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產出效能導向 產出效能導向 產出效能導向 CCR 模式 產出效能導向 模式 模式 模式
視的是學童的效能(effectiveness)表現而非效率(efficiency)表現。Cooper, et. al.
(1999)提出效率是資源使用的情形,而效能是達成目標的能力,所以,本研
(一) 變數定義
ε 是非阿基米德數(non-Archimedean number),代表一極小的正數,通常 為 10-4 ~ 10-6。
表 3.1 十位受評學童的國語及數學原始成績 受評學童 A B C D E F G H I J 產
出
國語 79 95 95 37 88 78 44 50 97 71 數學 69 55 56 82 96 62 46 37 57 96
圖 3.1 學童在國語-數學平面上的相對位置
成績計算時,要突顯學童的個別優勢,則須調整該學童優勢科目的權重,
使其優勢科目加重計算,放大其優勢,如此成績計算的方式才能達到突顯其 優勢的目的,所以,對於數學科目優勢的學童而言,要突顯其優勢,則是將 該科目權重調高,所以,若只考慮數學成績,則數學該科加權 100%,權重 即為 1,國語加權為 0%,權重為 0,完全忽視國語科的成績,此時將學童的 成績投射到 Y 軸上,則可得到新的成績如圖 4.2。
從圖 4.2 可清楚得知,成績計算時若只採計數學單科成績時,對該科成 績表現優異的學童有利,得到的成績最理想的是學童 E 及 J,分數同為 96 分,
學童 D 的分數為 82 分次之,而表現最不理想的是學童 G,只得了 46 分。
圖 3.2 數學科目加權 100%
同樣的,對於國語科目優勢的學童而言,要突顯其優勢,則是將該科目 權重調高,所以,若只考慮國語成績,則國語該科加權 100%,數學加權為 0%,完全忽視數學科的成績,此時將學童的成績投射到 X 軸上,則可得到 新的成績如圖 4.3。從圖上可清楚得知,成績計算時若只採計國語單科成績 時,對該科成績表現優異的學童有利,得到的成績最理想的是學童 I,分數 是 97 分,次之為學童 C,分數是 95 分,而表現最不理想的是學童 D,分數 只有 37 分。
圖 3.3 國語科目加權 100%
若成績計算方式採用為最常見的平均分數,國語權重為 50%、數學權重 為 50%,此時,每位學童的成績將投射到(0,0)和(100,100)兩點的連線,亦即 圖中的對角線,則此時的分數就代表二科目的權重均設為 0.5 所產生的分數。
由圖 4.3 可以得知,以此成績計算方式,學童 E 得到的分數為 92 分為最高 分,學童 J 得到 83.5 分次之,而學童 H 的成績則是 43.5 分為最差。
綜合以上三種成績計算方式,當權重加重的科目改變時,成績的計算結 果也不相同。
圖 3.4 學童二科目平均分數示意圖
然而,不同的權重分配,學童所得到的分數都不相同,但是該採計何種 成績計算方式,才能突顯個人優勢,對學童個人是最有利的?不論是以國語加 權 100%,或是數學加權 100%,或是各佔 50%,每個學童的成績並非都以對 自己最有利的權重來計算,所以,若要讓自己可以達到最佳分數,就要採用 資料包絡分析法,取得最有利的權重,以期能突顯學童個別優勢,又能兼顧 公平性。
經由產出效能導向 CCR 模式,所算出如表 3.2 列出受評學童的相對效能 及各學科權重,圖 3.1 為成績相對位置及效能前緣。由圖 3.1 可見得知,E、
I、J 三位學童分布在圖的最外側,也就是效能前緣,位於效能前緣線上的每 個學童定義為達到完全效能,所以其效能值為 1,也就是相對分數達到滿分,
而其餘位於效能前緣線內的受評學童即為相對無效能,其效能值小於 1,也
就是相對分數未達到滿分。
相對分數低於 100 分學童的分數計算方式,是以該受評學生到原點的距 離與效能前緣到原點距離的比值來計算,故須先找出該受評學生的評比對 象,也就是與自己射線(原點出發)距離最短之相對有效率的點。以學童 G 為 例,其評比對象是 G',所以效能值為OG OG' =0.496,其相對分數為 49.6 分。
表 3.2 受評學童效能及國語、數學權重
受評學童 A B C D E F G H I J
權重 國語 0.0105 0.0105 0.0092 0 0 0.0108 0.0183 0.017 0.009 0
數學 0.0024 0 0.0021 0.0121 0.0104 0.0024 0.0042 0.0039 0.002 0.0104
相對效率 0.862 0.979 0.98 0.854 1 0.838 0.496 0.531 1 1
圖 3.5 以學科成績轉換曲線衡量相對效率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