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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大學之道:融合心物與主客體的「明明德」

最能夠表現這種知識的源頭與基本性質的,莫過於朱子 的《大學章句集註》一書。朱子平生教人為學最看重《大 學》,在那千錘百鍊的〈大學章句序〉中,他開頭便說:

《大學》之書,古之大學所以教人之法也。蓋自天降 生民,則既莫不與之以仁義禮智之性矣。然其氣質之 稟或不能齊,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 也。一有聰明睿智能盡其性者出於其閒,則天必命之 以為億兆之君師,使之治而教之,以復其性。此伏 羲、神農、黃帝、堯、舜,所以繼天立極,而司徒之 職、典樂之官所由設也。32

明白提出一切人倫的道理源於人性,而人人均有仁義禮智的

「天賦善性」。此天賦的善性雖然未必人人能認識、能實 現,然而此天性其實深藏在每一個人心中。朱子並且認為,

一旦有聰明睿智者能夠充分認知並實現其本性中善的可能,

因其所造之德性光明偉大,一切所做所為能得他人的佩服敬

32 朱熹,〈大學章句序〉,《四書集注》(臺北:藝文,1996),頁 1。

重,於是便自然成為眾人的領袖與老師,以政教禮樂引導大 家認識自己的天性,建立一個合乎人性需要及文化理想的社 會,從而恢復人民本性中的光明。這番話在政治上或許有過 於理想化的地方,然而由之可見,朱子理想中的社會與政 治,實企圖以天賦於人的根本特質與需求為基礎。至於人如 何能認識自己本性的真正需要呢?朱子認為,「人心惟危,

道心惟微」,一般人除非懂得保守天賦的善性與道心,將難 以處理好自己的生活,因此有賴聖賢的教化與指導。而他所 希望提倡的學問與教育,也是以聖賢的人格為中心的「人性 教育」:

人生八歲,則自王公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入小 學,而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禮樂、射禦、

書數之文;及其十有五年……而教之以窮理、正心、

修己、治人之道。……而其所以為教,則又皆本之人 君躬行心得之餘,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倫之外,是以 當世之人無不學。其學焉者,無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 固有,職分之所當為,而各俛焉以盡其力。此古昔盛 時所以治隆於上,俗美於下,而非後世之所能及 也!33

所謂「其所以為教,則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餘,不待求 之民生日用彝倫之外」,說明瞭此學實以「做人處事」為中 心。而其具體步驟則首先是從小學習在家庭、社會上待人接

33 同上,頁 1-2。

物的禮節及人生基本技能。而其菁英階層,則當進一步學習 如何正心、修身並認識人世間一切道理的源頭與究竟。這一 切的教育與知識,均指向「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職分之所當 為」。亦即以學習如何完成一個真正而理想的我,找到自己 在社會上可盡應盡的位份及工作為目標。這種教育,基本上 是在一種心物、主客體交融的情境下進行。在待人接物的躬 行實踐中,在師長與聖賢的人格示範中,人心逐漸認識到自 己生命的真正嚮往,從而明白自己天性所本有的「德性」,

以及人生的職責。關於人性中本有的德性,朱子認為人性中 最重要的就是「仁義禮智信」這五種常道。能實踐這五常 的,活得才像個人,否則不免是人我皆不喜的小人。人生與 社會、政治的一切,都不能離開這個基本原理。因而學習與 教育最重要的目標,便是讓人認識自己本性中的光明德性。

關於如何完成人性,現代人或許有非常不同的意見。然而由 前述的〈大學章句序〉,朱子心目中知識與學問是以實現人 性中最深切的需要以及最良善的可能為目標,應無疑問。

這種知識的基礎,在於認識自己本性的真正是非好惡,

也在於清明地認識我們所接觸的事物對於人的意義。朱子不 追求絕對客觀,如西方科、哲學傳統所尋求的對於事物本質 的知識。所以不會有脫離了研究者的真實人生或其身心的親 切感知,而以課題的自身性質為定義與範圍的各種現代物 理、生物、地質乃至社會文化界的種種專門研究。他也不追 求對於上帝、靈魂或道德主體的知識。因此也不會產生如西

方的神學或道德形上學一類的研究。朱子的認知對象,是人 與世界相接時,人的感受以及物對於人所呈現出的性質。他 所要問的問題是如何才是最好的為人處事的作法。朱子認 為,只要我心清明,則事物對我的意義(所謂感),及我是 否恰當地回應了我所接觸到的事物(所謂應),我心自然明 白。換言之,人心是一切為人處事,或曰人文,道理的最佳 權衡。

朱子稱這個能認知的心為「明德」,並指出追求為人處 事的義理之知的最佳途徑在於明此「明德」。朱子註《大 學》首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時說:

大學者,大人之學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 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但為 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之明,

則有未嘗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復其 初也。34

他認為人心本來虛靈,自有其安與不安,故能知善知惡。此 心與物相接時,自然能認知物的性質而有所回應,故曰「以 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至於此心為何就能認識物的性質而 有以處之,這背後涵有一個「天人一理」的假設。是即認為 天地自然與人身人心為一體,其所具有的一切道理本為一

34 朱熹,《大學章句》,收入《四書集注》(臺北:藝文,1996),頁 1。

個。人心於天地之間最為靈明,故能認識天地之間一切的道 理,而此道理與我生命與心靈之運作所依循的道理並無二 致。35

落實到人生上,朱子所謂「眾理」,依其所註《大學》

的文理以及《語類》的說明,重點首先是本於天性而可知的 做人處事的道理。《語類》載:「明德,謂本有此明德也。

『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

其 良 知 、 良 能 , 本 自 有 之 , 只 為 私 欲 所 蔽 , 故 暗 而 不 明。」

所謂做人處事的道理與天地自然的道理,也只是一個 道理。「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做人處事要效法聖 人,而聖人的一切道理,其實來自並效法天地自然。此處所 說的明德,就其為人的本心而言,實同於陸王,然而就其

「具眾理」而通於天地自然而言,則不為陸王所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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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參見拙著,〈朱子世界觀的基本性質〉,並詳見下節的分析。

孩童知愛其親,這是孩童的本能與人性最深切的需 要,也是人道與愛心的開始。孩童時期若不能正常地愛其親 人,則其人格通常會發生重大的缺陷,而造成日後與人及世 界相處的嚴重障礙。換言之,此知其實是一種深切的生命及 本能需要,既不屬於客觀的科學理性知識,也非道德主體意 識,而是朱子所謂的天地所賦於我的「生生之德」,亦即仁 心與人道的泉源。孩童之知愛其親與父母之知慈其幼,都是

「人之所得乎天」的人心本來具有的「知識」及道理。只要 人性未受障蔽扭曲,保持「虛靈不昧」的狀態,便自然具此

36 《語類》,卷 14,頁 15。

良知良能。此說初看亦同於陸王,惟其所言,不偏於人的主 體性,而通於天地萬物生生之德。

從現代知識論的觀點來看,朱學之知識當屬一種「主客 體」與「心物」一體交融之知。孩童知愛親人,基本上是在 做為所謂主體的孩童與做為所謂客體的親人相接觸時發生。

一開始,孩童尚不知有所謂主體或客體,他只是要融入一個 讓他覺得身心溫暖、舒適、安全的環境。而父母親人其實也 深深享受與子女融為一體之感。這種「主客體」交融一體之 感,正是程明道在〈識仁篇〉中所說「仁者渾然與物同體」

在生命中的根源。仁道源於主客體交融之感,此知又如何能 分主客體、心物?此感發於人性,固然以情感的需要為主,

然而其中未嘗沒有「身體」及「物質」層面的需要與感覺。

孩童之愛父母,與父母之慈子女,都屬於全生命的活動,而 不能截然將心、身或心、物分開。在朱子乃至大多數古人看 來,此感此知只是「性分」之所必然,而無所謂唯心、唯 物、道德情感或道德理性等二元對立的問題。37

理學家與許多古人教人盡量甚至無條件地孝愛其親人,

雖可能產生流弊,然而其重點其實在於維繫人類愛人的能 力,教人在任何狀況下都不能失去「人性」。孩童同時需要 兄長的保護照顧,也自然會敬愛能保護照顧他的兄長。小孩

37 嚴格言之,陸王學亦非主客、天人或心物二分,只是其學問好言內在 本心,不喜外求,故偏於人心之主體性。若論其思想源頭,則仍在儒 學天人萬物一體的大範圍內,與西方之唯心論或理性論大不同。

若自幼與兄長衝突,則對其人格發展與人際關係也同樣頗為 不利。朱子所謂的「明德」,所指的首先是人類為求其人格 健全成長,所天生具有的「良知、良能」。38

朱子對於明德的詮釋,其實深受佛學與道家影響,然而 其中「以具眾理」一句,卻保留了儒學的本色。佛家與道家 均講究虛心、明心、去染、大清明、無我、無執的心地功 夫。佛家認為必需做了這樣的功夫,才能認識到自己本心本 性的實相,而不再執著於世間種種生滅無常、起人煩惱的事 物。道家則認為必需有此功夫,才能虛無因應,順乎大化之 自然。朱子同樣主張虛心、靜坐、去染執、體驗「未發之謂 可以說是天所 給予我們的生命及群性本能,也可以說是人類所自然具有,

從人性與靈性所發出的深切需求。這種認知能力既出乎天性 本能,又自然合乎天然界的道理,所以說是「以具眾理」。

從人性與靈性所發出的深切需求。這種認知能力既出乎天性 本能,又自然合乎天然界的道理,所以說是「以具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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