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生理值試驗
環島運動試驗
受試者報到 集合受試者
運動前採血(第一及第七天出發前) 相關表格填寫
生理值測量(身高、身體組成) 身體組成測量(每日)
休息 5 分鐘 佩戴心率錶(每日)
配戴心率錶 & 最大攝氧量偵測儀
衰竭運動測試前採血
休息 5 分鐘
當天測試結束
實驗結束
環島運動結束後(36 小時、第十天)採血 七天環島運動結束
運動後採血(第一及第七天環島行程結束後)
衰竭運動測驗
進行當天環島運動行程(共七天)
資料分析與處理 圖 3-4-1 實驗流程圖
第五節 實驗方法與程序
(一)、實驗室運動試驗
1. 受試者在約定時間報到後,對其說明實驗的整個流程及其權 益,並要求簽署受試者須知、受試者同意書,以及健康調查表。
2. 休息五分鐘,待受試者覺得呼吸心跳恢復平靜後,採靜脈血液。
3. 生理值測量(身高、體重與身體組成):
測量身高後,以Karada Scan 體組成計進行測量,待輸入受試者 身高、性別以及年齡與腰圍資料後,請受試者手持感應握把、
靜止站在儀器感應區上,約 1 分鐘後即可測量出身體 BMI 指 數,以及水分、肌肉、脂肪的比例含量。
4. 佩掛 Polar:
在完成上述檢測後,為每位受試者進行 Polar 心率錶的佩帶,讓 受試者對儀器有初步接觸,並嘗試做輕微的運動,以避免運動 檢測時,儀器滑動收不到心率訊號,造成檢測數據的偏差。
5. 戴上面罩:
替每一位受試者選擇大小合適的面罩,避免實驗過程中有漏氣 現象,造成收集呼吸交換氣體之遺失。
6. 進行最大攝氧量測驗:
本實驗受試者最大攝氧量以 Bruce 法進行,其強度負荷設定如 表3-5-1 所示。
表 3-5-1 Bruce 法測驗程序表
階段 速度(mile/hr) 坡度(﹪) 時間(min)
1 1.7 10 3 2 2.5 12 3 3 3.4 14 3 4 4.2 16 3 5 5.0 18 3 6 5.5 20 3 7 6.0 20 3
本測驗依據下列四項標準作為最大攝氧量之判定,若受試者達到其中 三項,判定已達個人之最大攝氧量(林正常,1996):
(1) 主觀疲勞衰竭和無法繼續運動測驗。
(2) 呼吸交換率在 1.0 或 1.1 以上。
(3) 運動量增加時,攝氧量並無明顯增加。
(4) 心跳率在最大預測值±10 次/分。
(二)、環島運動試驗
1. 每日環島行程前集合受試者,以 Karada Scan 體組成計測量身體 組成,約 1 分鐘左右,可估計身體 BMI 指數,以及肌肉、脂肪 的比例,並配戴Polar 心率表,以記錄心跳率,計算運動強度。
2. 在第一及第七天進行當天環島行程前,出發前採靜脈血液做生 化分析。(環島運動出發前一天與環島運動第七天)
3. 在第一及第七天完成當天環島行程時立即採靜脈血做生化分 析。
4. 受試者完成七天的環島行程後,於 36 小時與第十天後採靜脈血 液做生化分析。
5. 環島過程中,每位受試者無飲食控制(但每一次的採血前 8 小 時禁食),並規定於晚上就寢前記錄每位選手當日飲食項目。
6. 每日完成總里程數(公里)、每日平均時速(公里/分)、每日花費時 間(分)如表 3-5-2 所示。
表 3-5-2 環島過程中每日完成里程數、平均時速、花費時間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