工植牙手術。

8. 依治療成效擬定牙周回診計畫。

9. 了解牙周專科轉診之適當時機。

(三) 學術活動: (學習類別:醫學知識、病人照顧、制度下之臨床工作) 1.課程目的:

(1)從教與學之中養成個人學術素養,並藉病例與期刊研讀中增長個人 經驗。(學習類別:病人照護、醫學知識)

(2)從學術活動之中過程中養成住院醫師找尋問題、多問為什麼、多動

a. Journal of Clinical Periodontology b. Journal of Periodontology

c.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riodontics & Restorative Dentistry 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ral & Maxillofacial Implant e. Clinical Oral Implant Research

f. Journal of Periodontal Research g. Journal of Dental Research

h. Periodontology 2000 i. J.A.D.A.

(四)每個月需至少完成下列各種治療病例數:(學習類別:病人照顧、制度下之臨 床工作) (以下3、4項每月任選一項達成)

1. 全口牙周病基礎治療:1例。

2. 牙周手術或人工植牙手術跟刀:1例。

3. 全口牙周炎病例資料蒐集、診斷分析與擬定治療計畫:1例。

4. 牙周相關手術(牙齦切除術或牙冠增長術等):1例。

六、評估標準:

(一)上述訓練內容及方式第(二)項,需達下列標準:

1. 所有治療皆須由科主任或負責教師進行評估並簽名確認。

2. 第2項須附術前術後照片。

3. 第3項需附術前X光片,及牙周囊袋紀錄表、治療計畫擬定書。

4. 第4項需付手術紀錄。

5. 完成學習護照相關表格填寫完成並由指導醫師簽名。

(二)評量方式:

1. 每月由主治醫師負責。

2. 評量方法:

(1)提供雙向回饋機制,提供多面項評量方法。

(2)新進牙醫師於訓練過程,教師將以各類評量方法進行學習評量,並 於每月彙整通知學員,相關文件將一併列入學習護照中進行保存,

以做為新進牙醫師改進依據。

(3)若新進牙醫師對於訓練課程有問題,亦可透過醫學教育委員會表達 意見,或是於教師評鑑表或牙周病科訓練醫師訓練滿意度調查表中 進行反應,以利教師改進。

3. 考評項目:

(1)是否達成 minimal requirement 病例數。

(2)病患資料收集正確詳實與否。

(3)臨床照片拍攝技巧。

(4)診斷能力與正確制定治療計畫之能力。

(5)第一階段牙周治療之技術與能力。

(6)牙周或人工植牙手術跟刀流程與技巧之評估。

(7)學術討論會之參與。

(三)考評標準: 將考評項目(二)依臨床操作及能力以 A 級~E 級 (共 5 級),分 級評分之。

1. A級:表示已能完全達到牙周病診治要求水準。

2. B級:表示大部分能達到一般水準。

3. C級:表示部分能達到一般水準。

4. D級:表示尚未能達到一般水準。

5. E 級:表示尚未獲得相關經驗而必須補足。

(四)師生雙向溝通

1.評量工具:導生座談、360 度多面向評量、教師評核等。

2.評量依據:

(1)每月進行教師(包含護理教師)對新進牙醫師執行360度評核,以提供 新進牙醫師修正參考。

(2)依教學檢討會議討論建議,定期由導師舉辨導師座談落實雙向回饋 機制。

(3)以去連結方式進行教師評核,提供教師教學改進參考。

(4)若新進牙醫師對於訓練課程有問題亦可透過醫學教育委員會與書面 投書教學中心表達意見。

(五)督導與改進:

1.本院定期舉辦教學檢討會議,檢討相關教學內容、評估方式、及學員 教師反應意見,並適時修訂本計劃。

2.牙醫部受本院教育委員會督導,牙醫重大教育決議事項會報至教育委 員會備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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