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嘉生認為臺灣原始農業的開墾,如果僅靠著原始的農具,沒有多數人的協 力,是無法開墾廣大的山野面積,由親族組成的「勞動互助組織」,則可補充此一 勞力不足的現象,這也使得一定地域專屬於特定家族所有。這種「勞動互助組織」
通常不規定互助的時間及勞動的目的,但主要是農作物收穫及播種時的常設組 織,這是原始氏族共同體共同耕作的原型態。(東嘉生,2000:9)
根據謝繼昌(1975)在埔里的研究,換工隊多在農忙季節如水稻插秧與收割時組 成,特別是收割時所需人手為前者的兩倍,且割稻時間較為緊迫51,因此迫切需要 換工隊的協助。(謝繼昌,1975:147)除了插秧與割稻外,本區在開墾初期的掘坪 整地及其後的疊石岸、抓坪溝,所耗勞力甚鉅,而刈取苧麻與刮麻製纖等農事亦 具有時間的急迫性,於是鄰里親朋之間產生了互助互惠的勞力互助關係,當地人 稱之為「放伴(pàng-Phoàn)」。
(一)放伴團體的組成與空間結構
村民因進行勞力交換而形成的「放伴」團體,實際上是一種非正式組織的結 合。由於開墾初期本區多為單姓自然村,結合的原則通常為村落內部的親族或他 姓的鄰人,或延伸至親戚鄰人的朋友。在邊疆社會放伴成員的組成是親屬原則與 地域原則交互為用,後者甚至比前者來的重要,(謝繼昌,1975:164)例如本區半 平橋與菁埔寮分別為呂姓與李姓的單姓村,結合的關係以親屬為主;而其它多姓 村則是以聚落內部角頭為放伴組成的基本單位。每個放伴團體少則 5、6 戶,多則 數十戶組成,並選出具有公信力、經驗與能力豐富的人來做「工頭」,負責安排農 事工作順序及分配每個人的工作。
較大的聚落可能同時擁有兩三個放伴團體,如內新化南里南邊的心仔寮(潯仔 寮),又分成北邊庄廟附近(今之第四鄰)、南邊分水崙附近(今之第五鄰)與東邊內 烏山山坡上等三個放伴團體;而較小的聚落若人數不夠,可能與鄰近的聚落一起
「放伴」,如內烏山西坡的竹仔尖原有 13 戶人家,口焦吧口年 事件後僅剩 6 戶人家,
因此在需要眾多勞力的農事時,會與鄰近的芎蕉湖一起「放伴」。(圖 2-9)
(二)放伴團體的組織內涵
清代本區的村民之間的「放伴」,有以下三個特色:
1.不計工資、工時
以農曆 7、8 月份收割米穀為例,在有共同農事的清晨三、四點時,「工頭」
會在聚落內敲著「竹管仔」叫農家起床,農民各自在家中用過早餐後,再集合一 同出發,到達田地之時天正好漸亮。隨後即進行收割,腳程快且負重力強的人,
51 割稻最多只能提早一星期,否則米粒重量會變輕;若延遲只能慢 5 天,否則穀粒易得病害且 不好吃。(謝繼昌,1975:147)
會被工頭指派挑稻穀回當日主人家52中,其餘人則專事收割。
主人家的婦女必需在家中煮好點心,通常是稀飯或麵,於早上九、十點時挑 至田裡為放伴的親友補充體力。直到日正當中,大家再挑著稻穀回到主人家,一 同用午餐。午餐以吃米飯為主,摻入的蕃薯籤數量視主人家經濟情況而定,不過 主人家準備的飯菜通常都比自己吃的還要豐富,因此窮人家多樂於參與放伴,因 為可以賺得一頓飽餐。
吃過午餐後大家再一同出發,繼續完成工作,直到天色漸暗,「工頭」吹起「牛 犁角」,大家才收工,一起趕路回家。隔天再視當天欲前往的田地位置,調整出發 時間。這樣子輪流收割,直到每戶參與農家的稻穀都收割完為止。掘坪、插秧、
收割苧麻等農事亦相同。
每個農民耕地的遠近有異,田園大小有別,這樣不計工時、工資的放伴,參 與農民之間若沒有濃厚的情誼,是很難維持下去的。透過放伴的勞力糾集,農家 不但可以更具時效性地完成農事,更可加強村落內部的整合性與相互歸屬性,形 成一個不依賴即無法進行生產活動的村落共同體。(鍾寶珍,1992:126)
2.臨時性的放伴團體~「公苧仔坪」的運作
本區農家除非在售出苧麻、薑黃與豬時,才有機會接觸貨幣,其它時候鮮少 現金收入。若逢村莊寺廟祭祀或緊急事件,小農多半無法交出現金,於是,本區 幾乎每一甲(十戶)就設有一塊「公苧仔坪」。「公苧仔坪」通常都在聚落邊緣、自 然條件較差之山坪,如七苓的「公苧仔坪」即位在與崁下仔53交界的斜坡上。由於 之前未有人佔墾,經過全村人一致認可,將其業主權登記在庄頭廟名下。
「公苧 仔坪」大 多由換工團體的工頭 或當年庄頭廟的頭家 爐主負責發落 農 事,工頭將「公苧仔坪」的農事排定後,會通知聚落居民上工的時間,屆時每戶 人家均要派出一人參與。苧麻收成後的現金歸庄廟,主要供祭祀或災禍發生時補 貼之用。
相對於「放伴團體」常設型的「勞動互助組織」,藉由耕作「公苧仔坪」而糾 集人力應是屬於「臨時性勞動組織」。這種組織在農事終了即行解散,待於必要時 再行結合,每家每次派出的成員並不完全相同,結合也不若常設型的放伴團體緊 密。
3.由生產關係延伸到社會關係
由生產關係所組成的放伴團體,並不僅限於農事上的相互協助,還延伸至其它社 會關係,小至農家「蓋厝頂」,大至婚喪喜慶也都一同幫忙。正如鄉老們所言:「什 麼事情都一起幫忙」。
52 當日收割稻穀的所有人。
53 小地名,位於七苓南邊河階崖下方的小聚落。
圖 2-9 清末~戰後初期本區放伴(換工)組織網絡空間示意圖
註:根據田野調查考證,堡圖中誤將芎蕉湖與竹仔尖兩聚落名互置,在此訂正。
資料來源:以明治 37 年(1904)臺灣堡圖為底圖,經 2001 年 7-10 月田野調查畫出放 伴(換工)圈的範圍。
1)「蓋厝頂」:
本地的居民至山林原野採集茅草、「菅蓁(koan Chin)」54,重新編製屋頂,並 以「竹篾(Biát)仔」55固定,若「椽(Theãn)仔」56及「桷(kak)仔」57有所蛀損也於此 時順便更換。
由於蓋屋頂及換樑工程浩大,加上多為查甫人的工作58,因此農家們大多於農 曆過年後那幾天的農閒期,相互協助「放伴」換屋頂。屋頂若蓋得好,損壞較少,
54 將菅芒葉面部分剝除,留下中間最粗的葉脈即是菅蓁。
55 即將桂竹剖成竹片,交錯編製以固定住鋪好的茅草與菅蓁。
56 椽仔即橫樑,多採用較粗的刺竹。冬至前後農家至山林砍刺竹,用火烤至刺竹出油,則可保 數十年不腐不蛀。
57 桷仔即直樑,多採用較直的桂竹或長枝仔。
58 換厝頂必需爬的比神明廳還高,加上有些人家在厝頂安神位,民間普遍認為查某人站的比神 明祖先牌位還高,是為大不敬,因此換厝頂主要為查甫人的工作。
則兩年換一次;否則一年換一次屋頂。
2)喜慶與喪葬:
一位耆老描述早期聚落裡一戶辦喜事,全庄總動員的盛況。「… … 負責買菜的 查甫人前一晚就要到達新化,天還未亮就要採買完畢,用輕便車運至左鎮,再挑 回南化… … 每戶人家都要將家中所有的桌子、椅條仔與盤子、碗筷搬至主人家,
碗盤不夠再向隔壁庄借。囝仔負責擺設,查某人準備料理… … 很熱鬧的哦!」59 住在烏山山坪上的居民,即使搬至南化街上,仍維持與原庄頭的居民一起放 伴。光復後遷至南化街的鄭姓夫婦,其原居田中央的許多鄰居,在其母親出殯之 時還協助抬棺與料理後事。從放伴的生產關係延續到生活上的「交陪」,背後反應 的是大小瑣事都一起協力完成的互助情誼。
由這樣 的人際關 係所架構出來的人際 網絡投射於地表,小 聚落多以自然 村 落,大聚落則以姓氏角頭作為地域界線,透過生產與生活上的相互協助,本區人 與人之間的生產活動與社會生活串連起來,即生產空間與生活空間緊密地結合在 一起,成為一個真正的村落共同體。
第六節 小結
南化鄉菜寮溪流域在乾隆初年由李姓業主招佃漸次開墾,但因治安不靖,開 墾面積有限。直到道光~同治時期,李、呂、黃與余四姓才沿菜寮溪各支流溯游 而上,大規模開墾本區的水田與旱園,並在日治初期開發完竣。
水田與旱園的部分以糧食作物的栽培為主,即水稻、陸稻輪作番薯及豆科植 物。但受到耕地面積、生產與灌溉技術的限制,糧食不足自給,因此又於住家附 近較肥沃的山坪,栽植粗放的「坪粟仔」作為補充糧食。另外,農家還在山坪上 栽培對邊際土地適應力強的苧麻與薑黃,其商品的出售為農家現金收入的重要來 源。無論是糧食作物或經濟作物,農家均以原始人力、畜力與效率低的工具從事 農業活動。
此一時期南化鄉菜寮溪流域人文生態系統中,其三個次系統的運作分別有以 下的特色:
(一)土地與土地的關係
在商品的流動方向上,苧麻與薑黃主要市場均在對岸,前者為福建沿海一帶 手工紡織的原料,後者主要供染料及藥用。在商品的流動過程中,「販仔」扮演產 地集貨與聯絡臺南批發商的重要角色,戎克船船長則為臺南批發商與對岸商人的 溝通橋樑。不論是販仔與農家涵蓋現金、等值現貨、賒賣或折抵賒帳貨款等多種 的交易方式,亦或是臺南批發商與戎克船船長間「賣斷」或「寄賣」的輸出方式,
均顯示了本時期傳統小商品產銷過程中的多樣性。
59 根據田野調查(2001.02.04)顏秋雨先生(80)。
(二)農家與土地的關係
在田園的部分,主要依靠輪作豆科作物來維持地力,農家甚少施用堆肥。但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面對廣大且任憑開墾的山坪,農家帶著原鄉的牟利精神在栽 培苧麻的過程中,並沒有發生地力耗竭與水土流失的現象。前者是因為苧麻園(坪) 則約有 2/3 的營養可回到原系統內,加上覆草腐爛後的腐植質營養,其養分耗損
在田園的部分,主要依靠輪作豆科作物來維持地力,農家甚少施用堆肥。但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面對廣大且任憑開墾的山坪,農家帶著原鄉的牟利精神在栽 培苧麻的過程中,並沒有發生地力耗竭與水土流失的現象。前者是因為苧麻園(坪) 則約有 2/3 的營養可回到原系統內,加上覆草腐爛後的腐植質營養,其養分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